我是大學大一的學生…嗯…問下基礎會計中…比如六月份發五月份工資…應該怎麼記賬…感覺根據權責發生制來說工資在兩上個月應該已經預提入賬…五月份應該登記過 借 應付職工薪酬 貸 預提費用。那麼六月份記賬應該是 借預提費用…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因為專業不是會計,所以認識比較膚淺…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