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分包合同模板集合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分包合同模板集合6篇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湖南新地集團開發有限公司“匯帝名苑工程”樓,樓以下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外腳手架分部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並綜合考慮本工程有關實際情況,遵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共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

二、承包內容:高層及地下室

承包範圍:從地下室基礎以上的外架的搭設、拆除(地下室包括多次拆除、搭設清理等):挑架工字鋼的製作、刷油漆、安裝、拆除:卸料平臺的安裝、拆卸:安全棚防護、攪拌機棚、鋼筋製作棚、木工棚;所有的安全防護;如四口、五臨邊;還包括施工工具、勞保用品。

三、結算方式及發包價格

1、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工程量,以(包工不包料)。本發包價除包含以上承包內容以為,另還包括拆架後場後場地的清理用工(如安全網的整理)、鋼管及扣件的清理用工:及材料場內運輸、帶班費、夜簡施工津貼、節假日加班補貼費、“三險一金”、勞保用品費(勞保用品由甲,方統一採購,乙方認領並承擔費用)、福利費、夏季防署費、冬雨季施工費等一切費用在內。(計時工按大工150元/工日,小120元/工日計算)。

2、本發包價為最終結算價已,並綜合考慮了市場價格因素及上級檔案調價因素,以後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本價格概不增減。

四、付款方式

住樓每搭設完成四層,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承包價45%以此類推至層面封頂,外裝飾完成後及時拆架,每拆卸完五層付承包價的45%以此類推:外架全部拆卸完付足90%餘款在竣工驗收後付清。乙方要保證工資及時清付到民工手中,付款時已方需提供上次的民工工資付表,否則甲方可隨時採取相應措施。

五、工期

工期保證按工程進度及時搭設外架和拆除外架(具體時間安排甲方施工作業計劃),每拖延一天罰款200元,依次類推。

六、質量標準

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範及設計方案認真施工。如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費用乙方自理。

七、安全管理等詳見通用條款共4頁全部內容,通用條款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必須繳納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履約保證金。

2、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在主體封頂後無息退還給乙方。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結算付清以上款項後自行失效。通用條款

一、本工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

1、乙方應對在本工程準備僱傭的民工相關情況相應瞭解;

(1)堅決拒收來歷不明的人員:

(2)能遵紀守法且無犯罪行為及犯罪前科:

(3)身體健康,由良好的道德素養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要求:

2、由乙方陪同新來人員到甲方登記,同時提交身份證原件留影印件及一寸上半身近照兩張,育齡婦女還要還要提供計劃生育證、婦檢證明,供甲方備案使用,否則勞動關係不予成立。

3、乙方準備到本工程從業的農民工必須在上崗前接受甲方體能檢查和技能檢查。

(1)視力(2)聽力(3)進行適當的體能運動和技能考核,檢查中存在問題或有爭議的送縣級以上醫院複查。

4、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熟悉本工程現場情況;

6、符合以上條件的甲方才能登記備案並在備案民工上崗前免費為其辦理“工傷保險”及“意外傷亡險”在未辦理好保險相關手續嚴禁上崗;

7、如乙方違反本條1至6款擅自招收民工在本工程從業視為乙方違法違約用工,甲方不予認可其從業人員在本工程與甲方的勞動關係。一經發現每人次罰款貳仟元並及時驅離甲方工地,如發生安全事故,無論大小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安全

1、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乙方每天要對從業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乙方為弟一責任人)

3、正確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鞋,著裝整齊

4、不準僱傭18歲以下及女職工55歲以上男職工60歲以上的人員上崗,否則按勞動部及有關規定處理,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並驅離甲方工地。如弄虛作假、瞞報年齡加倍處罰。

5、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症、有明顯殘疾及先天性缺陷的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6、未戴安全帽和未穿工作鞋不準上崗,否則每項每人次罰款五十元,在付乙方進度款中扣除罰款。

7、違反安全通用條款(1—6)進行違規操作所造成事故大小的經濟費用,及一切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工程從業人員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與甲方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1、擅自離崗15天以上的

2、在甲方工地從業又同時在其他工地從業給甲方工程和工作造成影響的;

3、乙方承包工程範圍全部完工之日起;

4、本工程竣工驗收收之日起;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提出後仍不改變被辭退的。

四、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提供一套相關的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

2、及時提供施工材料,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確保乙方能正常施工。

3、指派現場施工負責人對工程施工的質量檢查、驗收、監督及技術交底。

4、免費為乙方職工辦理意外傷亡險和工傷保險,但乙方從業職工進入施工現場及時交身份證影印件兩份給甲方。

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安排,虛心接受甲方、建設方及有關部門的質安監督,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向甲方提交有效上崗證原件。

2、認真閱讀熟悉圖紙,嚴格按設計要求及有關規範標準施工,應及時整改處理安全、質量隱患。自備對講機,和配置安全指揮員。

3,嚴禁乙方施工人員在工地上住宿,嚴禁在工地上辦食堂生活場所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

4、乙方所有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自覺處理好各班組關係,不得因任何理由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打架事件,乙方人員發生打架行為,甲方對該班組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當事人無條件立即離場。

5、乙方要與所有民工簽訂計劃生育合同,並帶齊有關證件,如身份證,育齡婦女婦檢證明書及有證件。

6、所有進出工地人員要自覺接受甲方保衛人員檢查(嚴禁帶小孩進住工地),拒不接受檢查或違反者每次每人罰款50元,如發現有偷盜行為的,以所偷盜價值的十倍處罰,罰款在付乙方進度款時扣除,行為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7、若由與乙方原因或乙方人員違章作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其堅決責任、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未戴安全帽和未穿好工作鞋的不準上崗,否則每項每人每次付款50元;在施工中嚴重違反安全管理的處500——2000元罰款,在付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8、乙方要及時清付所有民工工資,付下次工資時要提交上次付款的工資表,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如不能保質、保量、按期(本工程的施工進度計劃)完工,中途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待本工程竣工後按乙方實際完工的工作量的60%結算付款。

10、作業塔吊作業時,班組事先協商並報施工員組同意後,聽從施工組統一調配安排,嚴禁強佔塔吊,如出現強佔行為每次處罰當事班組300元/次

五、以上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 ,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質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裝置、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檔案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鑑於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鉅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僱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僱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僱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於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於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於從僱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於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於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於僱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係,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僱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於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於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僱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僱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於分包人的工程建築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並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並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後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藉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並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並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於其中最後的工段,在此最後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於完整狀態並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並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後工段完滿結束為止。並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於僱主,他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後或者屬於最後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後,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並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於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製圖,並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僱主處領取所有關係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後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於最後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於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後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後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後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於僱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僱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僱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於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並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於最後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後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用關係。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儘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築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僱用關係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築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後裝配於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於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並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於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僱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麼上條關於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於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願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僱傭關係,可以佔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築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並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並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僱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餘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於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於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於本條規定範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後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於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係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願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僱主准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後處理該爭議,並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僱主為一造發生爭議。並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僱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係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於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係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彙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後者應載明於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檔案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專案列入並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於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併發給營業證書於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並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併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製備並交付於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於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係,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係,雙方須於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彙,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貼上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檔案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檔案。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檔案: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築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檔案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檔案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築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築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於本附表外,須加註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築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築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籤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檔案(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檔案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後,這些檔案併入本附表,並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並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於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並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檔案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於分包合同內的建築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於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並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築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型別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於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裡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慾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麼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分包合同 篇4

用工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務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作內容:

四、工程期限:

五、質量要求:各分項達到設計及規範規定要求,整體質量合格。如達不到要求所發生的處理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

七、承包價格:

八、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預付款,為材料金額的_________,材料到現場後支付材料款至材料金額的_________,開始施工後電梯包裝工程按完成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總額除支付材料款之外的,工程經建設方、監理方、甲方及相關部門驗收試執行合格簽字後,付至合同總額除材料款之外的工程款,留做質保金,如無質量問題,一年後付清。如有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維修,待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驗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積極組織驗收。

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一年。

十、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施工安全教育,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簽訂本協議時,必須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一式三分附後。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2、乙方進場後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費用自理。乙方進場後必須有各種工種的上崗證。

3、乙方代表及工種專業負責人必須在現場跟班作業,離開工地時應及時請假,並另行安排人負責工作。

4、乙方應根據甲方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要求,組織勞動力,確保工程需要。

5、乙方必須保證人員在農忙季節及特殊需要時正常施工,連續三天因施工人數不夠需導致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聽從指揮,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施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7、乙方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需經甲方驗收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驗收達不到質量目標的,應無條件返工,返工損失由乙方自理,並賠償相關損失。

8、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腳手架,“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護工作,因保護不善而損失的,照價賠償或無條件返修。

9、乙方在施工中應服從甲方對材料使用的管理,合理用料,不得浪費或故意損壞,否則依據規定進行處罰。

10、施工現場進場的.材料由乙方負責裝卸,不再另行計費。

十一、其它約定:

①乙方不得使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體病殘及“三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應立既辭退,如乙方強行留用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本工程安全全部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②大、中型公用機械裝置,器具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操作不當損壞應向甲方賠償損失,小型手動工具、用具由乙方根據本人的工種自行解決。

③乙方應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單,甲方要及時提供材料,如出現少料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安排工作。

④乙方的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絕緣手套、安全帶等)由乙方自備、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每發現一次事故隱患,對責任人處罰2000元罰款。

2、乙方應在開工前根據工程內容的工作量滿足工程所需人員,如耽誤工期,應承擔按合同總造價5%/天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甲方耽誤材料,工期順延,並按合同總造價5%/天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十三、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進場人員患有慢性或傳染病者。

②有偷盜、打架等違法行為者。

③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對產品未採取保護措施者。

④施工任務沒有按時完成時。對於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對方。

十三、其它事項(細則):

十四、合同爭議: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部分仲裁。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本合同正本、副本同等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將所承建的 石羊場綜合樓附屬樓 工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委託於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規定,雙方本著自願、誠信、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總價

4、其他約定:

1、甲方交予乙方的施工圖紙範圍內所有工程量均包含在乙方工作內容的單價中。

2、以上工程量為暫估數,工程完工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單價不變。

3、以上報價均包含製作、安裝、五金件及輔材等,全部包乾。

4、鋼結構相關檢測由乙方負責,價格包含在綜合報價中,鋼結構工程資料及竣工圖由乙方負責完成。

第二條:付款及結算方式

1、鋼結構安裝完畢,經專案經理部驗收認可簽字後,甲方付至合同款中主鋼結構的 給乙方。

2、工程竣工,交工資料交齊,經業主、監理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給乙方。

3、工程審計完成後付至總工程款的 95% 給乙方。

4、留5%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兩年的質保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於兩週內付清餘款給乙方。

5、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提供以下內容:

①乙方應提供與每次付款額相等的材料發票(增值稅發票)。

②乙方應提供經現場施工人員親筆簽名後的工資清單。

第三條: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 30 日曆天。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暫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於 年 月 日竣工。

由於業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和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響時,工期順延。開

工時間為暫定時間。

工程延期罰款:未按合同要求日期竣工,每延誤一天,按 20xx 元/天進行罰款。

2、乙方進入現場須保證施工高峰最低人數不得少於 人,如達不到要求,

甲方有權按300元/天/人進行處罰並有權安排其他施工隊進場。

3、因停電、停水、颳風、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窩工,甲方

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4、因甲方原因(如構件影響、材料影響)造成的停工、窩工,五個工作日內

甲方不予支付費用,但超過五個工作日以上,經現場專案經理簽證、認可後,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停工工資(注:可按當時工人日工資的市場價的60%商議)。

5、由於業主拖延工程款的`支付造成現場無法施工,經公司同意施工隊應配合專案部共同向業主索要工程款,要款期間的工人工資由甲方據實支付。但停工時間不能超過五天,五天後施工隊可以分流工人,甲方不再支付工人停工工資。

第四條:圖紙資料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1份。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並提供技術服務。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無償配合甲方做一些現場實測資料等工作,並在工程竣工時配合甲方進行資料整理和收集工作。

第五條:材料供應

1、鋼材、高強螺栓、節點補漆用油漆、角馳支架、地腳螺母等均由乙方提供。

2、普通螺栓、墊圈、墊片、用於調整標高的墊板、氧氣、乙炔、焊條、自攻

螺絲、拉鉚釘、矽酮膠、雨水帽均由乙方自備並承擔全部費用。

3、安裝所需配套工具及機具、腳手架、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以及施工措施用料由乙方自備並承擔全部費用。

4、乙方負責到達現場的構件、材料、配件及裝置等的卸車,以上物品到場後,甲方組織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自行承擔。

5、現場加工裝置、裝車、吊車及二次倒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六條:工程變更

1、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出工程變更指令,甲方收到後24小時內要轉發給乙方,

乙方收到後應立即按變更指令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2、乙方收到變更指令後三天內向甲方提交因工程變更而發生工程量增減和工

期影響的報告,經甲方稽核並遞交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批准,甲方依據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批准後的增減工程數量調整工程價款和工期,乙方應予以接受,不得因調減工程量而造成減少的收入向甲方索賠。

第七條: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的技術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在保證安全、質量、工期的前提下,爭創優質工程。

2、乙方施工結束,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未通過驗收的工程,乙方應立即組織修復、返工,並限期完成,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3、由於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質量缺陷達不到規定的標準時,由甲乙雙方會同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後才能繼續施工。如甲方逾期未能參加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有權自行檢驗,並做好記錄,甲方應予以承認。

5、工程完工後,乙方協助提供竣工驗收資料,協助甲方在3日內辦理竣工手續。

6、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或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確應特殊原因必須外包,須經公司相關負責人認可,並辦理書面手續後才可分包,未經發包方同意,發生以上情況 ,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文明施工及成品保護

1、現場材料、構件、機具、裝置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要求碼放整齊並進行標識,材料使用完畢及時清理、入庫。

2、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構件應按照大型臨時設施平面佈置圖放於專項存放場

地,需防潮的應有防雨、防潮措施,不準有水浸現象。

3、電焊機必須搭設臨建棚,棚頂應採用防雨材料,其他電動機械亦採取有效

的防晒、防雨措施,隨時保持機電裝置的清潔。〖玻璃絲棉應集中堆放(注意不要淋溼);單板及複合板應放置平整地面上且需用木方墊平〗。

4、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需統一著裝,佩戴安全帽。

第九條:工程保修

從工程驗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為兩年,防水工程五年,屬於乙方製作安裝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修理,費用由乙方支付;屬於甲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修理,甲方負責費用。

第十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愛護原材料,由於野蠻作業和責任心不強,造成現場

產品和材料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需補發的材料按出廠價從乙方施工費用中扣除。

2、甲方負責構件、材料的工廠發運,乙方負責構件、材料的清點驗收,以及驗收後的保管工作。

3、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工期,乙方應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或發包方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

4、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人員在現場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專案經理的安排、指揮,如

有違章行為專案經理有權罰款。

6、乙方在施工人員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供每名施工人員真是有效的身份證明,並登記成冊。

7、乙方現場用電必須聘用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和焊工;並自備完好無損的配電箱及電纜、電線。

第十一條:工程獎罰

工程一次交驗不合格,乙方要積極進行修復或返工,並限期完成,如二次交驗還不合格,甲方將按合同總金額 5 %進行扣罰,直至扣除全部餘款。

第十二條:保險、保證

1、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從事高空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雙份意外傷害保險。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方和乙方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乙方必須將為職工辦理的保險單影印件交於甲方現場專案經理。

4、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職工身份證明、保險單據真實有效,否則一旦出現

問題,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或無故停工超過三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承

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由於單方面終止或修改合同的,責任方要承擔另一方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3、本合同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4、合同有效順序:施工合同、施工圖紙、技術變更、安全協議書、技術協議書、國家有關施工標準。

5、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花名冊,需註明身份證號、家庭詳細住址等。

6、本合同後附以下資料:

①安全施工協議書

②技術協議書

③施工網路進度表

④乙方所有人員身份證影印件等相關資料

7、以上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公司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共贏、相互尊重、合作久遠的目的,就合夥承包XX院2#、9#、10#樓及XX專案3#、4#、9#、15#樓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內容和範圍以甲方與徐XX、劉XX簽訂的《腳手架班助分包施工合同》確認的建設專案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及比例

1、乙方現金出資5萬元,由乙方分兩次交給甲方,由甲方用於支付工人工資。

2、甲方不得將乙方出資挪作他用,否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3、甲乙雙方在專案所在地建立共有賬戶便於日後工程款的結算。

五、盈餘分配

乙方按照甲方與徐XX、劉XX簽訂的XX院2#、9#、10#樓《腳手架班助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及XX專案3#、4#、9#、15#樓《腳手架班助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以每平方米2元享有工程利潤。工程量以最終工程量結算為準。上述利潤在甲方收到工程款後三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六、退夥

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七、專案日常管理

1、甲方作為專案部負責人,負責專案的全面管理工作;乙方負責專案攻關、催收工程款及關係協調並參與專案日常管理。

2、重大支出和重大合夥事項應由甲乙雙方事先共同決定。

3、工程款統一匯入以下賬戶內

賬戶:

甲方沒有合理理由,也沒有乙方協商同意,工程款匯入其他賬戶,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萬元。

八、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甲乙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利潤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付清。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支付違約金2萬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擔保人:

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