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1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1、考核專案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新客戶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資訊收集5%。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資訊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資訊不得低於×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3、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斷能力5%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溝通能力5%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1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4、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佔15%;行為考核額度佔5%。

4、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5、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2

一、考核、獎勵原則:

1、以銷售指標為參考,毛利額指標為基礎,同時同各項管理指標掛鉤為原則。

2、以考核指標同每月工資和年終獎掛鉤的方式進行考核。

3、公司各項與報酬有關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資”,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資”部分,即原工資標準的60%部分。

二、考核、獎勵指標:

1、考核指標分為10項:

①銷售額

②毛利額

③零銷售

④高庫存

⑤負庫存

⑥損耗

⑦可控費用

⑧人工佔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務

2、獎勵指標分為4項:

三、工資結構:

1、總績效工資=Ax3、毛利績效工資=毛利額績效基數x毛利額完成率其中毛利績效基數佔總績效基數的40%。

2、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x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a)、其中管理績效基數佔銷售績效基數的60%b)、其它各項績效管理工資在計算時,都以管理績效基數為參考值,分別算8次,並最後累加。該項指標只作扣減,下限為全部扣完。

四、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標準:

1、銷售額:以完成預算銷售額的比例為依據考核。

b)銷售完成率折算為:

該毛利額=銷售-成本-買贈-棄貨-損耗-折扣。

2、零銷售:

當月連續四周的零銷售商品SKU數不能超過本店商品總SKU數的12%,每超過1%,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零銷售商品的SKU數以當月地區運作部的相關報告資料為準。

3、負庫存:

負庫存SKU數應控制在SKU總數的1.5%以內,每超過總SKU數的0.3%,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負庫存SKU數的提交標準以資料分析室的標準為準。

4、高庫存:

高庫存商品指食品庫存天數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庫存天數在105天以上(含)、除進貨在兩週內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庫存總額和佔總庫存額的比例應控制在8%之內。每超過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6%,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高庫存商品庫存額以地區運作部的資料為標準。

5、損耗:

門店損耗為全年銷售的0.27%,每年考核兩次。每超過損耗額的1%,則扣減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6、服務:

以公司總部對服務質量的相關標準進行考核。扣罰措施參見公司總部具體規定。

7、可控費用:

門店的可控費用佔銷售總額的4.9%,即全年562萬,每超過1%,則同比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0%,扣罰最高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總額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罰款收入、條碼銷售收入、促銷員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淨收入(不包括由採購與供應商談判簽定合同後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廠商贊助收入、場租收入等)。該項收入全年預算40萬,各月分別為:

以上指標每低於10%,扣管理績效基數的.5%,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9、人工佔比:

用正式工和小時工的工資總額佔淨銷售的比例進行考核。該比例應控制在1.35%以內。每超過0.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3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五、獎勵指標的完成標準:

1、毛利獎:

分階段計算綜合毛利額的完成情況,超出毛利額預算部分的12%,作為獎勵,統一上報公司審批,由地區總經理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後兌現。其中店長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長分6月和12月兩次考核和兌現;店長助理、部門經理或主持工作的經理助理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核和兌現;其他所有員工以月度為階段進行考核和兌現。

2、最佳服務獎:

每季度對各店的服務考核成績情況進行統計,成績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800、600、3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3、最佳員工滿意度獎:

以人事部的員工滿意度調查結果為依據,滿意度最好的前三個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1000、800、6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六、各考核點的考核週期和績效工資兌現方法:

1、考核指標的考核週期和績效工資兌現方法:

除損耗和可控費用2項指標外,其餘8項指標當月考核,當月兌現。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按其佔比從管理基數中全額預提,損耗分別在兩次大盤月、可控費用分別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兌現。

2、獎勵指標的兌現方法:

a)銷售、毛利超額部分的獎勵,按第六項第1條要求執行。

b)對服務的獎勵分季度兌現。

c)其它獎勵項原則上年底兌現。

d)地區總經理可根據整體情況進行調節,決定是否調節獎金髮放頻次。

七、舉例:

例如某月完成:銷售額預算92%、完成毛利額預算80%、零銷售佔13%、負庫存1.4%、高庫存7.3%、未作盤點,所以沒有損耗值、可控費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預算低一個百分點、服務達到標準、人工佔比為1.4%。則工資計算方法為:

1、假設舉例員工工資為1000元。則固定工資=原工資的.60%=600元。則A=400元。

2、總績效基數=Ax銷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績效基數=總績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基數x毛利完成率=1600%=128元

5、管理績效基數=總績效基數的60%=400x60%=240元

6、零銷售、負庫存、高庫存、其他收入、服務、人工佔比的扣減率分別為:20%、00%、00%、12%、00%、30%。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需預提。

7、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x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為240元。

8、總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工資=128+91.2=219.29、該月總工資=固定工資+總績效工資=600+219.2=819.2。

(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兩份,考核方與被考核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各項考核指標等內容。公司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全力配合XX店店長實現以上經營目標,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3

一、總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並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鬥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於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專案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物件:專案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係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薪酬、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薪酬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其他津貼,提成薪酬、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薪酬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加班薪酬,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薪酬制:工作量易於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後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薪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工齡薪酬,加班薪酬,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薪酬:試用期人員薪酬按既定的試用期薪酬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薪酬。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薪酬、補貼、福利、其他獎、專案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薪酬(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薪酬包括(職務薪酬,崗位薪酬,)。

考核薪酬: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薪酬,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薪酬(次年2月份左右,農曆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專案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專案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專案收益獎:根據年度專案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專案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遊等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薪酬+季度績效薪酬(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薪酬(年薪制)+年終獎+專案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薪酬:另附基本薪酬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薪酬=季(年)度績效薪酬基數X考核係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製。

專案收益獎:根據專案收益情況由專案領導確定※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專案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專案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專案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彙總打分,考核結果經專案部領導簽署後,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薪酬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彙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採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係數:90分(含)以上考核係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係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係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係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係數0.6,如考核分數低於60分考核係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係數但不高於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於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汙、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專案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專案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4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2)部屬培育

(3)士氣(4)目標達成

(5)責任感(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5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部經理、主管、會計人員、出納

二、考核方法:

1、所有人員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進行。

2、述職報告:每月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每年須在12月底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

3、上級評價:採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上級主管領導複評打分的方法。

三、考核時間: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職員工應於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述職報告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及上級主管領導於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並交人事行政部彙總,經總經理稽核後,報財務部。

2、在試用期間的管理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考核(考核的重點):

指對每個管理人員要擔當的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門規定的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進等構成,此項考核佔總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效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效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4、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範等,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五、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

3、C級(合格級)65—79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

4、D級(較差級)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六、考核紀律: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親自培訓或招聘的部屬予以過高評價;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管理人員次月1日之前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國資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通用6篇)6

為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調動機關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幹部職工素質,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國資國企改革爭一流,上水平,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

國資委機關、市屬國有企業董監事管理服務中心科級及以下在職幹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物件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結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面考核被考核物件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程式

(1)考核原則:堅持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將平時考核結果納入年度考核之中;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堅持單位考核與社會評價相結合,將社會評價結果運用到年度考核之中。

(2)考核等次:既要充分尊重群眾的評議,又要體現主管領導的意見。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業務工作受到省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的先進單位,考核優秀等次人數可提高至不超過20%。

(3)考核程式:

1.被考核人員(以科室為單位)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對被考核人員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3.總民主評議情況和平時考核情況;

4.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民主評價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5.就考核情況與市公務員局溝通;

6.由黨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7.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機關範圍內公示;

8.報市公務員管理部門備案,並報送有關表格、材料;

9.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員,並由本人簽署意見;

10.將《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四、獎勵辦法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相關規定執行。

本方案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本方案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或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