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工作基本知識-筆試複習資料

一、填空題:

社群工作基本知識-筆試複習資料

1、現在城市社群的六個要素:地域要素、人口要素、組織結構要素、社會心理要素、規範體系要素和物質設施要素。

2、按地域差異社群可分為 :城市社群、城鎮社群和農村社群。

3、根據不同型別的社群的歷史形成過程和內部結構性要素差異,城市社群可分為:單位型社群、街坊型社群、新建小區型社群以及城鄉接合部社群。

4、城市社群建設的基本原則是:

①以人為本,服務居民;

②資源共享、共駐共建;

③責權統一,管理有序;

④擴大民主,居民自治;

⑤因地制宜,循序漸進。

5、社群建設的專案分為:社群服務、社群治安、社群醫療衛生、社群生態環境、社群文化教育和社群社會保障等。

6、社群服務的主要持徵是:

(1)福利性

(2)群眾性

(3)互助性

(4)綜合性

6.1、社群居委會的職能是:

1、管理

2、服務

3、教育

4、建設

5、監督

1 7、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負責住宅小區內一切有關房地產開發、租賃、銷售及售後服務,包括房屋保養、維修、住宅小區的清潔、綠化、管理和小區內的商業服務、治安維護等社會活動。

8、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存在兩種關係:一是聘用與受僱關係。二是服務與收費的關係。

9、社群民主選舉的主要原則包括:

(1)雙過半原則

(2)一人一票原則

(3)差額選舉原則

(4)祕密選舉原則

(5)無記名投票原則

(6)公開當場計票原則

10、民主決策的組織機構包括:

(1)社群居民大會

(2)社群居民代表大會

(3)社群居民委員會

11、民主決策的形式包括:

(1)居民公決

(2)決議案

(3)公告

12、民主監督的形式有:

(1)民主評議

(2)居務公開

(3)罷免

(4)服務公示制與承諾制

(5)民主聽證會

12、“四個民主”的關係,民主選舉是基礎,民主決策時關鍵,民主管理是措施,民主監督是保障。

13、政府與社群的關係是:“指導與協助、服務與監督”的關係

2 14、社群黨的領導主要體現在:政治決策、思想領導、保證監督、典型示範等方面。

15、社群民主監督的主體既表現為:專門組織機構的專業監督,也可表現為居民群眾的隨機監督。專門的監督機構是:社群協商議事委員會;社群成員代表大會也是民主監督的機構。

16、社群服務的內容包括:

(1)社群養老服務

(2)社群助殘服務

(3)社群家政服務

(4)社群醫療衛生服務

(5)社群就業服務

(6)社群政府公共服務辦證等

(7)社群下崗職工再就業服務

17、社群主體組織間的關係:

1、社群黨支部是領導層,發揮思想領導和政治保障作用;

2、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屬於決策層,是社群最高權力機構;社群協商議事委員會屬於議事層,是社群的議事監督機構;社群居委會屬執行層,是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18、對整體選舉無效的處理有兩種方法:

一是重新選舉。

二是區域性糾正。

19、社群自治的表現形式:

1、從全社群的層面看,它包括社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2、從居民直接參與的角度看,包括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約束;

3、從自治的內容看:包括人事自治、財務自治、服務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

3 20、社群組織的型別:社群黨組織、社群自治組織、社群中介組織、社群專業服務組織。

21、社群黨組織在社群中發揮領導作用的方式:領導、支援、監督、協調。

22、社群民主監督的主體有專門的監督機構:社群協商議事委員會、社群成員代表大會。

二、名詞解釋:

1、社群概念:社群是由生活在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們所形成的一種社會生活共同體。它既是人們聚集、生活的特定區域,也是社會成員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本場所。

2、社群建設:是指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群力量,利用社群資源,強化社群功能,解決社群問題,促進社群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協調和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社群成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過程。

3、社群服務:指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以滿足社群成員的需要為目標,以社群服務機構為主體,福利性服務與有償、低償服務相結合的多層次、多功能的社會服務。

4 、社群組織:是指直接從事社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活動以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功能的各種組織的總稱。

5、社群居民代表大會:是指由全體社群成員選舉產生的,代表社群成員行使重大事務決策權以及對居委會工作的監督權的權力機構。

6、業主委員會: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對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具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行使與房屋有關的各項職權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7、社群自治:是中國城市社群居民群眾自治,即居民通過居民委員會等自治性組織依法管理和建設與本社群居民利益相關的各類事務,實現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

8、社群民主決策:是指在涉及社群重要事項時,按照社群自治章程規定,由社群相關機構根據一定的程式進行民主討論或協商,並形成一定的決議交付執行的決策過程。

9、社群民主管理:是指社群居委會按照自治章程規定,對屬於社群自治範圍內的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過程。

10、社群發展:是社會發展行動在社群內的具體體現形式,指的是社群居民在政府和社會組織的支援下,成立社群組織,根據社群的共同需要,依靠社群力量,充分利用各種資源,來改善社群的經濟、社會、文化狀況的過程。

11、社群黨建:是以街道中國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和社群共產黨組織為主體,由社群居委會等自治組織配合、由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內的基層黨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性黨建工作。

12、社群思想政治工作:是指社群黨組織在上級黨組織領導下,在社群自治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單位支援配合下,以進行思想道德建設為主要內容,以社群內的全體成員為物件,以宣傳、組織、談話、協調等為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它是執政黨的一項重要職能。

13、雙過半原則:指參加選舉的選民數應超過依法登記的選民總數的半數;當選人獲得的有效票數應超過總投票數的半數。

14、社群參與:社群居民對社群發展責任的分擔和發展成果的共享。

15、社群民主監督:社群居民對各類自治組織和黨支部的各項工作和社群建設專案的決策、管理實施過程等進行監督。

三、解答

1、社群建設的內容包括:

(1)構建新型社群及其組織體系

(2)建立新型社群組織執行機制和社群制度體系

(3)理順城市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與社群的關係,建立起政府與社群之間平等合作的新型關係

(4)依託社群組織,開展具體的社群建設專案

(5)擴大社群參與、推進社群自治、利用社會資源,推動社群發展

2、社群居委會的職能:

(1)管理。指自治性管理和行政協管,包括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治安等自治事務

(2)服務。包括社群服務、志願者服務、各類便民利民服務、再就業服務、福利性服務和社會化服務等

(3)教育。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以及各種文化體育活動

(4)建設。如社群環境衛生、美化綠化、道路建設、房屋維修、醫療服務等各項內容

(5)監督。主要是代表社群居民對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在社群內的各項工作進行民主監督

3、社群黨組織的.職責:

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團結、組織黨支部成員和居民群眾完成本社群所擔負的各項任務;支援和保證社群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履行職責;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員在社群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4、業主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召集、主持業主大會;修訂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

(2)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審議物業公司服務收費標準

(3)審議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

(4)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平常的管理、服務活動

(5)討論、決定興建與房屋有關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設施

4.1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

負責住宅小區內的一切有關房地產開發、租賃、銷售及售後服務,包括房屋保養、維修、住宅小區的清潔、綠化、管理和小區內的商業服務、治安維護等社會活動。

5、社群自治特點:

(1)自治的主體是:全體居民(包括社群單位)

(2)自治的範圍:在本社群內

(3)自治的內容:社群內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4)自治的目的:發展社群民主、改善居民生活、促進社群發展、建立文明樣和的現代社群共同體

6、“四個民主”間的關係:

“四個民主”是一個具有內在聯絡的、不可分割的整體。在“四個民主”中,民主選舉是基礎,沒有經過選舉成立的各項自治組織,其他三個民主無法開展。民主決策時關鍵,有了好的領導班子,還需要發揚民主,大家的事情大家討論,才能把事情做好。民主管理是舉措,各項決策制定以後,必須依靠各項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去執行,才能使決策落到實處。民主監督是保障。

7、資源共享、共駐共建的基本原則:

(1)堅持“社群是我家,建設靠大家”的原則

(2)堅持提高認識、量力而行的原則

(3)堅持優勢互補、服務社群的原則

(4)堅持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

8、社群民主選舉工作程式:

(1)成立社群選舉委員會併發布公告全體社群成員

(2)部署選舉工作

(3)宣傳發動

(4)選民登記

(5)提名確定候選人

(6)宣傳介紹正式候選人

(7)現場投票選舉

(8)驗收總結

9、如何進行居務公開

(1)合理確定居務公開的內容

(2)正確執行居務公開的程式

(3)確定合適的公開時間和方式

(4)加強對居務公開的管理

(5)定期進行檢查

10、罷免社群居委會成員基本程式:

(1)由符合法定人數的社群居民或居民代表以提案的形式提請召開社群居民代表大會

(2)社群居民代表大會召開

(3)提案人在會上陳述提請罷免理由

(4)被罷免人進行申辯

(5)全體社群居民代表進行表決

(6)執行表決結果,如未通過罷免,則仍保留其職位和工作;如通過罷免,則按規定在三個月內補選所缺職位

11、如何做好社群垃圾清運工作:

(1)重建社群環衛工作體制

(2)加大社群對在本社群工作的環衛人員的領導監督力度

(3)將社區劃分成片,明確環衛人員的工作範圍和任務

(4)加強對社群居民的教育工作,藉助社群的宣傳工具開展對居民的教育工作

(5)動員社群居民參與社群保潔工作

12、如何建立社群醫療服務站

(1)做好社群衛生服務站的硬體設施建設

(2)聘請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有醫療職業資格證的醫護人員進入社群,為居民提供各種服務。

(3)做好社群衛生站的各項制度建設

(4)建立健全各類檔案,做到檔案完整、規範,為今後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可靠的依據

12.1社群服務的內容:

(1)社群養老服務

(2)社群助殘服務

(3)社群家政服務

(4)社群醫療衛生服務

(5)社群就業服務

(6)社群政府公共服務辦證等

(7)社群下崗職工在就業服務

13、如何做好社群計生服務工作:

(1)做好社群內已婚育齡婦女的登記工作

(2)切實做好已婚育齡婦女的各項計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已經經上級計生部門稽核批准生育指標的婦女,應做好定期的孕檢工作,跟蹤懷孕情況。

(3)做好相關的計生宣傳工作。

(4)配合上級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在社群內開展諸如“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廣泛宣傳新的婚育觀念,倡導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等婚育觀念。

(5)做好嬰幼兒的保健工作

14、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淮的依據主要包括:

(1)維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所需要的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2)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費用

(3)市場綜合物價指數,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指數

(4)居民的平均實際收入和消費水平

(5)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收入狀況

(6)其他社會保障標準

16、如何起草社群章程、決議、通告等重要檔案:

(1)弄清楚起草這些檔案的目標。

(2)確定檔案的適用範圍和效力

(3)起草檔案要注意在居民和檔案所涉及的人群中進行摸底探訪,問問他們對一些有爭議問題的看法,吸收他們的意見。

(4)一些重要檔案還需要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相一致,起草時要確定不能違背這些規定。

(5)檔案起草完畢之後,交付相關組織機構審議通過,未經通過,不可外洩使用,保證審議機構的權威性。

17、社群黨組織在社群發揮作用的途徑:

(1)社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主要是通過與各主體組織的職能分工來完成的。社群黨組織在社群中發揮領導作用的方式主要體現為領導、支援、監督、協調。

(2)社群黨組織的作用應該通過制度化的途徑,通過一套行之有效的執行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進行

(3)應該強調社群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通過示範效應發揮黨的領導作用

(4)探索社群黨組織在新形勢下的新的執行思路和機制

18、社群黨建的內容有:

(1)建立健全社群黨組織,形成社群黨建工作的網路體系

(2)正確處理社群黨組織和轄區單位黨組織的關係

(3)明確社群黨組織的管理物件及許可權

(4)建立社群黨建工作的網路結構和活動載體

(5)加強對黨員隊伍的建設,抓好黨員的教育和管理

(6)社群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履行社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作用,處理好與居委會關係支援居委會依法自治

19、如何保證社群財務活動的規範化:

(1)制定社群財務管理辦法,對社群的相關財務活動做出明確的規定

(2)對居委會幹部生過補貼中由社群負擔的部分,由居民代表會議結合本地區、本社群的實際,做出合理的規定,防止亂收亂支或開支不合理

(3)對那些資產較多的社群,應制定好社群資產經營管理辦法

(4)建立社群財務預算制度和重大專案共同決策制度等

(5)建立社群財務監督制度,包括財務公開制度、報告工作制度等,加強社群內部的監督力度,做到社群財務規範化

20、如何與社群單位資源共享、共駐共建

(1)建立與社群單位之間的相互合作共生關係

(2)社群工作者要善於與社群單位的“居民”溝通,瞭解他們的需求,解決他們的社群生活問題,從而為社群與社群單位的合作奠定基礎

(3)社群工作者要善於將社群居民的需要同社群單位的需要相結合。

(4)要善於變廢為寶,發現並採取辦法盤活社群單位的一些廢棄資產

(5)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本著互利合作的精神,與社群單位簽訂共建協議。

21、居委會應該如何遵循正確的工作原則和工作方法

《居組法》規定,居委會決定問題時,應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在群眾中進行工作的時候,應當採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強迫命令。很多居委會進一步將這一原則明確為“三公”原則,即公開、公正、公平。居委會開展工作主要是通過說服教育的手段,以宣傳性工作為主。這就要求,居委會在工作中應當尊重居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在決定問題時,不能剝奪居民的發言權,要多聽取居民群眾的意見,不14 能搞少數人的一言堂,由居委會幾個人說了算;還要善於聽取不同意見,有錯則改,無則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