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中,各項費用是以職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新招用人員以第一個月工資或者勞動合同規定工資為繳費基數)按比例計算,並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繳納的。規定的.比例大約是:養老:單位20%,個人8%。失業:單位2%,個人1%。醫療:單位6-4%,個人2-4%。工傷:單位1%,個人0%。生育:單位1%,個人0%。各地可能略有變動。公積金 單位和個人扣的比例相同,一般是8%-12%具體情況請到當地社保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