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通告範文

各部門全體員工:

加班通告範文

為更好地執行考勤制度,進一步加強員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與統計,現把有關加班、調休管理的具體要求再進行細化併發布實施,請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管理,認真履行審批許可權,共同促進加班和倒休的有序進行。

1、自2月16日起,員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審批手續,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部門或專案經理批准並報備給人事部門,非常必要時可以輔助以簡訊申請,但事後一定要補上正式的《加班申請表》。

在公司辦公的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填報《加班申請表》的,需當日簡訊報經部門或專案經理,說明事由,並於加班結束時打卡,於次日補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第一負責人確認確實是因外部或內部特殊情況造成的意外加班,簽字確認後方可視為有效;如僅因為個人時間安排或工作效率問題造成的“加班”時間,不得作為加班進行計錄。

加班地點不在公司的,同樣需於加班結束後上班的第一天補填《加班申請表》並在批准後報備給公司人事部門。人力資源部將以經批准《加班申請表》作為統計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據。

法定節假日加班需經公司主管人事的副總批准方可進行。

2、截至20xx年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結餘的存休,請各位員工自行統計(以小時為單位)並彙總,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於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綜合管理部人事部門(前臺),本次統計所結餘的加班時間即為以後申請調休的依據。過期未報備的,視為無加班記錄,日後不再補批。

3、員工請調休假需在《請假單》上標明調休那天的加班時間,人事部門會依照經批准的請假天數扣除相應存休。前臺每月統計完當月考勤後同時生成新的存休表作為下期員工請假的依據。

4、本通知所指加班與存休,僅在本年度(公曆)有效,不進行跨年記存。員工有存休時間,本人申請調休後因公司工作需要未能讓員工享受調休的,公司會在每年元旦前,按本人工資標準核算出小時工資,並按兩倍標準進行折算(法定假時間加班按三倍標準),一次性結算給員工。但員工未提起調休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調休,不再另行折算工資。

5、原來檔案中與本通知要求衝突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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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