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協議書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協議書集合15篇

運輸協議書1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為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檢視貨物及包裝,認為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德州市德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

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絡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

貨人聯絡。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為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為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車輛運輸合同模板參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施工需要僱用乙方的車,為甲方承擔工程運輸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提供乙方司機的住宿。乙方車輛的主、副燃油、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司機的伙食費以及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擔。

2、乙方在為甲方運輸過程中,如出現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財產、機械損失和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為甲方運輸過程中,必須無條件聽從甲方用車人員調配,不能找理由擇路運輸,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其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4、為了使甲、乙方雙方合作愉快,約束雙方共同行為,乙方進場後,將該車作為履約合同的擔保,合同終止時雙方都能信守合同,沒有其他影響時解除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否則甲方申請有關部門進行仲裁。

5、甲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乙方一定的比例的生活費、維修費,年底支付乙除燃油外收入的50%-60%。同時要求乙方出具相同面額的合法稅票。其餘部分待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6、運費單價

①、起價2.5元/m3(一公里之內),每增運1公里加0.5元/m3Km。

②、碎石:平均運距15Km,運費:10元/m3。

③、自敖力布江或套白溝運輸砂礫:_________0.6元/m3Km。

④、自查幹沐淪河運輸砂礫:_________0.8元/m3Km。

7、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2

甲方: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檔案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裡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為加強港口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鐵路公司與各作業區(集司、股司)之間的安全協作關係,充分挖掘運輸生產的潛力,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速鐵路車輛及港口貨物的週轉,確保鐵路行車及貨物運輸安全,提高貨運工作質量及運輸生產效率,經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鐵司)與一、三作業區、股司、集司(以下簡稱作業區)充分協商,共同簽訂並遵守本運輸安全協議。第一章 鐵司、作業區雙方共同遵守下列規定第一條 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調車作業標準》、《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港區《交通安全規則》等有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雙方職工必須愛護機車、鐵路車輛、鐵道線路、道岔、通訊訊號裝置和港口裝卸機具等國家財產。

第三條 雙方職工必須遵守《湛江港習慣性違章行為處罰規定》有關港口安全規定的條款。

第四條 行人和機動車輛、機械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注意道口的警報訊號及欄杆的關閉狀態,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沒有火車來往才能通過,嚴禁與火車搶道。

第五條 嚴禁行人爬車和鑽車底,嚴禁人員在火車卡底下或鋼軌上坐臥。

第六條 機動車輛、機械在道口上發生故障不能移動時,道口工及司機必須在現場看守和在鐵路來車方向設定防護訊號(晝間為紅旗,夜間為紅燈,下同)並立即採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通知鐵司排程,鐵司取送車輛不得過該道口。

第七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八條 貨碼及門機巴杆下不準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車通過門吊底前,門機必須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貨碼和巴杆在執行的火車上停留和越過,並執行以下協定:

1、鐵司機車進入碼頭線路作業前,鐵司車站值班排程負責將調車作業計劃提前三十分鐘左右通知作業區排程,由作業區排程負責通知門吊司機暫停裝卸作業,並將裝卸機具停放在鐵路限界外。

2、鐵司機車車輛進入門機作業現場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直至門吊停止作業為止。

3、如果門吊司機不聽指揮,在機車車輛通過門吊底下時仍強行作業,危及調車人員和機車車輛執行安全的,鐵司立即將情況通知作業區安全部門處理。第二章 鐵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第九條 機車進港取送作業前,鐵司必須派員對有關線路、道岔、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車站排程員,由車站排程通知作業區排程派人處理。

第十條 調動車輛推進執行時,調車人員應在車列前部瞭望,監視列車執行,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在港區線路牽引或推進執行時,經過道口前應鳴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欄杆防護道口(當車輛進入股司石化部油庫區前必須掛好防火罩,並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二條 嚴禁在港區內溜放調車作業(港三區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長線除外)。

第十三條 港區內調車作業速度最高限制為:推進執行(車輛在前機車在後部推送)不超過15km/h;單機及牽引執行不超過20km/h。

第十四條 送車時應按作業區的第一次要求對準貨位。送好位的.車輛不得堵塞道口(成組裝車需要除外)。

第十五條 原則上不準調動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的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調動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調車人員應事先通知作業區裝卸人員停止作業,撤離裝卸機械;

2、裝卸作業人員必須下車候工,不準隨車調動;

3、搗勾作業後應及時將裝卸未完了的車輛送回原裝卸車地點;

4、遇裝有貴重貨物的車輛,應由作業區派人隨車看守;

5、車輛偏載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車輛禁止調動。

第十六條 機車車輛不得越過防護訊號,調車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撤除防護訊號進行車輛連掛作業。

第十七條 非作業區卸車的重車,不準送入港區(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條裝運超限、超長、集重以及危險貨物,鐵司應會同鐵路貨運人員在裝車前進行檢查,共同商定裝運方案,裝車中進行業務指導,裝完車後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鐵司行車、貨運人員在作業區內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區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第三章 作業區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二十條 線路兩側及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要堆碼穩固。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距站臺邊緣不得少於1米;線路兩側堆放貨物距線路鋼軌頭部外側不得少於1.5米。

第二十一條 夜間調車取送作業時,作業區應保證作業線有足夠的照明;機車車輛執行經過門吊、橋吊底之前,門吊、橋吊應主動停止作業避讓機車車輛。

第二十二條 裝載機、吊機在鐵路線路旁轉堆、疊堆等作業時,禁止侵入鐵路限界。因作業需要必須侵入鐵路限界時,應事先通知鐵司貨運值班員和車站排程。鐵司取送車經過該線路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港區機械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至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三條 搬運超長、超重貨物或移動港區大型裝置跨越鐵路道口,應事先通知鐵司安全部門採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道口工應在機車車輛到達前下放道口欄杆,避免機動車和行人搶越道口。道口裝置故障時,應派人負責道口安全防護。

第二十五條 道口鋪板不得超過軌面25mm。道口輪緣槽,股道內鋪板的輪緣槽應經常清理並符合鐵路要求(寬70~100mm,深45~60mm),防止機車車輛執行時脫軌掉道。

第二十六條 在股道上和股道兩旁作業的人員,在火車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服從調車人員、貨運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妨礙行車安全的作業,人員和機具必須迅速撤離至鋼軌頭部外側2米以外。

第二十七條 除因貨位關係,鐵司有計劃壓警衝標送車外,車輛應停於警衝標內方,距盡頭線車擋須保留15米安全距離(裝有緩衝裝置的盡頭線除外)。作業區因裝卸車需要,推動車輛距盡頭線車擋不足15米時,作業完了應將車輛推回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送到裝卸地點後,原則上不準再推動。遇特殊情況,作業區需人力或機械移動車輛時,須在鐵司人員指導下進行,並遵守以下規定:

1、移動的車輛,手閘必須良好,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制動,對手閘失靈的車輛不得手推調車。

2、移動車輛時,應撬棍撬動,禁止用機械衝撞起動。

3、制動車輛時,應按規定使用手制動機或止輪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塊及其它雜物制動車輛。

4、人力移動車輛時,速度不準超過3km/h。

5、暴風雨(七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禁止推動車輛。

6、僅允許在本線內移動,且不得超過警衝標。三區k8、k9延長線(15#、16#場)裝車,禁止往調車場方向推車。

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品的車輛,禁止推動。

8、裝載圓木、竹杆、電杆等容易滾動貨物的平板車和低邊車作業未完了前,不準推動車輛;裝載超出車邊及敞車卸車未卸至車邊以下時,不準推動車輛。

9、禁止兩組車在同一線路上相對方向移動。

10、移動成組車輛時,必須連掛在一起。人工移動時,重車不得超過兩輛,空車不得超過四輛;重空車混在一起時,兩輛空車摺合一輛重車計算。機械拉車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條 裝車時,必須按車輛標重均衡裝載貨物,不得超載、偏載,裝車不得超過劃線高度,散貨裝車後應進行平車。

第三十條 卸車後,卸車工人應將卸空後的車輛清掃乾淨,車門、車窗,端側板關閉妥當,並按規定用鐵線加固好。有蓬布時,應將蓬布摺疊整齊,送回指定地點。

第三十一條 裝卸作業完畢後,作業人員應將剩餘貨物及裝卸機具撤離至鋼軌外側1.5米以外;油罐車裝卸完了,須抽出油管,收回活動樓梯,關好閥門、罐蓋,撤除防護訊號。作業區裝好的散裝貨物,經鐵司貨運員驗收後,不得擅自加裝。

第三十二條 機車車輛在港區線路上受到損壞或丟失配件的,應將該裝置停留在原作業場所,作業區應及時通知鐵司有關作業人員到場鑑定,雙方分析明確責任,責任方承擔費用。如作業區隱瞞不報,鐵司(或鐵路)檢查發現後將故障車輛送原地處理,並由作業 區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十三條 下述與鐵司線路、訊號及有關裝置的施工安全問題,作業區須向鐵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施工,鐵司派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1、線上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或擴寬、整修原道口時;

2、線上路上空橫跨線路拉電線、電纜時;

3、線上路路基下埋設管道、修建涵洞時;

4、線上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5米內)建固定建築物時;

5、線上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2米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時;

6、須佔用鐵路線路堆放貨物、停留機具裝置時;

7、往線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結時;

8、線上路附近開挖地基影響通訊訊號電纜時;

9、在鐵路曲線地段種植花樹木影響鐵路訊號顯示和了望時;

10、線路旁站臺(月臺)下沉或外漲,侵入線路限界需要整修時;

11、線路兩側排水溝堵塞,需要開挖清理時。

第三十四條 各種雜物、垃圾禁止倒進線路內。處理超重車卸下的貨物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線路正常維修和安全運輸。第四章 組織領導及實施第三十五條 為了更好地檢查、監督執行本協議,鐵司和作業區各方領導半年召開一次協調會議,雙方檢查協議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協議存在的問題。請局安全處領導主持會議。

第三十六條 鐵司和作業區安全部門每季召開一次安全聯勞會,總結聯勞工作,交換意見,協商解決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雙方輪流主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協議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事故苗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雙方組織分析,制定防範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有關條文的解釋及操作,由雙方安全部門負責。發生本協議外的安全問題,導致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請局安全處予以協調。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於XX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行。

運輸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門到門公路運輸,自備箱回空事宜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起運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內容包括箱號、箱型、箱量、收貨人、聯絡方式、送貨地址等內容。

2、貨物到站:長沙北、收貨人:“長沙聯運物流有限公司轉××××”。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必須嚴格按鐵路、交通部門規定和許可,不得夾運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隱瞞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費率和結算時間及時與乙方結算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後,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準確、安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集裝箱交付時以施封鎖完好為準,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承運期間,乙方對集裝箱箱體或箱內的貨物損壞、滅失負責。

4、掏箱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經甲方的同意,發往其他車站,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運輸費率和標準

1、長沙北站—蒙牛長沙分倉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長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長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結算方式和日期

1、每票一結、一次性付清:

2、方式:

3、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原則。

五、其他事宜:

1、若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2、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監證部門留檔一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絡人: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進出境運輸報關手續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等有關事項。

第二條乙方代理許可權

乙方的代理許可權僅限於辦理清關或者轉關運輸、報關、報檢、驗放,將甲方貨物安全送達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壹年,自年月起至20xx年月止。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報關時所需的有效合同、發票、提單、法律檔案及授權委託書;

2、甲方向乙方提交發票時應同時附中文譯文;

3、甲方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報關的貨物不存在偽報、低報、漏報等現象;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所涉及貨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5、按照第六條的規定,按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雙方約定在甲方提供單據及時及齊全情況下按時將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地點。

如因海關及檢疫原因造成的清關及派送等延誤,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理解。

具體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過程中,有義務保證甲方貨物完整、安全,不得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於進出境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破損除外);

3、乙方在代理報關過程中,應當為甲方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漏甲方的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書等法律檔案和有關資訊,也不得將該類資訊用於與履行本協議無關的目的;

4、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檔案和資料,乙方只有經過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利用甲方的檔案、資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權利;乙方應於履行完本協議項下服務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檔案和資料;

5、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缺損或丟失,乙方有義務督促第三方出具書面證明;

6、乙方對所進口商品的.質量等本身問題不承擔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的服務進行轉委託。

若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乙方應對其轉委託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報關費用

報關費用見一報價單。

第七條結算

乙方應將上月報關費用結算清單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

經稽核無誤後,乙方開正規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規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有義務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應賠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相關費用將根據日千分之5的違約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

同時,乙方有權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或對甲方所交付的檔案和貨物行使留置權,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為止,由此產生的保管費、倉儲費、以及風險和損失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仲裁

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中任一條款與《代理報關委託書》背面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為準。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代理報關協議書》而發生的分歧,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式和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終止或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終止或變更本《代理報關協議書》時,須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或變更的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簽定書面終止或變更協議書後,本協議書即可終止或變更。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效力

1、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事宜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絡人.聯絡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運輸完成後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運輸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乙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第一條 乙方責任

1、 訂艙時,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

2、 乙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若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或者其他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則乙方必須事先徵的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辦妥一切相關手續。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3、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4、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乙方或收貨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滯箱費收費以業內行規為標準,堆存費按各港口規定,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承運人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資訊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3、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貨物裝箱的,乙方應當及時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裝箱,並事先告知甲方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乙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運價及其他

本協議運價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第四條 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月結方式結算運費: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結清上月乙方所有費用併到帳,如果乙方不能按協議時間準時付費,甲方有權將甲方的結費方式改為見款放單。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 現金的付款方式;

B、 電匯, 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 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海洋運費,雙方另行簽定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匯款賬號(指定如下)

人民幣戶

美金戶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甲方支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乙方拖欠費用,則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運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運單單證;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甲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因遇洪水、火災、地震、戰爭、罷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實而導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威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僅適用於公司行為。

2、乙方協議簽章請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為憑。

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1、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運輸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長期合作,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熟料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貨物名稱:水泥熟料。

二、起運地: 。達到地: 。

三、數量:月運輸總量不低於甲方與供貨廠家簽訂的合同數量,且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實際日需求量供應,但每日最高運輸量在 噸以內,超出 噸雙方協商解決。

四、價格:運輸興安海螺熟料價格為 元/噸(不含稅),運輸武岡雲峰水泥廠熟料價格為 元/噸(不含稅),如甲方要求乙方開具運輸稅票,則以乙方交納的實際稅款為準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納保證金 元后,運輸款每10萬元一結。

六、具體要求:

1、乙方必須按上述規定保供。

2、貨物在運輸途中出現遺漏、丟失或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出廠價賠償給甲方。

3、如因乙方的運輸原因造成甲方完不成合同任務,乙方需按當月已運輸的數量 元/噸賠償給甲方。

七、運輸款按 萬元一結,甲方及時支付給乙方,次月5日前在乙方開具稅票後結清。

八、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只能選擇乙方一家運輸。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9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xxxx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x

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專案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戶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10

合同編號:

簽約單位: 材料運輸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就溫州市平陽東方世貿中心專案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運輸線路及價格

1.方木、模板

運輸線路:甲方指定衢州市常山縣到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往返(400公里)。

單價:3600元/趟(固定單價)

以上單價為固定單價,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單價。

二.交驗方式:過磅或點數量,雙方採取監磅,以過磅單為依據。(過磅費用與乙方無關)。

三.支付方式:每月10號前對賬,雙方對上一個月的貨款進行核收,核對完成後甲方應於每月30號前支付上月貨款的65%,餘款35%主體驗收完成後六個月內支付。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等額的13%增值稅專票。發票要求見“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因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的,甲方有權拒付貨款。如遇稅點調整扣除相應金額。

四.其他條款:

1.運輸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按時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運輸材料給甲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協調費用以及風險、行車安全等一切事項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一概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運輸,保證施工生產正常執行,乙方如不能保證供應,甲方可終止本協議,且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來阻工誤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嚴重的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甲方如不能按約定付款,乙方可停止運輸。

6、乙方負責約定材料的運輸及施工環境協調工作,不得出現任何的.阻工、誤工等扯皮行為,按時保證材料供應。

7、在施工過程中如有其他運輸地點,再另行協商補充。

8、乙方車輛必須聽從甲方排程指揮。

9、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現場人員指揮,否則乙方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爭議處理

有關本協議履行面發生的一切爭議,力爭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衢州市常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備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11

協議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為明確業務關係、規範業務操作、提高服務質量,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費用結算及風險責任劃分等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乙雙方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所應具備的經營資質,任何一方因上述資質缺陷致使對方受到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甲乙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員,均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必要資質。1.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業務操作,主要是指國內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具體委託貨物品名、提貨地點、送貨地點、收貨人等以單票確認為準。

1.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業務進行轉委託。乙方擅自轉委託的,乙方對轉委託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條服務範圍與權利義務

2.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應當明確委託服務範圍與要求,具體委託事項的資訊及要求,以運輸委託書顯示為準。乙方接受委託後,應當恪守職責辦理受託事項。甲方應當對於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疑問予以及時如實答覆,對於海關、商檢或其他主管機關提出的疑問和要求及時答覆和辦理。

2.2甲方變更或者撤銷委託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確認。

2.3集裝箱運輸

2.3.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業務,應當提前向乙方告知貨物名稱、單證號碼、數量、體積、重量、提貨地點、裝載要求、運輸要求、收貨人、收貨地點等相關資訊,具體資訊以實際需要為準,便於乙方及時協調車輛、裝置及人員。

2.3.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指示,及時領取提貨單等必要單據,詢問提貨時可能需要的費用,相應費用應當由乙方先行墊付,並按要求辦理提領集裝箱排期。如乙方認為提箱所需費用金額較大,不予墊付的,乙方應當於詢問確認費用後,及時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費用。

2.3.4乙方應嚴格按照排期按時至指定堆場提取集裝箱,並辦理必要手續。乙方應當在提領集裝箱時檢查集裝箱外觀。集裝箱外觀存在破損的,乙方應當拒絕提貨並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進一步指示後再行操作。乙方提貨時未提出異議的,除有相反證據,否則視為集裝箱交付時外觀完好。

2.3.5因貨物特殊性質,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取樣、檢驗、檢疫等開啟集裝箱箱門的操作,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檢驗檢查場地的要求進行操作。在進行取樣等可能造成貨物短少、毀損的行為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指示進行,不得擅自處置貨物。

2.3.6乙方應當安全、及時將集裝箱運往目的地,不得有無故拖延、換車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貨物風險或貨物毀損滅失可能的行為。因天氣、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運輸暫停、中止、延遲及其他不能按時到達收貨人的情形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並通報具體情況,妥善保管集裝箱,確保貨物安全。

2.3.7集裝箱送抵目的地後,封志不完整、集裝箱存在明顯變形可能導致貨物受損的、收貨人提出異議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貨人拒絕收領貨物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裝箱運抵目的地後,封志完整、集裝箱完好的,乙方應當取得指定收貨人簽收。簽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除有相反證據,視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運輸。

2.4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框架箱公路運輸業務的,參照前述條款執行。

第三條費用結算

3.1結算標準:

3.1.1本協議下的相關費用結算標準,以雙方根據實際委託業務情況,正式委託前協商確定為準。

3.2結算期

3.2.1乙方每月於5號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提供給甲方。

3.2.2甲方應於收到清單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若甲方對費用清單有異議,應在上述異議期內提出,否則視同甲方確認清單中的費用。對於有爭議的費用,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爭議部分的協商不影響無爭議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應於費用確認之日起45天付款給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須向乙方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期間為自費用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

第四條雙方責任、違約及賠償

4.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所有檔案真實準確,所有檔案之間的資訊一致,檔案描述的內容與貨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執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交付貨物、貨損貨差、額外費用、甲方因違約產生的違約費用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貨物損失或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其它

5.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5.3協議的變更、補充應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5.4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經生效,取代之前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宣告、保證、協議或承諾。

5.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之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有效期內所有的委託業務均受本協議約束,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駕駛員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排程。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準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後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和卸土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運輸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運輸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制定本協議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及其解除條件:

1、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的《運輸合同》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必須向甲方提前三個月遞交書面申請。

3、甲方收到乙方書面申請之日起正式受理解除合同事宜,如無異常情況

發生甲方則會同意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關係。

二、合同正式解除日期前甲乙雙方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

1、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將乙方所有車輛編號,按號派車,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完成運輸任務,不得缺勤,如有修車等情況時乙方自行負責找車替補拉貨,由乙方全權負責替代車輛及貨物的安全到達,甲方概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

2、乙方嚴格履行《運輸合同》規定的'條款內容,甲方有權按照條款內容行使相應的權利。

3、合同解除日前甲乙雙方承諾仍按現行每車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結算運輸費用,乙方在此期間不得因運費事宜引起事端,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全部承擔。

4、因乙方原因私自停運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在甲方財務的所有掛帳運費和押金。

5、因乙方停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掛帳運費和押金中扣除相應損失金額,掛帳運費和押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6、乙方簽訂本協議並服從甲方安排正常運輸直至正式解除《運輸合同》關係的,甲方合同解除日到期後一週內一次結清乙方運費並退還合同押金。

7、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9、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運輸合同》關係解除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簽字蓋手印):

甲方代表:

車牌號: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14

委託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的____運輸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運輸範圍:____至____;

二、運輸單價____元/噸到專案結束。

三、運輸事項: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次日運輸量,如運輸量超過____噸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通知的數量足量運輸(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災害、甲方發貨原因、道路運輸大檢查等)。

貨物出廠後,質量(自身質量除外)數量和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運輸數量與需方過磅數差距超過千分之三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負責人聯絡查明原因,經核實後確屬甲方責任的(供需雙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負責,如確因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數量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確認後,由乙方按照當時的貨物出廠價格據實賠償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為結算週期,乙方按月憑需方的`簽字單數量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結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時間:甲方應在乙方的運輸發票送到甲方後____付清。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15

甲方(需方):北京雲鼎偉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商):北京志良玲家商貿有限公司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並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衛生許可證影印件以及公司經營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乙方的`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汙染,且備有防雨防晒設施,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裝卸時應輕放輕搬,防止破損。儲存倉庫必須乾燥清潔,有防潮防塵防鼠設施,並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

3、乙方所供食品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的客戶一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衛生許可證影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北京雲鼎偉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北京志良玲家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