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優選]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工程合同[優選]

建築工程合同1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範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並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築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工程價款

(一)工程價款(含稅)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專案工程範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範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並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後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並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三、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並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檔案。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

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後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餘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後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圖1張路面維修工程費用清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

四、 承包範圍:

五、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 元整,¥ 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曆天數為60天。

七、 工程質量驗收及保修: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承包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發包方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過保修責任。

八、 工程價款及結算:工程進場3日內撥付 元,結構完成撥付 元,竣工撥付 元,扣除保脩金 元。

九、 爭議: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密雲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 違約: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 安全措施與責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補修質量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施工作業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保護設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為公眾和其他人員提供必要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夜間要設警告訊號和看守,如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無任何責任。

十二、 合同份數:本合同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工程的水電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在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輔助材料)、包裝置、包工具用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風險、包技術資料整理、包交工驗收、包綜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範圍

1工程設計圖紙與設計變更單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具體工作內容:

①材料場內運輸、裝卸。

②施工圖紙中安裝內容:

依據設計圖紙和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相關條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氣、消防、強電、弱電預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設計變更等工作內容。

③所需的結構預留洞口的留設、預埋件、管線槽口開鑿、補槽及施工後的現場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規範及常規要求。

⑤因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護、裝置除錯、竣工交驗。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場內整齊、清潔等工作。

⑧與其它工種的配合施工。

⑨預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澆灌(若甲方施工則扣除乙方該部分工作的相應費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運輸裝置,提供現場及樓層固定電源箱。

②乙方自備安裝工程所需工具及勞保用品。

五、質量要求

1.按照國家建築安裝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施工規範和當地主管部門的其它有關規定,作為本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2. 乙方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

3.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在各次質量驗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見,並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絕或拖延整改,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作出處罰,乙方須無條件服從。

六、雙方職責與許可權

㈠ 甲方:

1. 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清潔衛生進行檢查驗收和監督管理。

2. 切實解決好施工用水、用電、垂直運輸的矛盾,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電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4. 制定施工計劃。

5. 進行技術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電暖完整完整圖紙2套(竣工圖一套)。

㈡ 乙方:

1. 乙方應按圖紙設計規定的要求自行組織購進、使用質量合格的材料進行施工。

2. 乙方組織有資質證的技術人員、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服從甲方、監理等有關人員的指揮,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 乙方應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預防丟失,材料的保管與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決。

七、合同價款

1. 乙方承包棟樓的建築面積約為: 萬元,每平方米為 元,最終按實際工程量以實結算,工程造價最終以甲方與業主方結算價為準。

2. 工程量結算按20xx年河南省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施工期內的有關的檔案規定執行,以工程結算總造價下浮15%作為甲方的綜合管理費用(含稅,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八、付款方式

1. 主體施工;一、乙方墊資施工至主體十層時,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價款。二;以後每施工一層甲方按該層乙方承包總價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價款。

2. 安裝階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1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二、電;每施工完五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3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價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3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價款。

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河南省20xx年建築安裝工程定額和有關的最新檔案規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總造價下浮15%)結算給乙方,結算造價按甲乙雙方和業主方最後審定的造價為準,甲方支付乙方總造價(下浮15%後)的95%,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

4. 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業主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為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保修期滿後,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質量保脩金(無利息)給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裝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後負有保修義務,凡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質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補工作,均由乙方限時無償修復,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時間內進行修復,甲方可另派專業人員維修,所有費用從乙方的保脩金中扣除。

6. 訂立合同後乙方必須交 萬元給甲方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乙方進場交 萬元工程履約保證金,主體結構至10層後,甲方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的50%,主體結頂三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的全部履約保證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現場變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甲方需要工期順延,變更造價按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8.如甲方不能及時撥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後,乙方概不負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附註:每平方米承包總價的分項比例為:1、主體 30% 2、水 10% 3、電 30% 4、暖 30%。

九、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工程竣工後此協議作廢。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聯絡電話: 代表人: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12272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企業乙方責任的`,企業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_______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__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_______

4、企業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企業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企業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______日。

四、承包範圍:

1、工程範圍:在業主規定甲方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工程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五、工作內容:根據施工要求的現場_______等工作內容。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其具體目標如下:

1、包工:本工程設計施工圖和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量中所有定額內外用工。

2、包工期目標:乙方必須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的工期進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業主要求,應承擔相應違約損失。

3、包安全文明施工目標:文明施工工作內容要求保證施工工作面及生活區清潔衛生。

4、包質量目標:確保一次交驗合格。

七、承包費用:

1、工程勞務承包價_________元整;

2、工程勞務承包價分期支付:

乙方在進場施工五天後,甲方付乙方工程勞務承包價的_______的生活費;工程完成總工作量的_____時,支付工程勞務承包價的_______,完工後(即工人撤場時)支付工程勞務承包價的_______,餘款在完全交工後___天內一次付清。

3、如乙方在中途撤離或因其他原因退場的,按工程完成工作量_____支付,半成品或不合格工作量將不做結算。所有勞保費包含在包乾價中,甲方不另承擔。

八、其他細則:

1、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內工作內容不得轉包;服從甲方管理,少說話,多做事的原則。

2、乙方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乙方其他管理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時候(包括節假日和農忙)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否則每發現一人次罰款______元。

3、施工過程中如無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發生擅自停工,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切損失,並根據對工程影響大小,罰款_________元。

4、乙方必須做好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並且不得破壞其它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則按損失狀況,加倍處罰。

5、乙方應該有較強的經濟基礎,甲方由於其它原因暫不能按時結賬,乙方應自行保證施工人員_____個月的生活費。

6、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聽指揮和不勝任工作的人員,如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對其工期、質量、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種要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因停水、停電、甲方機械裝置故障以及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乙方工作超過八小時延誤且無法進行其它工序的工作,經甲方確認後按實際誤工小時順延工期。

8、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其餘款作為支付甲方違約金。

9、如甲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按上款對等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則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結清全部勞務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籤(章)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籤(章)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安全及時的完成建房工程,儘量避免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要求施工、建蓋,女兒牆和水、電安裝在承包範圍,如有異議雙方商議。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質量進行監督,以確保工程質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築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帶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單價)為每平方 元,合計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層付款,每層澆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該層房屋的90%,餘款整幢房屋竣工後一次性付清。

六、樓梯間雙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電的接通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所帶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須看管好,如果造成損失,甲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甲方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相關的矛盾和糾紛,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誤工,甲方要賠償乙方誤工費用,再由雙方協商順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技術問題而又不服從甲方監督調整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確保安全施工,嚴禁一切違規、違章作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此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時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議。

十五:

十六:

甲方(印):

乙方(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裝置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檔案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檔案的詞語

(1)合同檔案(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檔案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檔案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檔案。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檔案: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檔案。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裝置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裝置)。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裝置)。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裝置: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裝置、金屬結構裝置、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裝置裝置。

(7)施工裝置: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裝置、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裝置:指承包方的施工裝置。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列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2.設計檔案: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檔案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絡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專案經理

1.專案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專案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裝置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汙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專案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專案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專案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專案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專案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專案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專案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專案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專案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專案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裝置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有關本工程土建原材等的試驗檢測任務,為明確甲方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願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相關內容

施工單位:中鐵航空港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臨汾山水水泥皮帶廊隧道專案部

工程名稱:臨汾山水水泥皮帶廊隧道監理單位:北京中城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臨汾山水隧道監理部工程地址:洪洞縣明姜鎮興旺嶼村

二、甲方承擔責任

1、(甲方或總包單位工地現場取樣員)負責按照設計要求及相關規定見證取樣;要求乙方取樣時,應提前約定時間、地址、聯絡人等電話等;

2、如需要現場檢測時,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便利條件給乙方,本專案部一般為八小時工作期間取樣;

3、如取樣或現場檢測時段在每日八小時工作期間外或法定節假日時間,應提前與乙方協商聯絡,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4、應按協商付款方式給乙方支付檢測費用;不按約定支付檢測費用時,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承擔責任

1、負責來樣等級標示,按國家有關標準規範及資質授權範圍正確執行測試規程,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接到檢測結果不符合時,及時將檢測概況通知甲方,若甲方接到通知後未採取相應的措施,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所發生的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必須及時提供檢測報告,指導甲方施工生產使用。

3、負責試驗檢測工作中的有關技術問題的諮詢。

乙方承擔工程範圍內的檢測內容:

1、水泥物理效能檢測;

2、毛石、砂子、石子物理效能檢測;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砂漿配合比;

4、鋼筋原材、鋼筋網片、鋼筋焊件、U型鋼及其他施工相關剛才力學效能試驗檢測及無損檢測;

5、混凝土、砂漿試塊強度試驗;

6、混凝土抗滲檢測;

7、正常施工過程中的混凝土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後置埋件錨固承載力檢驗;

8、有質量疑義時混凝土回彈、鑽芯檢測以及砌築砂漿強度檢測;

9、水泥、砂、骨料、外加劑等氯離子檢驗;

10、橡膠止水帶、膨脹止水條及防水板、盲管的物理效能檢測。

11、上述試驗檢測內容必須滿足業主及監理提出的檢測專案。

12、除上述1~10外且在乙方資質批准的範圍內的檢測專案。

四、付款方式

雙方協商如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後一次結清;

2、乙方最後資料齊全,甲方付清款項;

3、乙方提供收款收據及正式發票。

六、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真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9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_________  _________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運距:_________公里運費:_________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建築工程合同10

業 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二、工程量、 價格

1、單價: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談。

三、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 設計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

七、 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 施工機具和建築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十、 此工程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爭議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 20xx年月日

建築工程合同1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檔案和本工程情況,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為: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的共同合同。分包單位必須服從承包單位的管理領導,為總包單位負責。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範圍:商業會所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及分水器以後的地暖管鋪設、發泡水泥保溫層的施工及系統試壓。_____樓不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價格見附件。

四、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①完工後按實鋪面積據實結算。

②完工後付承包價格的75%,資料齊全驗收合格後付到結算總價的95%。質保期為兩年,下餘5%為質保金,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不加息)。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合格。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有關規範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與監督。

2、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供應商及品牌購進材料,嚴禁私自使用非指定的品牌材料。材料進場後要及時報驗、未經報驗不得使用。

3、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系統施工,經試壓合格後,甲方或監理應在驗收單上簽字。

六、工期:乙方及時與土建施工單位協商地暖開工日期,歷行施工天數______天。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1)、為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方及各方面的關係和材料堆放場地、庫房、用水用電等。根據工程進度促使土建施工方及時做好地面找平、防水層、地面清理垃圾和積水等,為地暖施工提前創造條件。

(2)、為乙方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3)、督促土建施工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地暖充填墊層,不得使用振搗器。

(4)、負責組織竣工驗收。按規定為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及監督。遵守土建施工單位的一切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規範進行施工、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

(2)、按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進行採購、運輸、保管,完工後做好成品保護,現場丟失材料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配合土建施工單位澆注充填層的施工。

(4)、乙方應做到文明生產、安全施工,出現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因施工質量或材料不合格造成滲漏,其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他人為造成的滲漏不承擔責任。

(6)、竣工驗收合格後,除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外還應按戶數提交“地暖工程注意事項說明書”。

(7)、工程保修兩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4小時內儘快進行維修。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價款的2‰違約金;乙方未按約定工期交工的,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包方各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簽字

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佈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範、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_______天。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2、使用標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3、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範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範。

4、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範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乾。

七、工程計價

1、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檔案_______建價_______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_______,《_______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_______號),《__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_______《_______省修繕定額》、_______《_______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______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2、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檔案_______建價_______號檔案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設造價》預算價,資訊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3、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後可順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_______小時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後,甲方在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_______%。

2、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後,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_%,工程保脩金留結算總價的_______%,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1、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2、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專案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於車間廠房、辦公樓、宿舍樓、商品房、食堂、招待所(賓館)、車庫、廣場、道路、圍牆、各類管網、給排水、綠化等,原則上全部發包給乙方承包建設。30層以上高層建築由乙方負責聯絡承包商與甲方簽訂合同承包建設。

二、甲方有權要求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與乙方簽訂分包合同建設,或經乙方同意後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建設。乙方不承擔分包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經乙方同意後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

三、甲方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無論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協助相關手續和協調服務,甲方確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決算金額支付1%服務費給乙方;甲方確保現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乙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進行結算。前述條款甲方應納入與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書面承諾。

四、工程造價原則上按照《________年____省建築裝飾消耗量定額》、《________年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同期《____市工程造價資訊》進行確定,各單項工程下浮比例由雙方具體協商。施工期限內商混、鋼材、水泥等主材價格漲跌10%時,工程造價結算相應調整。

五、工程期限 各單項工程按雙方書面確認的工期執行。

六、乙方負責協調各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與專案地建設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甲方要求組織工程專案驗收備案。

七、結算辦法

1、乙方承包並直接建設的工程專案的工程款結算辦法:按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2、乙方承包後按甲方意見分包建設的工程專案的工程款結算辦法:由甲方與分包商直接辦理工程款結算。

3、乙方承包並直接建設工程專案以外的39;供應材料貨款結算辦法:乙方有權憑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貨款。

4、乙方協助工程服務費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預算造價金額的`1%在單項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決算造價金額有增減的,服務費多退少補,均由乙方憑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

八、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甲方均承擔給付責任和連帶給付責任,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及時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佔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具體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和相關協議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①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後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房屋建成後________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維修。

三、付款方式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付款時間: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後___天內,

第二次付款在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並經甲方檢驗後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擔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處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B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

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專案確認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

(詳見附表

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

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

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

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見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____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2)其它規定:______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

2、___

3、__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

八:工程驗收單);

0.2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

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手續(見附表

九:工程結算單);

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

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簽訂地為:本市___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

第一次於開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即 __元;

第二次於工程進度過半,將剩餘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於在市場內簽訂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

2、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

.2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

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5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2.6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4.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 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第十五條 附則;

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5.3 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5.5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5.6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市場合同認證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