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考核方案 篇1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户。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閲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閲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脱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審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績效考核方案 篇2編號
一、崗位類別和聘期
姓名任職部門財務部職務財務總監
入職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考核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財務、資金、審計等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流程。
2.對公司資金的時間安排進行組織、計劃、控制與管理。
3.財務監控。
4.財務分析與預測。
5.疏通融資渠道。
6.審計管理。
7.分管部門管理。
三、工作目標
1.財務預算與控制,對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每出現1次,減____分。
2.財務分析。每月(季度)至少提供一次財務分析報告並提出相關決策建議,未能提供有效的相關信息,減____分~____分。
3.疏通融資渠道,確保融資渠道暢通,領導交辦的融資任務100%地完成,每差1%,減____分。
4.投資回報率達到____%,每低1%,減____分。
5.資金利用率達到____%,每低1%,減____分。
6.成本控制。對各部門的成本進行控制,未能按照財務會計制度控制各項費用的情況每出現1次,減____分。
7.分管部門人員管理,部門培訓計劃完成率達到100%,未完成該項工作,減____分;及時公正地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下屬員工對績效考核工作滿意度評分在____分以上,加____分。
8.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年度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表
重點任務工作事項計劃目標實際完成情況考核標準評估
説明:①年度重點工作中,如出現子項目或者分階段目標的情況,應對子項目和分階段目標都賦予相應的標準分值。
②在年中,因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調整,應對年度重點工作的標準分值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附則
1.責任人在工作期內若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則公司有權對責任人提出終止聘用合同。
2.本公司在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其他情況時,有權修改本責任書。
3.本目標責任書未盡事宜在徵求總裁意見後,由公司另行研究確定解決辦法。
4.本責任書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相關説明
編制人員審核人員批准人員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期
績效考核方案 篇3一、基本意義
為了有效監督財務人員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實現績效考核的公平性,建立財務部工效掛鈎、獎優罰劣的考核機制與評估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的基本原則
以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為基礎,結合財務部內部主輔崗制度,以工作計劃、工作日誌和額外工作報告單等為依據,客觀評價員工的綜合表現和崗位績效,並與崗位升降、崗位調配、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教育、薪酬獎懲及評先評優緊密職系起來,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競爭氛圍。
三、考核的程序和分工
考核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定量考核為主,參照定性考核結果,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對每一位財務人員的考核定格。
每月1號前考核人依據每個人的考核資料完成量化打分、綜合評價等,並確定被考核人完成情況。
總會計師和財務部經理對各中心的主管、初級主管和財務部本部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和綜合打分;各中心主管對其下屬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和綜合打分。最後由財務部彙總考核結果,排隊列出每一位人員的綜合得分,最後由總會計師召集人員討論,完成對每一位財務人員的考核定格。
四、監督體制
總會計師接受財務部全體人員的越級投訴,嚴格執行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並將考核意見遞交公司考核辦。
五、建立溝通和動態監控制度
日常工作中,考核人要對被考核人加強動態管理,督促檢查被考核人的工作完成進度。在月底考核定格之後,考核人要做好與被考核人的溝通談話,指出工作中的優點和不足,及時指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幫助被考核人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
六、月度考核細則
1、考核方法:考核人可採用對比法、觀察詢問法、記錄查證法、書面報告法、重大事件法等進行考核。
2、考核定格:考核實行百分制,每一位被考核人員最終彙總得分不超過100分,考核定格總體結果按公司統一比例進行。每月定格優秀人員從得分三前名中選定,良好從前五名中選定,有待改進和差從後五名中選定。
3、考核指標及權重
⑴工作績效(總分100分)
①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按崗位不同權重為70%~80%;
②額外工作,按崗位不同權重為20%~30%;
⑵其他項目(調整項,每月按實際情況加減分)。
另外,主管人員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為本中心全體人員平均分,佔80%;經理定性考核佔20%。
⑶對於新崗人員,考慮到工作熟練程度及工作經驗等因素,視上崗時間不同給予一定的照顧分,當月在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得分的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定的分數,上崗第一個月加4分,上崗第二個月加2分。
4、獎金來源:以被考核人每月月薪20%的浮動工資用於二次分配,由財務部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如有獎金節餘,由部裏留存,用於下月安排。
5、獎懲幅度:
(1)優秀:享受被考核人雙倍浮動工資;
(2)良好:享受被考核人1.5倍浮動工資;
(3)合格:享受被考核人1倍浮動工資;
(4)有待改進:享受被考核人50%浮動工資;
(5)較差:扣除被考核人浮動工資全額;
七、考核項目
㈠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考核
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考核實行百分制,然後按權重計入考核總分。每一個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總分均為100分,按細化的崗位流程和崗位標準,對每一個崗位按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風險程度不同等進行量化分配。此項工作由各中心主管負責統計上報,財務部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彙總,經討論通過後作為考核依據,月末一一對應檢查考核。為強化制度的綱性,對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和標準分數分配原則上不準調整,但因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的變化,由各中心提出調整報告,經財務部經理和總會計師同意後可由財務部統一進行調整。
同時,對於兼崗和主輔崗情況,月末考核時每個崗位均為相同的權數加權計算出最後得分,比如一人從事兩個崗位,每一個崗位的權數均為50%,三個崗位每個崗位權數為三分之一,以次類推。至於崗位的分配由各中心主管協調分配,報財務部備案。
㈡額外工作的考核
額外工作分為指令性工作和創造性工作兩大類,指令性工作為領導臨時安排完成的工作,創造性工作為因個人在工作中主動思考發現的特殊情況,且經領導同意後而開展的臨時性工作。
額外工作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對於每項額外工作均由財務部開出報告單,詳細列出工作項目名稱、工作內容、應達到標準、時間進度等內容,月底對每一項額外工作報告進行考核評定,計算出每一個財務人員的額外工作得分,重新加權計算計入考核總得分。(《額外工作報告單》附後)
1、指令性額外工作考核評分標準(創造性工作分別在指令性工作得分基礎上加10%)
⑴、特別重要性工作(A級)為60分;
⑵、較重要性工作(B級)為50分;
⑶、一般重要性工作(C級)為40分;
⑷、一般性工作(D級)為30分;
⑸、零星性額外工作(E級)視工作量大小為10~20分。
注:特別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主要領導高度重視,並能夠為公司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加增較大效益等工作;較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領導重視,並能夠為公司或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加增公司效益等工作;一般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分管領導重視,並能為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等工作;一般性工作:指為更好地開展本部門或本中心的工作,改進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並受到部門領導認可的工作;零星性額外工作:指部門或中心內部臨時安排,且屬正常崗位職責以外的零星性工作。
2、額外工作的分配方法
為了提高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真正體現“能者有其勞、勞者有其酬”的競爭氛圍,同時又能增強財務部的團隊協作精神,額外工作實行一人承擔和幾個人共同協作相結合,領導指令、主動承擔和招標方式相結合等。
3、對於額外工作的完成情況考核
額外工作按計劃進度完成,且符合目標要求者得到相應分數。未按計劃進度完成者,超過第一天扣除該項分數的50%,超過第二天扣除該項分數的30%,超過第三天扣除該項分數的15%,超過第四天扣除該項分數的5%。
對於承擔的額外工作,因個人主觀原因未按時完成,如對公司或本部門造成影響的,除應得分給予相應扣除外,還將視其影響程度再給予一定分數的處罰。若對公司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工作應得分數的100%;若對本部門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工作應得分數的50%;若對中心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應得分數的25%。
對於一項工作分別由幾人共同完成的,每個人分別平均承擔本項工作的責任,工作完成後,並享有本項工作的平均得分。
㈢其他考核事項
1、獎勵事項
⑴關心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者,一次獎2分;被部門採納者,一次獎1分。 ⑵積極鑽研業務知識,改進本部門或本中心業務管理方法或完善管理程序,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者,對於未列入額外工作項目的,使部門工作提高的,一次獎4分,使中心工作提高的一次獎2分,同時分別獎中心負責人1分和0.5。
⑶積極參加公司內外舉辦的各類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獲得榮譽表彰的,公司外部一次獎2分,公司內部一次獎1分。
⑷為宣傳公司形象或本部門形象積極投稿,被髮表或採納者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加分。在市級及其以上媒體、刊物、雜誌等發表文章者,一篇獎3分。
⑸因工作成績突出,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內部表彰的,省部級及以上的一次獎4分,地市級一次獎2分,公司內部一次獎1分。為公司爭得集體榮譽的,具辦人和中心負責人每人獎6分(經辦人為兩人以上的,平均分攤6分);為部門爭得集體榮譽的,經辦人和中心負責人每人獎4分(具辦人為兩人以上的,平均分攤4分)。
⑹中心受到現場管理辦公室獎勵的,獎勵中心負責人1分。
⑺其他未列明獎勵事項,一次獎1分。
2、懲罰事項
⑴各中心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作失誤或遺留隱患被發現的,除了應及時解決外,扣中心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2分;
⑵上報的報表中存在錯誤被發現的,一處扣中心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1分;
⑶泄露公司祕密被發現的,未對公司造成影響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扣責任人4分;
⑷不遵守工作紀律被部門領導批評者,扣中心負責人1分,扣責任人2分;
⑸酗酒、上班時間玩遊戲以及觀看黃色網頁等有損財務人員形象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扣責任人4分; ⑹現場管理檢查中,被通報或罰款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
⑺日常考勤:正常上班,滿勤工作者不加分也不減分,除法定應享受的假期之外(如婚假、喪假、產假等並經領導同意批准後),每請假一天扣2分,曠工一天扣10分;本應該享受的假期,被領導同意批准後,因工作需要不能請假或者未能按規定享受者,多出勤一天加0.5分。
八、績效考核獎懲方式
季度考核參照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加分彙總,依次進行排隊,分別評選出優秀員工、榮譽通報、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等,對於優秀員工和表現較好的員工將在財務部內部進行通報表揚,對於符合公司調整薪酬檔次的,按照公司調高或調低薪酬檔次的標準進行薪酬調整。
年度考核結合財務部人力資源評估系統,把月度和季度考核結果納入財務部人力資源評估系統,完成對每一個財務人員的綜合評定。視具體情況分別進行調整崗位、調整薪酬、晉升、降級等處理。
㈠獎勵事項
1、評選優秀員工。所有財務部在職員工均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活動,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思想政治合格,工作態度端正、積極主動,善於創新工作方法,並且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不計個人得失,或一季中有兩次或兩次以上定格為良好及以上者。
2、榮譽通報。對於財務部員工在工作期間表現良好、因成績突出受公司獎勵的,積極鑽研業務知識、改進業務處理方法和完善管理程序、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用的,參加職稱考試並獲取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財務部定期在部室內部給予通報表揚。
3、獎勵休假。對於工作表現突出、多次受到公司嘉獎的財務人員,以及被財務部評選為優秀員工的、受到榮譽通報的財務人員,財務部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適當安排其休假,以作為對其本人的獎勵。
5、獎勵外出培訓。對於在會計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積極鑽研業務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人員,以及受到榮譽通報或被評選為優秀員工的人員,財務部可以選取適當的'時間安排其外出參加會統、
財政和税務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參與管理的水平。
6、調增薪酬標準或晉升。財務人員在工作中能夠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出色的完成本人制定的各項工作計劃,對於一個季度被評為兩次良好以上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調高薪酬檔次,年度內多次受到財務部嘉獎通報或被評選為優秀員工的,財務部提拔人員時,可以作為重要的考核依據。
㈡懲罰事項
1、口頭警告。財務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帳務處理錯誤,後經發現及時更正,未對月底帳務造成實質性影響的,除在月度考核受到相應的處罰後,並應給予其口頭警告並責令其限期改正。
2、通報批評。財務人員沒有遵守勞動紀律,無故遲到、曠工、早退以及上班期間玩遊戲或瀏覽黃色網站等,或因帳務處理錯誤造成實質性、不良影響後果的,以及被口頭警告後仍有再犯的,除在月度考核受到相應的處罰後,並將給予通報批評。
3、降低工資待遇。財務人員被通報批評超過三次,仍有再犯的,一個季度內考核有三次定格為“有待改進”或兩次定格為“差”的,降低薪酬檔次;對於二次以上降低薪酬檔次仍未有明顯改進的,其主管應給予幫輔其儘快提高,並下調一個層次使用。
4、清除會計隊伍,退人力資源部。財務人員被降低層次處分後,仍不思悔改的,以及為謀取私人利益泄露公司商業機密或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對外提供會計資料,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除依法要求其賠償損失外,並將其清除出會計隊伍,退人力資源部處分。
九、績效考核檔案資料管理
本考核辦法作為評定財務部全體人員工作優劣的重要依據,並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1號前,每個人把本人的下月《部室月度績效考核表》和《財務部月度績效考核統計表》填寫完畢報中心主管審閲,由財務部監督各中心內勤統一保管,月底28日前,把兩表分發個人,30號前完成所有資料的檢查上報工作,1號前由各中心把本中心的所有考核資料報財務部,4日前財務部完成對所有員工的考核定格工作。 每月考核資料由各中心負責整理報財務部,考核兑現後,由財務部將考核資料留存,妥善保管。
十、本辦法自財務部討論通過後實施,並在考核過程中逐步完善。
十一、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班組長績效考核方案kpi績效考核方案醫院網絡營銷的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考核方案 篇41、考核目的
為確保產品研發目標的達成,推動研發項目的發展,提升研發部整體研發水平和研發工程師的工作效率,提高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設定此績效考核方案。
2、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原則
3、薪資結構
3.1工資結構
工資結構=標準工資+項目績效獎金
3.2項目績效獎金
為鼓勵公司研發部門的員工不斷進行技術改進及創新,加強公司的研發能力及競爭力,對公司年度計劃項目設立項目績效獎金。項目負責人及成員參與項目獎金分配。
4、績效考核方案
項目績效以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項目績效在項目完成後一個月內進行評審,併發放獎金,長週期項目設置項目關鍵節點進行評審。具體操作方案如下:
4.1項目績效
4.1.1研發項目以項目負責人負責的形式進行工作;為檢驗項目研發的成果及效益,為項目維護及改善提供依據,設立項目績效考核制度。
4.1.2由項目研發部門擬定項目計劃書,內容包括項目研發進程計劃、項目達成目標計劃、項目研發經費預算等內容。報送總裁審批,人力資源部門進行項目備案。
4.1.3項目完成後即對項目進行考核,考核指標主要分為五部分:項目成本改進、項目完成進度控制、項目完成質量、項目研發費用控制、項目技術難度。其中:
A項目成本改進:成本降低百分比,參考成本降低的難度。
B項目完成進度控制:由考評人根據項目的實際研發進度與計劃進度時間進行對比;綜合考評整個項目的完成情況。如項目研發的某個階段受到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導致階段研發進度無法達成,但整個項目在計劃內完成的,不影響考核結果。
C項目完成質量控制:由考評人按照項目目標實際達成率進行考評。
D項目研發費用控制:結合財務中心的數據,對照實際支出的研發費用佔計劃費用的比例進行考評。
E項目技術難度:從技術複雜性、技術創新性和技術通用性三個方面進行評價。
F部門負責人擔任項目考評人,對考核各項標準進行嚴格把控,並對各項考核標準負責。
4.1.4項目負責人負責對項目成員進行項目獎金比例分配,要求做到公正,公平。能夠真實的反應每位成員在項目中所起到的作用。個人項目獎金=項目實際獎金*分配係數
項目負責人分配係數=2*研發人平均分配係數
研發人員分配係數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經研發總監審核備案。
4.1.5項目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薪資調整等人事變動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
5、綜合績效考核
5.1研發部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部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部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根據評價結果調整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5.2研發部負責人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部負責人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部負責人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薪金和人事變動的重要依據。
5.2研發人員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人員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人員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薪金和人事變動的重要依據。
績效考核方案 篇5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國小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國小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户。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鑑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兑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績效考核方案 篇6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閲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閲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閲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説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四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 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於師德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師德考評細則。
2. 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業績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
3. 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 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考勤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考勤考評細則。
5. 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控流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控流考評細則。
6. 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於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
總額10%
————×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於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
(8元/節),按8元計算。
7. 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成果獎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成果獎勵細則。
8. 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考評辦法見班主任考評細則,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 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餘額,則將餘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績效考核方案 篇7為調動護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護理質量和護理管理水平,促進護理人員分配製度改革,以充分調動護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促進護理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特制定護士績效考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護士績效考核總分=基礎分+加分項+減分項
一、考核辦法
(一)基礎分:
護士績效考核基礎分滿分為100分,由護士長對護士的綜合考評初評、護理部主任複評。
考核方法:
建立護理人員工作考核記錄本,護士長每月對本科室護理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初級評價一次,護理部主任再進行復評。其中護士長基礎分滿分100分,佔基礎分得分的60%;護理部主任基礎分滿分100分,佔基礎分得分的20%。考核內容有思想品德、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儀容儀表、勞動紀律、溝通協調、服務態度、安全意識、出勤、差錯及投訴等。
(二)考核內容見附表
護士個人績效總分=護士長考核分×60%+護理部專項考核分×20%+病人滿意分×20%注:護理組根據每月考評情況進行年終總評,以作為評優、年終獎金髮放、來年薪資調整的依據,具體方法及計算公式如下:
方法:護士年度考核分為當年1-12月員工月度考核基礎分的平均值。
公式:年度考核分=員工基礎分1-12月之和/12
二、月度考核測評要求
護理部各層級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護士長、護理部主任要做到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給每一位護理人員進行公正的評價。三、護理人員獎金組成
(個人績效考核總分×績效係數+崗位係數)×獎金基數=該護士的獎金數。
附件:
1、《護士績效考核表1》
2、《護士績效考核表2》
三、護理部績效考核辦法
每月通過三基考核、護理部綜合考評、護士長夜查房、護理部集中檢查、護士長手冊等方式對病區管理、重病人護理、急救物品、護理文件、消毒隔離、專科質量等項目進行集會考核最後總結出總成績進行算分排名。對於月排名第一的科室醫院給予獎勵500元,最後一名扣科室獎金200元的方式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方案 篇8為提升賓館的管理水平,充分調動餐飲部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質量和企業的整體績效水平,結合賓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資結構
餐飲部員工工資=基礎工資+法定節假日工資+績效工資
二、基礎工資
餐飲部員工基礎工資為每月200元。
三、法定節假日工資
法定節假日工資=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50元/天,不足部分以績效工資補充。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實行月度考核,員工績效工資與當月餐飲收入以及部門工作完成情況緊密掛鈎。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績效工資係數×績效考核得分
2、績效工資基數
餐飲部領班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1300元/月,實習生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600元/月,其他服務員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1100元/月。
3、績效工資係數
賓館根據當月餐飲收入總額(扣除宴請、張金海、柳嵩消費金額),將餐飲部員工績效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如下:
4、績效考核得分
賓館根據對餐飲部工作的考核與評比,每月末給出當月得分,總分為1分,可酌情給與獎勵。
五、此辦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績效考核方案 篇9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與績效改革要求,結合研發部的工作特性,制定本薪資與績效考核試行方案。
一、目的
培養研發團隊,減少人員流失,提升團隊的研發與創新能力。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研發部助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含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其他崗位人員不適用。所含崗位及分類如下:
類別 職位
副總工程師 副總工程師
工程師 電子工程師、結構工程師、工藝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電子、結構)、助理工藝師
三、考核方法
1、基本工資確定,按照本方案第五條進行。
2、績效獎金確定,按照本方案第六條進行。
四、薪資結構
年薪資 = 基本工資+績效獎金
其中,績效獎金由季度考核獎金和年度項目成果獎金組成。
五、基本工資評定辦法
1、根據研發人員在本部門工作的年限,將研發人員分為不同等級,同一等級確定三級月基本工資,具體如下:
其中,助理工程師C級需通過公司組織的助理工程師內部職業資格考試方可獲得,其他級別均需通過工作時間、年度項目成果積分(要求見後)來確定是否可獲得上一級別的資格。獲得相應資格後,根據實際工作崗位、日常工作表現可根據對應級別的月基本工資待遇進行靠級調整。
2、新入職人員及新調動至研發部人員,其他公司、本公司其他部門工作經驗可折算為我公司及研發部工作年限,具體如下:
類型 工作年限 摺合比例
類似產品公司研發部工作經驗
2年以內 0.8
2-5年 0.9
5年以上 1
非類似公司研發部工作經驗
2年以內 0.6
2-5年 0.8
5年以上 0.9
本公司其他部門技術崗位
3年以內 0.7
3-5年 0.8
5年以上 0.9
六、績效考核規定
績效獎金=季度考核獎金+年度項目成果獎金。
(一)季度考核及獎金計算方法 季度考核獎金為月基本工資的10%,參考現行公司季度考核方式,根據日常工作進行月度考核、季度發放。
(二)年度項目成果考核及獎金計算辦法 年度項目獎金與項目積分直接掛鈎,只有拿到約定分值才能得到全額項目獎金,積分對應如下表示: 級別 年度項目約定積分
總工 30000
副總工 A級 20000 B級 15000
高級工程師 A級 10000 B級 9000 C級 8000
工程師 A級 6000 B級 5000 C級 4000
助理工程師 A級 3000 B級 20xx C級 1000
根據實際年度累計積分情況,進行考核,具體如下(相關流程圖附後):
1、研發項目發佈
公司每年發佈《年度研發項目規劃》,年度研發計劃由研發中心分管副總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產品線規劃,組織副總工程師、高級工程師進行編寫,經總經理批准後發佈實施;並由分管副總根據市場需求、新技術成果的應用每季度修正年度研發項目計劃,並及時發佈;年度研發計劃包含技術研發、產品平台研發、新產品研發和已有產品在性能、品質、工藝方面提升,材料成本降低等多方面項目。
2、研發項目承接
(1)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根據《年度研發項目規劃》,選擇自己擅長的項目進行策劃和方案設計,交研發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研發項目評審委員會在在評審項目策劃和方案設計可以通過的同時,應對項目的總分值進行評議,給出建議後報總工、總經理審批,只有總經理審批通過的項目才可以開始研發,並對成果給以確認,同一項目有兩個或多個策劃時,擇優選取。項目策劃應給出該項目驗證(如試產)後一年內最低銷售或應用目標。
(2) 項目策劃方案通過後,策劃人可以承接或委託其他工程師為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組建研發團隊,編制研發分工表(含分值分配比例)和時間進度表,由研發團隊全體簽名後備案,在研發過程中需要修改人員、分值分配、時間進度時,也需要團隊的集體簽名。
3、研發項目評估
(1)公司建立研發項目的評估體系,包括“項目評估數據庫”和“項目評審委員會”;項目評估數據庫主要是對歷年的研發成果進行分解評估,對每一個項目的創新點、研發平台貢獻、應用性、設計難度、實際效果進行打分,給出具體的分值,作為新項目的評估依據,項目評審委員會依據數據庫對新項目進行分解比對,評估分值,完全沒有可比對的創新點由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
(2)項目評估分三個階段 發佈階段:在發佈前對項目進行初步的評估;
策劃階段:根據工程師的策劃和設計方案進行分解評估;
成果階段:根據階段或最終結果依據策劃和設計方案對達成情況進行評估。
(3)項目評估時,先根據項目級別先確定基本分值、難度係數,實際項目成果後,再根據具體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加分評估(附表1《研發項目分值評估表》、表2《基本分評估標準》、表3《項目加分評估標準》)。
4、研發成果確認
研發成果的確認可以分階段、跨年度進行,原則上可分為樣機、試產和銷售三個階段,原則上:樣機評審合格後只能得到50%積分,試產通過後可得到70%的積分,一年內達到最低銷售或應用目標後才可拿到100%積分。
5、年度項目成果達成規定
每個項目完成後,《研發項目分值評估表》交由研發助理彙總存檔。每年度12月30日前,由研發助理根據當年度的《研發項目分值評估表》彙總統計各級別人員年度項目成果積分達成情況,提交至研發副總處審核。 審核通過後,按如下標準進行獎懲:
等級 定義 年度項目成果積分要求説明 考核獎金掛鈎係數 級別晉升掛鈎情況
S 優秀 實際年度項目成果累計積分顯著超過預期要求,即達 成年度項目積分150%以上,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績。1.3 到年限可獲上一級別技術資格
A 良好 實際年度項目成果累計積分完全達到或超過預期要求,即達成年度項目積分130%以上,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1.2 到年限可獲上一級別技術資格
B 合格 實際年度項目成果累計積分基本達到預期要求,即剛好達成年度項目累計積分要求,既沒有突出的表現,也沒有明顯的失誤。1 不可升級
C 需改進 實際年度項目成果累計積分未達到預期要求,即僅達 到年度項目累計積分要求的80%,工作質量、效率不高, 需要進一步改進才能達到要求。0.7 不可升級
D 不合格 實際年度項目成果累計積分離預期要求相差較遠,即僅達到年度項目累計積分要求的50%以下。0 於下一年度降級使用
績效考核方案 篇10一、考核週期
以自然月為考核週期,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
二、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考核詳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細則》(附件)。
三、考核結果使用
以100分為標準,並根據食堂人員的具體表現將其考核結果納入相應的等級,以此作為食堂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1、績效考核成績在90分-100分者,按績效工資的100%發放;
2、績效考核成績在75分-8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80%發放;
3、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7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60%發放;
4、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以下,不發績效工資;
四、績效工資設定
崗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資結構備註
炊事
班長1300元200元/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廚師1200元200元/月
幫廚1000元200元/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