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員工勞動合同範文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必備】員工勞動合同範文9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公司名

乙方: 姓名(國籍:美國,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公司名(甲方)聘用_________(乙方)為甲方技術顧問,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雙方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20xx年5月1日起到20xx年5月1日止,合同期限為壹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技術顧問。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除了承擔甲方企業產品質量方面的工作以外,還應按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1、乙方在工作期間,隨甲方的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和休息。

2、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週不超過40小時;若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超時加班時,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平時加班1.5倍,週末加班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四、勞動報酬

1、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税前),其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2、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報酬。乙方可委託甲方辦理換匯、匯款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不再另外向乙方支付加班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執行中國政府和廣州市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條件。

2、乙方應接受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在甲方應嚴格遵守與其工作有關的安全法規、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能勝任工作或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60天)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3)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福利和保險待遇的。

5、在合同有效期間,除本合同第八條3、4款所規定的以外,若甲、乙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6、勞動合同到期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7、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若希望續簽勞動合同,應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八、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着真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廣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它

1、本合同須經甲方、乙方簽名(或蓋章)方能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遇本合同未明確規定之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本合同進行補充和完善。

3、本合同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中英文兩種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甲方的不斷髮展壯大,為了不斷的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為了保證甲方培養的技術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員工自身發展,並進一步加強業務素質的提高,安排乙方到_________參加業務培訓。在業務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費。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學習時間。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努力學習,並保證按照此次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即應在合理的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不得隨意在外逗留不歸。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三、乙方在參加培訓後,應能夠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如乙方不認真學習,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術,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具體執行可由乙方直接返還給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五、乙方離開甲方時,關於培訓費用的處理: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 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超過_________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合同。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在規範勞務派遣用工時,滬上國有企業將發揮引領示範作用。記者昨天獲悉,市國資委已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國資委系統國有企業勞務派遣用工的指導意見》。由此,國企管理崗位和關鍵技術崗位要以使用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比例。優秀高技能勞務派遣員工還將有計劃地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並享受正常的晉職晉級。 在一些用工不規範的企業中,勞務派遣工的使用並沒有遵循《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這“三性”要求。為此,國資委系統國有企業將在這方面進行嘗試。

指導意見就指出,企業要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合理確定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範圍。不僅如此,還明確要求管理崗位和關鍵技術崗位應以使用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比例,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國企還要制定吸納勞務派遣員工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的制度。其中,符合企業用人要求的優秀高技能勞務派遣員工,要有計劃地轉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並予以正常的晉職、晉級,增強他們對用工單位的歸屬感。在這方面,市國資委要求企業集團將有關制度與計劃報主管部門備案。

統一規範薪酬分配製度

同工不同酬現象,是上海展開勞務派遣用工調研中發現的另一個重要問題。為此,市國資委表示,企業要建立統一規範的內部薪酬分配製度,將勞務派遣員工與勞動合同制員工納入同一薪酬管理與業績考核體系,破除工資分配中的“二元”結構。同時,要按照企業的特點,綜合考慮崗位、資歷、學歷、技能和績效等因素,建立企業員工正常工資調整機制,並納入集體協商的範圍。

企業還要重視改善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有條件的要將其納入集體協商內容。在勞動保護方面,要以人為本,一視同仁,為企業員工提供同等的、充分的'保障。此外,企業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統一的社會保障政策,按時足額支付勞務費用,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繳納勞務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做到應保盡保。

探索吸納派遣工參加職代會

記者瞭解到,國企將積極探索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具體辦法。企業未吸納勞務派遣員工為職工代表的,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有勞務派遣員工列席參加。

企業還將積極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工會組織,參與***管理,維護合法權益。對於那些已加入勞務派遣公司工會的勞務派遣員工,企業工會應積極協助勞務派遣公司工會做好會籍管理、工會活動和權益維護工作。

市國資委還對企業提出了監督勞務派遣公司的要求。具體來説,企業要通過市場競標,選擇資質過硬、信譽良好、實力較強、管理規範的勞務派遣公司。此後,國企還要建立定期考核評審制度,對不認真履行協議、管理不規範的勞務派遣公司,就要依法終止派遣協議,及時予以清退。陸晴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河池利達石油運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莫 頌

地址:廣西河池市中山路93號

聯繫電話:0778-2560197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河池利達石油運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頌

經營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區中山路93號

聯繫電話: 0778-2560197 傳真電話:0778-2560197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婚否: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在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簽訂以完成 年度委託管理加油站的銷售任務和安全生產指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1、工作地點: ;

2、部門和崗位: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加油站成品油銷售任務及安全生產任務;職責見加油站管理有關條例規定。

(三)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薪酬待遇相應隨着變動,新崗位的工資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崗位規定執行。

三、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種崗位執行以下(2)相應的工作制。

(1) 公司的管理崗和後勤操作崗等固定班次(包括輪班)或固定上班時間的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2)公司的油罐車駕駛員、修理工、門衞、營業員等機動作業的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崗位職責範圍的關係以及因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彈性工時制度。

2、休息休假:甲方依法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息和節假日、帶薪休假及婚假、喪假、產假等休息、休假。乙方因個人私事請假,請假期間甲方不計發工資。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的工資按甲方與中石化簽訂的委託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員工薪酬分配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15 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平均工資基數的60%繳納,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崗證件不全或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規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甲方與中石化廣西河池石油分公司的委託加油站管理業務協議被中止或到期終止的;

甲方按照第5、6、7、8、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一、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續簽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係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係,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籤協議並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二條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範。員工經培訓後,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並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係:

()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於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回覆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併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祕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並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税。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係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於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户。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係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按期繳納時,其後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於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係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門: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崗 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部門受總經理委託,

根據《**市勞動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而規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條,內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及

福利待遇、工作時間、勞動紀律、商業祕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規定、本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和其他事項。

三、凡在本公司就職的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生效,本公司即與簽約者

(本合同中稱“已方”)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關係。

四、簽訂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託任何第三人代為簽訂本合同;簽訂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為總經理或由總經理委託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報***勞動局備案。

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註冊的國內合資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合法、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全日制勞動合同制員工,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非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親屬或關係密切之社會關係的稱謂: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本着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試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甲、乙雙方 可以另行協商延長本合同期限、並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均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以一方一個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主動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 經甲方批准後,乙方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增加三個月的試用期並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根據甲方的需要發生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則乙方無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增加試用期,但需針對該調動後的職務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___職位(崗位)的相關工作。乙 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務。根據甲方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本款所確定的崗位是乙方的主要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崗位。雙方均確認,本款所述主要崗位和次要崗位構成乙方全部工作範圍。

2、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職位(職務), 並調整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並辦理相應的職位(職務)變動手續。

3、 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內應保證始終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職責。乙方 應在本合同第五條所述工作期間內以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能致力於完成甲方佈置的及乙方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事項,並執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從事其它工作和業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乙方勞動報酬包 括底薪、各種津貼、佣金、獎金或花紅。

2、 雙方確定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月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發放日 期為次月的8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佣金提成的發放日期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關工作而取得的營業收入(佣金)進入甲方帳户後的次月15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

3、 對於因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營業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稱“提 成”),由甲方按照規定的提成比例提取,並採取如下方式發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辦公樓部、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營業額提成的70%作為 佣金,30%作為獎金。員工在職期間,公司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佣金和獎金。員工離職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發放;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公司將根據不同部門有下列規定:

● 中介住宅部員工:公司將根據中介部制度以結案程度為標準決定是否發

放;

● 辦公樓部員工:公司將獎勵予日後追傭之員工;

● 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待營業額到帳後六個月內公司在確認該筆業務無

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後,公司才予以發放。

b、 項目部5級以下員工營業額提成的80%作為佣金,20%作為佣金。員工在職期

間,公司將於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佣金和獎金。員工離

職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待營業額到帳後三個月內公司在確認

該筆業務無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後,公司才予以發放。

4、 甲方對乙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發放勞動報酬 時代扣代繳。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以 下稱“三金”)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職工醫療費用報銷。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三金”,其中乙方承擔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

3、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綜合勞動技能。乙方應當積極參與,並主動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為40小時。因甲方所經營的業務

的特點,對於乙方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甲方有權因業務經營需要,在與乙方協商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加班工作制度,並享有補休或取得加班報

酬的權利,但項目銷售部、終結部5級或以上員工及其他部門7級或以上員工不享有加班報酬。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保守國家機密及甲方有關祕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內,無論何種原因公司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在離職後, 不得自行為在公司工作期間曾服務過的相關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機構之任何身份為該相關客户提供與公司經營範圍相同或相近的服務,否則,員工應當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若本款所述違約金仍不足以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向員工另行主張損害賠償。具體規定如下: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並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資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並自願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祕密的客户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祕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與居住地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9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中關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