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隨便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我一個朋友,現在上海某公司上班。春節回來家結婚,節前有一個月的公司沒有結。因為春節在家裏結婚了,所以節後上班就去晚了。公司老闆依此為藉口,把他開除了。並以為工人繳納綜合保險為藉口,把一個月一千多塊錢的工資扣得只有400多了。朋友説,綜合保險一年才1000多一點,老闆説為他繳納了兩個月的,即使扣也扣不了這麼多。他還説,繳納綜合保險是公司的'義務,是公司必須為每個員工繳納的,似乎還不應該從工資里扣。具體的情況我也不清楚,請各位高人給我參謀一下,我的這個朋友應該這樣維護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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