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的婚姻習俗及親屬稱呼

漢族婚禮習俗源遠流長,民族色彩濃郁。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禮儀,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稱之為“六禮”。

漢族的婚姻習俗及親屬稱呼

“納彩”即男家請媒人向女家提親,後人叫“説媒”;“問名”即雙方變換年庚,近代稱之為“換龍鳳帖”,然後卜卦“合婚”;“納吉”即為“訂婚”;“納徵”為男家向女家下聘禮,俗稱“彩禮”;“請期”就是選擇好婚期吉日徵求女方意見;“親迎”即為迎娶新娘。

從古至今,婚俗雖因時代變化,或貧富相異而有繁簡之別,但基本儀式程序相似。即使到了現代,自由戀愛興起,儀程更趨簡化,不過媒人(介紹人)通言、相親、定親和迎娶等習俗仍有一定保留。

“六禮”中以“親迎”內容最為豐富多彩,主要習俗有鋪房、哭嫁、撒谷豆、“舉火”、“潑水”、障面、穿紅衣、新娘足不履地、坐花轎、“跨馬鞍”、拜堂、撒帳、交杯、鬧房等。兩千多年來,這些“親迎”習俗經久不衰,近代隨着社會的進步雖有所革新和演變,但基本方面變異不大。

在婚制方面,古代漢族雖通行一夫一妻制,但納妾現象較為普遍,近代俗稱“討小老婆”或“娶姨太太”,而寡婦一般不準改嫁,特別是封建社會後期,理學興起,規矩甚嚴,有的基本要終身穿素服守寡。

在婚姻形式方面,舊時除明媒正娶外,還有買賣婚、表親婚、換親婚、轉房婚、招養婚(俗稱“入贅”)、典妻婚、童養婚、指腹婚、孝婚以及冥婚等。

在中國,漢族傳統的輩分觀念長期存在,以本身為中心,上有四代長輩,下有四代晚輩,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孫、曾孫、玄孫”的“九族”血親關係,這就是九個層次。如果把旁系的血親關係和姻親關係聯繫起來,便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親屬系統。這裏僅選其中的一部分,以顯示其層次關係。

第一層: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長二輩)

第二層:父親、母親、伯父、伯母、叔父、嬸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長一輩)

第三層:(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內兄、妻妹、襟兄(同輩)

第四層:兒子、女兒、侄兒、外甥、內侄、侄婿(晚一輩)

第五層: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侄孫、侄孫女、孫媳、外孫媳(晚二輩)

親屬稱謂是以輩分劃分的,不受年齡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幾歲,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幾歲,幾代之後,大門的後代與小門的後代相比,同輩人可能差上幾十歲,並不因此而影響輩分關係,常常會有長鬍子的孫子或懷抱着的爺爺。所以,漢族常“大門轉小輩”之説。

親屬稱呼也用於社會上鄰里之間或素不相識的人之間,以表示親切和尊敬。例如:鄰里間同齡人常以兄、弟、姐、妹相稱,年輕人稱父輩同齡人為大伯(大爺)、叔叔、大媽(大娘)、嬸嬸、姑姑、姨等,稱祖父輩的同齡人為爺爺、奶奶、姥姥、老爺等。

一般地説,注意層次,掌握角度,在稱謂的運用中十分重要,年齡層次不同,稱謂也不同,特別是信封上的稱謂。如兒子給爸爸、媽媽寫信,信內應稱“父母親大人”或“爸爸媽媽”,而在信封上的稱謂則有角度問題了。稱Ⅹ先生或職務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