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口頭協議,勞資糾紛

我的一個朋友,經鄰居介紹到一家私人承包的地方上班,非全日制的那種。事前口頭上説過關於工資的問題,也沒簽訂合同。此工作比較特殊,通常的情況是有事就做,沒事就休息。事前也説過一般都是電話聯繫,起七年級般隔三差五就有事做,後來半個月沒接到做事的通知,我朋友以為是沒事做。後聽人家説,那個承包的老闆現在總公司不讓承包了,於是他就去找那個老闆,找了很多次對方都説忙,不在家等推辭。大概半個月左右才與老闆碰頭,説起工資結算的事,可是老闆的.態度一下子就變了,説要按照出勤來結算工資,又説什麼按照底薪+出勤補助。即使這樣也只能算半個月的工資。他的理由是,1 因為是零時工隨時都可以辭掉,2既然是零時工當然只有做一天拿一天的工資。 我朋友為這事就非常不理解,一來從上班到現在差不多2個月了,每天還等着他通知做事情,別的事又不好做,且老闆也從未接到老闆任何解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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