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1月1日新籤的兩年期合同(之前已有7年的任職史了),現公司對我進行調崗且按正常制度是待遇也跟着降低的.,如果這樣我是否可以拒絕?如果這樣是否可以跟公司商談辭職一事並要求得到離職的補償?還請專家提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