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業務約定書一般都是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標準模板,作為被審計單位,是不是應該在業務約定書上加上一定的限制條款,用來驅使註冊會計師更加勤勉盡責的進行審計?比如增加對註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評價機制,如果評價很低,則延遲付款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