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物管理制度2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共財物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財物管理制度2篇

公共財物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公共財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並保護好公共財物,達到物盡其用,節約損耗,充分發揮一切財物服務於師生生活、學習、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學校、教師、學生的責任和義務:學校對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整、組織維修、統一購置、檢查護理的責任;教師對教室財物有管理、督促檢查、教育學生愛護公物的責任;學生對學校財物有愛惜、保護、使用及維修和照價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二、師生對學校的'圖書、儀器等教育教學用品有借閲和使用的權利,但必須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員打借條、登記,並按時歸還。對損壞或丟失的要合理賠償。教材、教參等使用要登記,期末結束要交學校教導處。

三、各教師住室財物有丟失或損壞的要積極補償。凡教師調力的,先扣發當月工資,待教師與學校辦完財物交接手續後,方發放工資。

四、教室公共財物的管理要求:

1、學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冊入檔,責任明確,一直使用到國小畢業為止,要全心愛護。

2、學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亂寫亂畫,要始終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對損掉油漆者,1平方釐米以內的向學校交維修費3—5元;1平方釐米以上者交10元;對損壞桌子者交維修費16—20元,凳子維修費10元(學校統一安排維修)。對嚴重損壞或丟失的有照價賠償,桌子45元、凳子20元,學校進行重新購置。

3、學生對教室內外牆壁、門窗、標語、黑板、電器、衞生工具等公物要愛護使用,損壞者要通過學校,積極進行賠償或維修。

4、學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各班公物使用情況登記、評比、公佈,對先進集體要表揚,對情況較差的要通報批評。

五、學生對學校的所有設施,(如:護欄、乒乓球枱、籃球架、則所、花草樹木等)要愛護,對那些校內外個別學生有意損壞者,要及時制止、彙報。

公共財物管理制度2

學校公共財物管理在在總務處領導下,由保管員統一管理。

1.財產保管員要認真做好財產登記,做到帳物相符,每學期清點一次。

2.新購置的固定財產要有審批手續,經學校保管員按發票登記入倉、造冊。

3.各處室、教研組、專職學科的學校財產確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發現流失及時追究。

4.對低值消耗品(辦公用品),認真做好購物進出倉的'登記造冊,做到進出倉帳物相符,不給予多領、亂領。

5.對學校公共區財物、班級課桌椅、教室設施要編號加強管理,定期檢查,各處室、各班級門、窗、財產若有損壞、遺失,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及時合理處理。

6.定期對校財產檢查、維修,固定財產確實無法修復使用的應辦理報損手續,由保管員填報損單,經主管領導簽名,送交校長審批。

7.一般物品借用,經保管員同意,並填寫借用單據;比較貴重的物品借用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辦理領藉手續;歸還物品時必須經保管驗收,如有損壞,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合理處理。學校財產一般不許借出校外,如有特殊原因需外借,應經校長審批。

8.教職工調離本校到外單位工作,應做好財產移交手續。

9.教職工受聘期間,享受學校分配給必要的辦公和生活用品(具),但不得多佔、挪用公物。

10.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培養師生自覺愛護公物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