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合集1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合集14篇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衞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衞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託地方衞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

第四條、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衞生標準。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五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後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衞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衞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衞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衞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項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領衞生許可證。

衞生許可證每兩年複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複核的原衞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衞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衞生標準造成虛脱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衞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衞生設施不衞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膚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衞生監督

第九條、各級交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工作,並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衞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監測,並對所屬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各級交通衞生監督機構對所轄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衞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衞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衞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並經衞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衞生主管部門考核批准。

設置衞生監督員後,應向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年發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衞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衞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衞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着裝整潔,佩帶“中國衞生監督”證章,出示衞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衞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衞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衞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衞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衞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交通系統各級衞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衞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置的衞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2

一、設施及藥物準備

1、紫外線消毒櫃或臭氧消毒櫃;用於理髮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櫃或含氯消毒製劑:用於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醫用戊二醛消毒藥;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順序:消毒前先洗淨—消毒—保潔

2、消毒方法:

A、理髮工具消毒:將理髮工具放入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櫃內消毒,消毒時間為20分鐘2剪刀應打平放,雙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櫃熱力消毒,80℃蒸10分鐘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製劑浸泡15分鐘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瘡針、眉夾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內浸泡30分鐘,2%戊二醛14天理換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鐘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衞生塑料袋。

E、美容師手部:洗淨後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鐘。

3、保潔:

A、採用高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乾爽清潔,可直接放入保潔櫃內。

B、採用藥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放置10至15分鐘後放入保潔櫃內。

C、消毒櫃兼作保潔櫃:消毒後可直接留置櫃中,但該櫃的容量應不少於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應消毒後使用。

三、注意事項

1、所使用的清潔液和消毒液必須是已取得衞生許可證批准文號的合格產品,並在批准的有效期內。使用單位應保存上述批件的複印件備查。

2、用紫外線消毒櫃消毒的理髮用具必須雙面消毒。

3、各類理髮工具的總數量應不少於設計最大可容量的3倍。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3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衞生管理,並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污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衞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4

(一)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塗改、偽造、轉讓、倒賣。

(二)從業人員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治癒之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可疑傳染病患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三)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應完成規定學時的衞生知識培訓,掌握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基本衞生知識和衞生操作技能等,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四)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勤剪髮、勤修甲、勤洗澡、勤換衣,飯前便後、工作前後洗手,工作時不得塗指甲油及佩戴飾物。

(五)從業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清面時應帶口罩,為每一名顧客理髮、美容後必須洗手。

(六)從業人員不宜在工作區域內食、宿,不宜在工作場所擺放私人物品。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5

1、所有商場超市均應持有有效衞生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應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商場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衞生負責人,負責本商場超市的食品衞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衞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超市的食品衞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衞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台賬制度,並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4、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衞生法律法規,不採購、不銷售、不製售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隨意檢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標籤標識,保證內容規範完整;即使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向當地衞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5、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培訓合格證後方能上崗工作,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有培訓機率備查。

6、定期檢查個人衞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衞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衞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衞生要求。

7、直接接觸散裝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戴戒指、手鐲、手錶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收不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8、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者遠離工作場所。

9、個人的衣物、藥品、化粧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10、商場超市要建立食品採購進貨管理制度。採購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具有鑑別各類食品衞生質量的知識和技能;按《食品衞生法》和《採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索證、驗證。

11、食品包裝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衞生管理辦法和衞生標準,重複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質污染,並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

12、應建立食品展賣活動管理制度。食品展賣區與非食品展賣區應分開並有明顯標誌,食品不得與其他上混放,食品區不得經營與食品無關的物品。

13、散裝熟食品、散裝糧食、定型包裝食品、蔬菜水果、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等要分區不知,生疏食品、乾濕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籤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籤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誌,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並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籤、説明書不得有誇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15、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衞生部《散裝食品衞生管理規範》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並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設人負責銷售,併為消費者提供分練及包裝服務。

16、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使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註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產品混裝銷售。

17、食品應按規定條件存放:戰士、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為0°C~10°C)或冷凍(冷凍温度為18°C以下)的食品,應置於相應條件下,並有明確的温度顯示。

18、冰凍水產品,應陳列於冰盤(箱)內,與其他食品隔開,温度控制在0~5°C,嚴禁用化學藥劑保鮮。

19、超過保質期限或準備退貨的食品應存放在固定位置,設明顯標誌並及時撤出展賣場所。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6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的衞生法規和基本衞生知識。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衞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工作。每兩年組織從業人員複訓一次,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必須達到80%以上。

三、人事部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檔案,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衞生檢測機構進行體檢,並上報應體檢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四、對健康體檢中發現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患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五、樹立良好的衞生習慣,從業人員個人衞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保持手的清潔,加工時不留(染)指甲、不染(燙)發、不帶飾物、男生不留長髮;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7

游泳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衞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衞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衞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衞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衞生條件和衞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衞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衞生管理制度和衞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衞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衞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衞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

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衞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衞生,排水暢通,設置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衞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8

1、公共場所二次供水設施及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二次供水設施衞生規範》(gb17051-1997)和《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

2、應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二次供水的衞生管理,建好工作台帳。

3、從事二次供水衞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4、公共場所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並有利於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報衞生監督部門審查,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5、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應封蓋加鎖,並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衞生,二次供水各級水池的'人孔、排氣孔、溢流管孔應加裝砂網,水箱周圍2m內不得設有污水管線及污染源。

6、二次供水的管線不得與市政管線直接接通,不得與非飲用水管直接連通,不得與大便器、小便斗直接連接;水池的排氣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與其他管相連,不得與排水池相連,應離地面50cm以上。

7、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

8、當公共場所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經營者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衞生、供水部門報告。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9

理髮店、美容店衞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衞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應符合《化粧品衞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安全制度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特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及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消防與安全

1、新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用消防器材和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應嚴格進行日常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與保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以保證使用正常。

4、各點全面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保證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因素,下班時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頭的完好情況,負責落實到具體人員。

6、廚師長、領班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日常重點工作,督導員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組織和積極參加酒店安全部組織的消防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消防知識,提高應變能力主消防意識。

(二)法制與安全

1、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條例》。

2、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樹立道德感,積極配合支持部門和酒店,廚房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六害”行為,做好防範工作,不參與各種犯罪和“六害”活動。

3、提高警惕性,維護部門的良好秩序,全體廚房員工應自覺不在工作時會客,對出入工作場所的閒雜人員要主動問清事由,嚴禁進入廚房,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映,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防盜,消毒工作,下班離開前檢查並鎖好框穿門,認真做好集體財產、物品保管,防止出現事故。

5、全體員工應自覺提高思想意思,遵紀守法和重視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環境的安定和酒店內部的良好秩序。

二、衞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廚房各班組衞生的全面管理工作,為保證食品衞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賓客的身體健康,增強體質。根據《食品衞生法》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一)個人衞生

1、餐飲做作業人員必須健康檢查合格,各項衞生法規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製作和接觸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3、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衞生,合格後方能上崗。

4、操作必須隨時保持個人清潔衞生及儀表儀容整潔,符合標準。

(二)食品衞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製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設備使用前後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衞生、消毒工作,合格後才能使用。

3、加工製作時必須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沖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衞生。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後方能製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工作,防止污染。

7、嚴格執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頒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8、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合格和衞生安全。

(三)環境衞生

廚房加工間及環境衞生要做到:

1、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無不新鮮,變質原料,無變質敗食品。

3、工作台,水池及各種設施設備清潔明亮。

4、地面、牆壁、天花板、天窗玻璃乾淨清潔,無廢棄物,無油膩。

5、貨架、冰櫃內的物料,成品按類分開,堆放整齊。

6、潲水桶平時加蓋,保持外部清潔,滿後及時運走,並將內外沖洗乾淨,以免有嚴重異味和招引蠅蟲,造成食品污染。

7、各班組應制定日常衞生、計劃衞生的工作安排,並嚴格執行。

8、對各班組實行衞生目標責任制。下班前必須保證各自負責區域達到衞生標準後方能下班。

(四)獎片懲制度

1、為加強衞生工作的嚴肅性和使衞生制度嚴格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衞生意識,自覺做好衞生工作,特將衞生工作質量與獎懲掛鈎,樹立合乎時代發展要求的新的進行的衞生道德風尚。

2、個人衞生,環境衞生達到標準的並能長期堅持,由廚房、總廚房部對班組或個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並報送餐飲部。

3、凡達不到標準的每違一條,由廚房、總廚房部酌情對班組或個人進行批評或處罰。

4、食品衞生長期未發生事故,達到標準,符合食品衞生法規扣班作用於及信用由總廚做好記錄並進行獎勵。

5、凡食品衞生不合格的每違一條,由廚房部、總廚房對班組個人進行處罰。

6、實行各班組衞生管理工作與領班(廚)掛鈎,各廚房衞生管理工作與廚師長獎懲掛鈎的制度由廚房部、總廚房部執行。

7、各廚房班組及個人對獎懲制度必須嚴格服從。

三、衞生執行標準

(一)個人衞生

1、廚師必須嚴格遵守衞生制度,個人衞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

2、勤剪指甲。指甲長度不超過0.1釐米,避免指甲縫藏納污垢,影響食品衞生和個人健康。

3、操作前、便後、休息後、中途離崗後,從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觸污物後等都必須將雙手洗淨,消毒、保持雙手清潔。

(二)國小學校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衞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閲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閲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並保持教室、閲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衞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衞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衞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衞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衞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衞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衞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衞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衞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衞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衞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衞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衞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衞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衞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衞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衞生包乾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掃除。週末掃除要抹洗走廊腰牆、窗台。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衞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淨化校園。“四不準”是指: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煙,不準塗畫和污損牆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衞生每週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乾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週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員,進行週末衞生檢查。並每日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四)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於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週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衞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對其負責的班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並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乾淨。

4、校內廁所的衞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衞生處衞生部管理並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週換一次,第二週週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後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衞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中心國小廁所衞生管理制度在牆上亂寫亂畫者,扣班級5分。

5、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衞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誌,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衞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誌,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醫院禁煙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煙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煙、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煙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飲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着裝,戴工號牌,着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粧,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枱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衞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頒發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衞生部頒發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級政府要將公共場所衞生工作列入經濟和社會事業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對衞生管理和衞生監督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民航、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車站(包括火車站和汽車站)、機場、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和交通工具的衞生管理;商業、物資、輕工、糧食、外貿、文化、體育、旅遊、園林等部門,要把公共場所衞生工作列入企業經營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管理。

(二)計劃、建設、環保、規劃設計等部門,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公共衞生設施建設規劃,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場所,按《條例》及其有關規定把好選址、設計關。

(三)宣傳、新聞、教育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條例》精神,普及公共場所衞生知識。

(四)公安、工商、財政、環保等部門,要按《條例》有關規定,協助和配合衞生監督機構,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五)各級衞生部門是對公共場所衞生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衞生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健全監督網絡,充實監督人員和技術裝備。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要建立完整的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四條 經營單位應建立衞生責任制度,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接受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按《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

各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衞生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進行體格檢查,領取“健康合格證”。

“健康合格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工作期間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第六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公共場所,包括照像館、郵局、銀行(儲蓄所)、客運售票處等,應按《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第七條 “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每年複核一次,持證單位或個人應填寫複核登記表,經發證機關審核合格後,在複核登記表上加蓋年度審核章,並在“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上加貼年度有效貼花,逾期三個月未加蓋年度審核章和未加貼年度有效貼花者,按未領取“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處理。

“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第八條 未取得“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條例》第二條和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舉的公共場所的經營活動。

對吊銷“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者,衞生監督機構須提出書面意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應按《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向當地衞生監督機構報告,並填寫事故報告表。

第十條 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時報告或少報、漏報、不報的,衞生監督機構應追查補報;對故意隱匿不報者,由衞生監督機構追究當事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建設項目必須接受衞生監督機構的衞生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將下列資料報送衞生監督機構審查,領取“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衞生許可證”:

1.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及擴初設計的衞生篇章,對需要編制建設項目衞生評價報告書的,應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在擴初設計同時,編制衞生評價報告書;

2.建設用地範圍內和選址周圍的有關環境資料;

3.與衞生有關的施工設計資料。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衞生監督機構必須對建設項目的衞生設施質量、衞生技術措施、環境衞生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衞生評價,提出書面驗收結論。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級衞生監督機構負責全省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並對部、省屬單位(包括部、省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直接衞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部、省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衞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二)市衞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並對市屬單位(包括市屬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直接衞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市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衞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三)縣(不設區的市、區)衞生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場所實行衞生監督管理,對所屬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衞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上級衞生監督機構監督、指導下級衞生監督機構的工作,省級衞生監督機構對下級衞生監督機構及本轄區內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監督機構作出的不恰當的處理決定,有權糾正或重新處理。

第十四條 各級衞生監督機構按《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和要求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鄉、鎮、街道衞生院(所)防保醫生中設立公共場所助理衞生監督員,協助衞生監督員進行工作。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必須遵守衞生監督員守則,在職責範圍內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戴“中國衞生監督”證章,出示監督證件。

第十五條 對違反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衞生監督機構根據《實施細則》第四章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衞生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共場所的衞生狀況,直接影響人體健康,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公共場所,可導致疾病,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為加強學校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創造校園內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衞生部《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教育部《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公共場所的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公共場所包括以下單位(場所):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游泳館、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計算機房、公共浴室、賓館(學術交流中心所屬的學人、學府、學林)、商店、書店。

第二章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

第四條 學校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為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公共場所衞生,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 圖書館、博物館、校長辦公室、宣傳部、團委、後勤處、學術交流中心、體育學院、有計算機房的學院(中心)、開辦商店或書店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建立並完善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公共場所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主動接受省市衞生監督機構和學校職能部門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第六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的單位或場所,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和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項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衞生責任制,把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落到實處,對自身衞生狀況和制度落實情況經常進行自查。

第七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並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未取得衞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必須進行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第八條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痢疾、傷寒、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治癒前不得在體育館、游泳館、計算機房、賓館、商店、書店從事直接為師生和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場所衞生要求

第九條 圖書館、博物館、計算機房、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的衞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衞生制度,室(館)內環境整潔、窗明几淨,採用濕式清掃,及時清除垃圾污物,無異味、無鼠害、蟲害。

(二)每日開窗進行自然通風,無法自然通風的場所,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保持空氣流通。要定期進行空氣消毒。

(三)室(館)內禁止吸煙。

(四)計算機房須安裝紫外線消毒裝置,每日進行紫外線消毒。

(五)衞生間要認真清掃,保持清潔;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無異味;要定期進行消毒、殺蟲,無蚊、蠅。

第十條 體育館、游泳館、公共浴室、賓館、商店、書店的衞生要求,嚴格按照衞生部頒佈的《體育館衞生標準》、《游泳館衞生標準》、《公共浴室衞生標準》、《旅店業衞生標準》、《商場(店)、書店衞生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執法檢查機構是sd省衞生監督所,負責依法實施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衞生檢查;市、區衞生監督機構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依法實施衞生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醫院與衞生管理處是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監督,並配合省、市、區衞生監督部門對我校實施執法檢查和監督檢查。

第五章 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致使師生健康受到傷害的,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對違反衞生部頒佈的相關衞生標準,被衞生監督機構查處的單位(場所),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如造成嚴重危害師生員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施行,由醫院與衞生管理處負責解釋。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3

賓館、旅店業衞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衞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牀單等卧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牀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櫃;温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淨後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熱鹼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衝)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生產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説明進行。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櫃,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複污染,並對保潔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後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櫃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衞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衞生間的客房,每個牀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衞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衞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衞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要求。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衞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設備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範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塗料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規範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餘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遊離餘氯含量並記錄。管網末捎水遊離餘氯不應低於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保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並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衞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衞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