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費繳納

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生育保險費繳納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發放標準,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

生育津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 X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① 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⑥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營養補助

①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②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男性職工

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險津貼辦理時間為: 生完小孩五個月內,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的醫療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生育保險金

生育保險金=生育津貼+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的 按3個月(90天)計發 2、晚育的按3.5個月(105天)計發 3、生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17個月(125天)計發 4、晚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67個月(140天)計發 醫療補助金:以特區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的 按2個月計發 2、剖腹產或多胞胎的按4個月計發。

報銷方法

生育保險共保四項內容:

一、生育津貼;二、生育醫療費用;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醫療費用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