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在發聘用員工的工資時代扣保險的部分,會計應怎麼入賬阿?之前一直這樣處理:發現金時這樣做借:經費支出聘用人員工資1500(應發的總數)貸:現金或銀行1500借;現金300(代扣保險部分)貸;暫存款往來款300現在工資打到銀行卡里給員工了(打進卡的.錢數是實發數)那麼是不是這樣做:借:經費支出聘用人員工資1200貸;銀行存款1200(實發數)已經代扣保險的部份怎麼做賬?懇請高手指點更好的方法,謝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