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是71年開始工作的,但後來因為身體原因一直吃勞保,直到到98年內退,也就是説從93年到98年的個人帳户裏一直沒有交錢,98年內退後 單位就給交了。今年我母親退休,單位説可以補交上93年到98年的個人的'部分。要交1萬四千多。我們的問題就是,補交了以後。 每個月能多拿多少??諮詢同事 她們還説有什麼30年工齡一個分段!這個對退休金有多少影響?對每兩年漲工資有什麼影響嗎? 希望知道的朋友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