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調換工作地點為由,要我離職?

求助各位,我現在在一家廣州公司設在北京的'分公司工作,上週五經理找我談説 要讓我去廣州工作,我沒有同意,這周她讓我離職。
請問這樣,我這樣算是辭退麼,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公司回覆我説,我這算不服從調動,不給我賠償。
當時合同上寫的工作地點是中國大陸,請問這樣調離工作地點,是否符合規定?
請各位同學幫幫忙,謝謝

公司以調換工作地點為由,要我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