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考試常規管理規定

學校學生考試常規管理規定1

為了規範高中部的教學常規,確保各項教學工作的有序運作,現對各教學環節作出如下要求和規定。

學校學生考試常規管理規定

一、早讀。

星期一、三、五讀語文,星期二、四、六讀英語。如遇調休,按相關通知精神執行。早讀時,課任老師需將早讀內容和要求寫在黑板上。遲到的扣教學常規管理分1分,扣款5元;缺課的扣教學常規管理分2分,扣款10元。

二、備課。

1、備課須備教材、備學生、備學法,教案須分課時設計,每個教案在書寫上相對獨立。

2、在阜中本部未擔任過一輪循環教學的老師,需在備課筆記上備詳案(每個教案不少於3個整頁),並在教案後撰寫“教後感”。

3、高三各學科使用教學案一體化,各課任老師在其基礎上進行個性化備課。

4、對備課筆記的檢查有三種形式:⑴教務處會同年級部進行的按月檢查;⑵管理人員聽課後的`隨機檢查;⑶教學視導進行的專項檢查。

對檢查情況教務處將定期以“教學簡報”的形式予以通報。對檢查中發現的或學生反映的違規情況,校領導、教務處將對當事人進行警戒談話,並給予扣分、扣款處理。

三、上課。

課任老師提前3分鐘到教室門前候課。遲到的扣教學常規管理分1分,扣款10元;曠課的扣教學常規管理分2分,扣款20元。如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調課的,須到教務處辦理請假和調課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調課。履行相關手續後,課務如出現問題,按照規定追究接手人責任;私自調課的,課務如出現問題,按照規定追究原課任老師責任。

四、作業。

同一備課組須保持統一,並在《作業批改記錄》上記載學生作業的共性問題和個案問題。批改等第:英語學科使用“A、B、C、D”,其它學科使用“優、良、中、差”,作文使用百分制。課堂作業的次數、選材、完成形式等具體要求由各備課組根據教材和大學聯考模式的變化情況統一確定。

對課堂作業和課外作業的檢查:⑴根據學生的反映進行隨機檢查,⑵教務處會同年級部每月到各班級檢查1次。檢查的情況除予以書面通報外,對突出問題視情況予以扣分和扣款。

五、聽課。

實行“先登記(到教務處⑵室)——後聽課——再督查(由教務處對照登記情況進行逐一核查)”制度。各類人員聽課要求如下:

1、教務處的主任:每週不少於5節(主任因兼任高三年級部主任,任教高三文科雙班政治,每週不少於3節)。

2、青藍結對的新教師:每週不少於4節。

3、在阜中本部工作未滿三年的教師:每週不少於3節。

4、其他老師:每週不少於2節。

聽課情況每週通報,不能按要求執行的,每少聽1節,扣教學常規考核分1分,扣款5元。

六、周練。

命題老師必須提前一天將周練試卷核對無誤後(註明考試時間)印刷好,打印好答案及評分標準下發給各位課任老師。周練時間由備課組長統一安排周練或上課,私自與本組不統一者,每次扣款20元。監考遲到扣款10元,缺監扣款15元,監考時離堂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扣款5元。

1、基礎年級:周練做到批改、講評不隔課。教務處和年級部每週到各班級學生中檢查、瞭解1次。不及時批改、講評者,每次扣教學常規考核分1分,扣款10元。

2、高三年級:周練批改由備課組長統一組織,分工流水閲卷,缺席者每次扣15元。

七、業務考試。

凡在學校本部工作未滿3年的新進教師,都必須與高三學生同步參加摸底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屆時通知),教師試卷與高三學生試卷混裝後由高三年級部統一流水批閲,成績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作為評定是否勝任循環教學的一項指標;青藍結對的老師,成績納入“百分制考核”。

[説明]

1、各學科除課堂布置的作業外,不得在晚自修時間到教室抄題或散發其它作業。

2、各學科老師只能在辦公室給學生答疑,不得在晚自修時間到教室給學生個別答疑或集體輔導。

3、考試學科老師不得搶佔非考試學科的課。

如違反上述三項規定,除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外,扣除當事人執教班級階段性考試學科均分2分。

學校學生考試常規管理規定2

考試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學校檢測學生學業情況,評估教師教學情況的重要手段;學校所有考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管理,由年級部、備課組協助實施。

一、考試的組織與控制。

每學期期中、期末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主要學科的階段考試期中前後各一次,年級列入工作計劃,由教務處統一調度安排。畢業年級的畢業考試、模擬考試由學校統一安排,統一練習由年級部安排。年級部與備課組不得擅自增加考試次數。期中、期末考試是階段形成性測試,是教學目標達成檢測,應根據課程標準的階段性要求組織複習和命題,試卷應體現7:2:1的尺度,整卷難度(正答率)不低於0.75。

二、考試的命題與制卷。

1、由教務處和年級部結合備課組意見確定命題要求,具體包括:①命題範圍,②試卷結構,③能級要求,④難度設定,⑤區分度設定,⑥試題創意,⑦參考資料。

2、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命題工作,命題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命題要求命題。此外,還須使用統一眉頭,注意將班級、姓名、學號、座位號等項目統一設計在試卷密封線內,試卷頁數較多,須設計答題卡,以便利閲卷。

3、打印好的試卷,命題人要認真做好校對工作;在考試過程中,命題人須始終在場,以便隨時更正試卷命題上的疏漏。

4、試卷的參考答案,文科主觀題須按要點設分,理科計算等題目須分步設分。命題人將打印好的`試卷樣稿和參考答案校對無誤後一併送教務處。

5、命題人在整個命題、打印過程中必須嚴格保密,謹防泄漏。

6、油印室對試卷須在夜間封閉印刷,嚴禁非印刷人員在場。

三、監考。

1、考前10分鐘(首場考試和英語考試考前20分鐘)到試卷收發室領取試卷,考前5分鐘發放試卷。遲到扣款10元,曠監扣款50元。

2、監考老師在組織考生考試前,首先組織考生嚴格按座位模式圖就坐,收繳考生攜帶的書本、資料。然後檢查考生的校徽或證明,檢查考生的姓名、學號或座位號的填塗情況(供核對用的座位模式圖由巡視人員屆時收發)。教室前面的講台上嚴禁擺放任何書本、資料或試卷,學生所帶的書本、資料等考試禁帶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外,違者扣款5元。

3、監考老師在監考時有下列行為均視為違紀:①監考前飲酒,②看報紙、雜誌、書本、試卷,③做試卷,④備課、批改試卷或作業,⑤打瞌睡,⑥抽煙,⑦提前收卷,⑧擅離考場,⑨接打通訊工具,⑩其它與考試無關的行為。違者視情況扣除教學常規考核分1—5分,並扣款5—50元。

4、堅決制止考生中途離場和提前繳卷,必要時可將前門關閉,以保證整個考區秩序。監考人員必須認真監考,確保考場良好的考紀和秩序,如因監考不力而被巡視人員抓獲作弊的,除予以通報批評外,每發現1例扣款20元。

5、終場前5分鐘,監考老師逐份收繳答題卡。終場信號結束後,收繳試卷:指定每行最後一名同學收繳試卷,監考老師維持好收卷秩序。試卷收繳後,監考老師安排考生做好考場及走廊的衞生保潔工作。

6、監考人員必須按座位號從小號到大號的順序整理好本考場所有試卷,做到不差、不亂、不倒試卷(缺考考生的試卷由監考人員填寫好姓名和座位號,插入整本試卷應放位置;缺考考生的答題卡由監考老師到試卷收發室代為填塗),認真填寫好“考場記錄”,一併送繳考務人員統一裝訂。

四、閲卷。

1、按照教務處規定的閲卷時間參加閲卷,服從閲卷組長統一分工,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待本閲卷組試卷全部批閲、合分、複核結束,閲卷老師方可離開閲卷地點。屆時教務處進行開始和結束兩次點名。遲到扣款10元,曠閲扣款50元。

2、閲卷組長(負責本組閲卷工作的組織、檢查和總複核,不批閲具體試題)要科學分工批閲任務,逐本查核“閲卷分工表”的填寫情況,以備查核。試卷批閲有硬傷或“閲卷分工表”缺填、漏填的追究閲卷組長責任。

3、合分時,必須首先查看試題是否全部批閲結束;合分結束,本閲卷組成員實行交叉複核確保準確無誤。教務處在登分前將隨機抽一個班級學生進行逐份複核,有1份記分或合分有差錯,對小題批閲人或總分複核人扣款2元。

4、閲卷時必須嚴格按照標準答案評分,注意標準答案的相關變式。如需改動標準答案,必須報請閲卷組長同意。

五、登分。

由教務處落實專人負責登分、合成(第Ⅰ卷答題卡得分和第Ⅱ卷主觀題得分)工作,登分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等分工作,並確保準確無誤。

六、統計

由教務處落實專人負責分數的統計工作,統計人員必須按照指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統計工作,並確保準確無誤。

七、考試的質量分析。

考試後一週內,備課組須完成學科質量分析,學科質量分析由備課組集體討論研究,由備課組長執筆寫出書面報告;年級部和教務處須完成整體質量分析,主要包括成績統計、試題分析,教學目標達成和考試意圖實現情況分析、主要存在問題分析、下一階段改進措施等項目。

違反上述各環節相關規定,視情況扣除教學常規考核分1—5分,並扣款2—50元;有重大失誤的,扣款50元,年度綜合考核一律降一等。

學校學生考試常規管理規定3

為了進一步規範高中部的教學秩序,使整個年級的教學工作在公平、高效的軌道上穩步推進,現對近期教學管理中發現的幾個問題作出如下規定:

1、晚自修期間,課任老師不得自己或安排課代表在黑板上抄寫題目,也不得利用大屏打題目。各科作業的佈置必須在自身課堂上進行。

2、當日進行周練的學科,當日不得再佈置任何作業,周練的第二天要劃出一定的時間讓學生對周練進行訂正。空出的'時間讓學生自主安排,用於温習、預習、整理筆記、解決疑難或學科提升。

3、各班晚自修收作業的時間一律安排在晚自修下課期間,收繳的先後順序視該班第二天的課表而定,第二天課表上排在前面的兩個學科的作業在第一大節晚自修下收繳,第二天課表上排在後面的兩個學科的作業在第二大節晚自修下收繳。老師批改完的作業如需發放,必須在晚自修下課時間,晚自修上課時間不得發放作業。

4、數學學科作業量必須控制在全班有80%學生能在40分鐘內完成,物理、化學學科作業量必須控制在全班有80%學生能在30分鐘內完成,語文、英語學科作業量必須控制在全班有80%學生能在20分鐘內完成。

5、各班班會安排在星期天晚最後一小節自修進行。

6、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學科課堂開始5分鐘默寫,結束前5分鐘檢測;作業只能在各自的課堂上完成,不得佔用其他時間。

7、所有周練必須經備課組長、周為仲、姜有榮三次審核後,方可開單付印。

8、各學科只准使用一種資料。備課組如確需徵訂資料,需具報告,並經全組成員簽字,然後到教務處辦理資料徵訂手續,最後到年級部周為仲、姜有榮處審批,方可徵訂。否則,一律視為私自徵訂資料,學校將按照《違反師德師風的處理規定》對其進行嚴肅查處。

本補充規定下發至高一年級部全體老師,並張貼至高一年級各班級,請各位老師、各位班主任、各位同學監督。如有違規情況,請通過電話(87181202)或年級部信箱(設在博學樓B座二樓207前)向年級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