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6大陷阱提高警惕不被忽悠

陷阱一:“单方合同”

劳动合同有6大陷阱提高警惕不被忽悠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陷阱二:“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陷阱三:“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悖。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内容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陷阱四:“生死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务工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那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陷阱五:“包身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单位培训的.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单位工作,并将合同服务期无限延长。劳动者应留意这种劳动合同的陷阱,否则很可能会承担很大的违约责任。

陷阱六:“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此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