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辞职补贴吗?

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7月我和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与我签订了正式合同,是去年10月7号签的',期限为1年。今年(08年)6月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后(7月)我离开了公司。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辞职补偿吗?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辞职补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