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HR,问个离职问题

目前想离职(12月底就向HRef="https://fanfanxue.com/tags-klvq-0.html" target="_blank" >主管说过,春节过后才正式提的离职),向HR要了离职申请表。填完表格后将电子版的离职申请发到HR手里(主管未签字)。 HR要求将电子版打印出来后由主管和我签完字后交给HR才行。

现在我有几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想要问一下

因为我在团队中位置比较重要,目前公司明确想拖延我离职的时间,那么我第一次回致给HR离职申请的时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0天后是否即可离职?

如果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离职证据,而单方面离职不来上班的话未结清的工资是否有权利索取,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的话用何种方式索取?

谢谢大家

各位HR,问个离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