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考点

导语: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关于20xx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保证期间的基本含义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基本涵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

种类①当事人可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注意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 间为 6 个月

→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 保证期间为 2 年

②若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一律为 6 个月

起算点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特别注意: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性质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与保证债 务诉讼时 效的关系①一般保证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 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②连带保证

→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 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注意:只有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上述法律规定的方式行使了权利,方有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起算。此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之长短,转由诉 讼时效制度调整,而不以保证期间经过为标准;相反,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 未依法定方式行使权利,则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责任免除,无诉讼时效适 用之可能

特殊问题: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A.在一般保证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B.在连带保证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 止,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小结:主债务诉讼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律中止;主债务时效中断, 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