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争鸣]劳动法与商法勾搭的点点滴滴

劳动法是穷人的法律。如果有哪位律师号称专攻劳动法的,我也把他归入穷人之列。因为是穷人的法律,所以身上的补丁比较多,劳动部补过,各省市补过,国务院高兴的时候也会甩下一笔,去年最高院想赞助一把,现在却成了空头支票。

时间长了,东家补西家补,自已不自尊自强自富也不是个事。劳动法最近几年和商法这个有钱的主可是搭上了点关系。

先说说经理聘用合同吧。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相中的一位头脑灵活、技术娴熟、年青有为的工程师,打算聘用其为部门经理。很快一个卖身的协议就达成了。老板签字加盖公章、新部门经理也签上大名。这个合同有问题吗?我说有问题。依据公司法,老板未经董事会授权,无权签订聘用合同。(待续)

BTW:高手菜鸟慢慢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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