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八月份到当地一家大型私人企业上班,(公司未提出与我签劳动合同)十月三号加班,工作中受伤,伤情是手背骨折,厂里也给报了医药费,当时厂里叫我休息,我在医院问医生要休息多少时间才好,医生说三个月,也给我开了张证明。但是现在厂里想让我去上班,我手现在虽然能动,但是一用劲就疼。我想问:(1)我如果不去,休假有工资拿吗?(2)公司会开除我吗?(3)公司应该要对我进行赔偿吗?请详细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