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拟提高单位承担至13%,个人承担不变)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单位承担6-10%;个人承担2%。
3、生育医疗保险: 0.80%全部由单位承担。
4、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5、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6、住屋公积金:单位承担10-12%;个人承担10-12%。
缴纳基数: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非深户员工的住院医疗保险缴费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