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拇指骨折,工伤期间厂方只按深圳1100的底,发放基本工资,合理吗?我刚毕业不久在那厂做了20多天就出工伤了,上班17天,11月份发放工资1663元。工厂每月上24~26天班,工资统合在2300以上。而劳动法是写明前12月工资标准,我刚毕业没法参考!这样的行为是否厂方违法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