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能根据他自己的需要随时批准申请让员工走人?

我11月份写的辞职申请,交上去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招到人接替我,所以一直没批,因为我也没找好下家,所以一直做到现在,都两个多月了,我要请婚假,也快过年了,公司就突然说批准了我的申请,让我做好交接走人,是交接给公司的.其他在职员工,我觉得公司是不想给我带薪的婚假和春节假才说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让走人的,请有法律经验的人告诉我,这样做公司是否合法,算不算公司无故辞退我,还是我的辞职申请两个多月了还是有效的算自己辞职呢?谢谢了

公司是否能根据他自己的需要随时批准申请让员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