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顺利离职吗?

我的劳动合同业已到期,到期之前本人也表明了不再续签合同。但是现在公司领导却迟迟不给我办离职手续,借口就是交接不清。本人在原单位上是物业管理的一名收银员,因为前期管理不善造成了很多物管费和水电费无法收回。三年下来的欠费金额约一万元左右,现在公司领导要将责任划分在我的头上,合理吗?我只是一个项目收银员,没有收回来的欠费我真的.该为此负责吗?跪求专业知友为我答疑解惑,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莫权莫钱,现在我要离职,当官的就可以把这笔旧账算在我的头上吗?公司领导这样做,我该怎样维权呢?

我能顺利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