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应该如何制定新的带薪年假制度

企业应该如何制定新的带薪年假制度根据新的年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就有5天的年假,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碰到这样几个问题:1、假设一名员工在A公司已经工作了1年,在08年6月换进B公司,之前在A公司已经享受过2天的年假,B公司应该给与几天的年假?2、如果无法确定员工在A公司有没有休过年假,B公司如何规定?3、年假的`截点该如何设置?一般都是设在元旦还是春节左右? 我们公司原来是规定满1年有3天的年假,但是计算是到31号截止,但是按现行的条例,很多员工一进来就享有年假,这个年假的期限必须是一年吗?那就只能按自然月计算了吗?4、就拿上面那个举例,能不能将截点设在元旦,设定员工到08年12月31日有2-3天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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