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合法解除吗

我于2013年3月入职现在的公司,入职一个月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6年3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现在公司没有事情做了,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4月20日通知我们要解除劳动合同,像这样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就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给我们?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合法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