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以及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及聘用工作;
二、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引进人才工作;
三、负责全校各类人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和奖惩,以及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五、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酬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师和科级、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九、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教职工丧事及有关事宜;
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社会养老、失业保险和退休手续;
十一、负责青年教师、干部下乡扶贫,支教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的接待和会议会务工作;
十四、负责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十五、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管理;
十六、负责各单位自聘人员人事代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2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息产业部人事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本局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省局人事管理工作,代管或指导行政关系隶腐于省局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局属各处室、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承办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事项;负责人员录用、接收、安置、转正定级等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电信运营企业领导班子依法经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配合开展电信运营企业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专技职务评审、晋级、奖惩、工资和津贴补贴管理及其他劳资工作。
5.负责承办处级及以下人员离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人事劳资方面的信访和政审工作;配合对本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配合开展本局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行政法规、公务员条例的案件处理。
8.承担完成部人事Pj布置的人事工作任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