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账务处理

导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账务处理

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额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2.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例1.甲公司属于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减免所得税额=60000×15%=9000(元),填列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9000元,以及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6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列9000元。企业本期只需按减免后的金额:60000×25%-9000=6000(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规定,小微企业从2014年第三季度起采用新的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例2.乙公司是查账征收企业,2013年度是小型微利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2014年第三季度预缴申报,《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0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5万元,之前累计预缴5000元,减免所得税额=50000×5%=2500(元)。企业本期缴纳所得税额5000元(50000×25%-2500-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会计处理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从税收的角度提出,鼓励小企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例3.丁公司为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销售收入25万元,税金及附加1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2万元,管理费用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万元),销售费用5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4万元)。

在2014年税务稽查中,税务部门发现2013年一项非正常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经查证为该企业出售下脚料的业务,共计70200元,其成本已结转损益。税务机关责令其补交该项收入的应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假设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针对的是本年度的,不包括属于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收入, 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补亏等事项,对当年度的申报不影响。相应的,稽查查补的收入也不作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0.125万元(25×0.5%),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1.2万元(2×60%),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为0.125万元,招待费超支1.875万元(2-0.12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3.75万元(25×15%),实际发生了4万元,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支金额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扣除,2014年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75万元,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累计结转以后年度的扣除额为0.25万元(4-3.75)。丁公司2014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124万元(25-1-12-6-5+1.875+0.25),小于10万元,减免所得税额=3.124×15%=0.4686(万元),丁公司2014年汇算清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3.124×25%-0.4686=0.312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广告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转回。2014年企业应将0.25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0.25×50%×20%) 250

贷:所得税费用 250

1.计提2014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 31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124

2.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2874

贷:所得税费 2874

3.2014年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124

贷:银行存款 3124

4.调整2013年查补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70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70200÷(1+17%)×17%〕 10200

假设该企业2013年应税所得额>10万元但≤30万元,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5.调整2013年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20%) 1200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2000

6.补缴2013年税款: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200

应交税费所得税 12000

贷:银行存款 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