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藤球比赛的规则及藤球的历史

藤球的比赛规则:

关于藤球比赛的规则及藤球的历史

参赛人数

“regu”是马来语。在正式赛事中,藤球比赛分为3项,单组赛、双人赛和团体赛。

单组赛:每支球队上场3人,并有2名替补。

团体赛:每支球队每个regu3人,共3班,即9人,并有3名替补。

双人赛:每个regu2人,并有1名替补。

单组赛和团体赛

发球者或击球者将球投给接球者,接球者必须一只脚站在圈内,另一只脚将球踢出。即使球触网或落在场地内都可得分。如果得分,比赛将继续进行。在比赛中每方只有3名球员在场上,但可以随时增加1名替补。如果使用了1名替补,那么在比赛进程中将不得使用其他替补了。在团体赛中,比赛与单组赛程相同,但每支球队都有3个单组,总共可有12名队员参赛。每队的第一组将进行3局比赛,获胜的组为本队得1分。第二组之间的胜者仍可为本队得到1分。如果有一支球队在前两组比赛中都获胜,第三组之间的加赛就不需要再进行了。

双人赛

每队由两组选手进行比赛,每组2名运动员。其中一人是后卫,位置在后场,负责发球和接球,他可以在基线后的任何位置发球,被称为“tekong”。另一名球员也被称为“alternatetekong”,负责运球,他和后卫也都可在各自的位置上接球。每得一分,运球的.两名球员位置就相互轮换一次,直到有一方得分超过规定数字。在比赛进行中,每方只允许有有2名球员在场上,但随时可以有1名替补上场。在整场比赛中,对替补的使用没有限制。

得分系统

一方踢球过网,使对方经3次传递都无法回球过网,或迫使对方回球出界,就可得分。无论谁发球,任何一方只要该球获胜都可得分。只要有得分,就换发球。当发球一方或接发球一方出现失误,对手得分,并换发球。每场比赛进行2局。每局21分制,如果出现20比20的平局,一方要超过对方2分才可获胜,最高分值为25分。如果两个组各赢一局,那就需要加赛一局,称为“决胜局”(tiebreak),决胜局只有15分,当比分为14比14平,一方要超过对方2分才可获胜,最高分值为17分。

藤球的历史

藤球运动源于15世纪的苏丹国统治下的马六甲一带地区,由马来西亚的“sepakraga”运动发展而来。当时,人们在劳动之余,围成一圈,不用手和胳膊,用头顶球、用脚踢球,使之不落地,传踢一个藤球(raga),使其在空中停留尽量多的时间。

这种轻松愉快、消除疲劳的运动很快[1]便在东南亚一些国家传开了。早在11世纪,东南亚国家文化中就有关于藤球运动的记录。在泰国,它被称为“takraw”,在菲律宾称为“sipa”,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文莱成为“sepakraga”,在缅甸称为“chingloong”,在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称为“rago”。

自从东南亚的爱好者们加入球网并制定了类似排球的规则之后,藤球比赛变得更激烈,挑战性更强了。1945年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举行了一场藤球表演赛,引起了巨大反响。此后,藤球运动如燎原之火传遍了马来半岛和东南亚各地。1960年,一套完善的比赛规章制度建立起来。这项运动被定名为藤球(sepaktakraw),并进入了东南亚运动会。

现代藤球的产生仅有40多年的历史。它是以藤球运动中网的使用为标志的。泰国前教育部长科·乔哈利对推广藤球运动作出了一定贡献,被认为是“现代藤球运动之父”。乔·哈利经过努力,使藤球于1965年被正式列为两年一度的东南亚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并开始在东南亚国家中流行起来。1982年藤球作为表演项目进入亚运会,并被列入1990年北京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中国藤球运动发展较为缓慢。1987年底,亚洲藤协率队来华访问表演,精彩的表演赛令众多中国观众大饱眼福。这次访问对我国的藤球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从此中国也开始这方面的练习,并开始介绍并推广这项健体强身的竞技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