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规则

中学考试规则1

1、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旷考。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报教导处批准备案。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不再补考。

中学考试规则

2、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学生应穿校服入校考试。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和座位号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3、考前学生应作好准备工作,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放在监考老师规定的地方,课桌上、课桌内不准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草稿纸等(开卷考试只准放置教师指定用的资料——由监考教师宣布)。

4、严禁随身携带手机、好译通、MP3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在考试期间一旦发现均以考试作bi论处且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5、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

6、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退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7、除考卷字迹模糊不清可以问监考老师外,其它问题老师概不回答。

8、学生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考试。仔细审题,冷静思考,独立答卷。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夹带与考试有关的东西,一经发现,均以作bi论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不再补考。

9、提前交卷者,应立即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室附近谈话、喧哗。考试完毕的铃声响后,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试期间学生须保持校园及所在考场的干净整洁,爱护学校、教室的设施。负责值日的学生须做好考场的卫生保洁和检查工作。

中学考试规则2

1、学生应以诚实的态度,把考试看作向师长汇报的机会,认真负责地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考试。

2、学校正式考试,按“准会考”严格要求,学生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不得违反。

3、除必要的文具用品,书写工具及垫板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进考室。考试用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放好。

4、考试预备信号响起,学生应立即进入考室,按指定位置就坐,静候监考老师入场。

5、考试起始信号响起,学生拿到试卷后,应按统一要求集中精力答卷。

6、学生考试时不得使用字(词)典、文曲星等各种会考不允许携带的辅助工具。

7、考试终止信号响起,学生必须立即停笔,将考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桌面静候老师收卷结束才能离开考场。

8、学生在进入考场30分钟以后,才能离开考场。离场时,先举手,待监考老师检查同意后方能起身,离开考场后须远离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或走廊里逗留,不得高声谈笑,喧哗,吵闹。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况扣“品德行为分”,或扣卷面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态度不好的;

(2)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经指出后不改的;

(3)在考场上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4)在考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特殊记号的;

(5)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6)考试期间撕毁试卷、答卷的;

1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窥视的;

(3)夹带的;

(4)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的;

(5)抄袭他人答卷的;

(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7)在评卷时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8)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11、凡确定为有舞弊行为的,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12、学生必须接受监考老师或有关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接受教育,服从处理,否则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