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4篇

在当下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4篇

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1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期末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特殊答案”、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上故意写他人姓名、考号。

五、不交换答案,不强抢他人答卷,不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2

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班上召开考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全体同学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已认真阅读并知晓《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读本》中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考试纪律与违规违纪处分规定》(《考试纪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分类》、《考试违规违纪处分》、《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程序》)等章节内容。

2、保证自觉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持考试证(或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自觉接受和配合监考人员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特别提醒:按照相关学校规定:考试一次作弊者,作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不予颁发学位证书;考试作弊达两次者,作开除学籍处理)

  20xx年1月2日

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3

致xx: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我保证平时刻苦学习,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决不违反下列违纪作弊条款:

1、在考生的桌内、座位左右、座位下、脚下等处或在手中、文具盒内、衣物内、试卷内等处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本、复习提纲、练习册、纸条等物品(不论是不是考生本人的.)者;

2、在手上等处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文字、公式等内容者;

3、试卷或与考试内容有关纸条的传递者和接收者;

4、强拿他人试卷者;

5、以借用计算器、工具书、文具等物品的方式传递或接收有关答题内容者;

6、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传递或接收有关答题内容者;

7、利用上厕所机会接收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者;8、请人考或代人考试者;

9、被上级部门认定的雷同卷或考试作弊者;

10、经监考或巡视人员认定有上述以外作弊行为者;

11、未按规定顺序就座者;

12、私自携带草纸者;

13、在考场内携带BP机、手机、掌上电脑等物品者(不论电源开否);

14、开卷考试中未经允许借用他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本、计算机器等物品者;

15、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或草纸时,未加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教师报告者;

16、把试卷或写有答案的纸条移近到相邻考生处或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者;

17、有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试卷行为者;

18、离开考场带走试卷者;

19、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制止无效者;

20、经监考或巡视人员认定有上述以外违纪行为者。

承诺班级:

班主任签字:

承诺人:

日期:

学生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 4

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然后班上召开考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全体同学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已认真阅读并知晓《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读本》中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考试纪律与违规违纪处分规定》(《考试纪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分类》、《考试违规违纪处分》、《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程序》)等章节内容。

2、保证自觉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然后持考试证(或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自觉接受和配合监考人员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然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特别提醒:按照相关学校规定:考试一次作弊者,作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不予颁发学位证书;考试作弊达两次者,作开除学籍处理)

  20xx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