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欢度2017新年之际,小编提醒您一定要牢记以下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新规,否则就亏大了!我们不妨来看看2017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2017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央行发布的261号文件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即是最迟到2017年1月1日前后,市民在同一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异地取现都将免除手续费。给国民转账降低成本。

由于监管并未提出免费措施执行的具体时间,因此各家银行的免费时间并不统一。工、农、中、建、交等五大行均表示,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行内存取现与转账全免费”;招行、民生等银行表示,于2016年12月31日起开始实施;而中信银行表示,已在12月26日起执行免费新政。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针对同行,跨行依旧要收取一定费用。

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账户

《通知》规定,从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ATM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2016年12月1日起,ATM、手机、网银的转账中果在ATM机上转账,无论选择的是实时到账、普通到账还是次日到账,都要24小时以后才能到账,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你意识到汇错账户或者不想汇款了,可以到发卡行柜面申请撤销这次转账。

微信、支付宝等限制转账金额

一、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二、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三、设置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半年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同一手机号码对应同一身份证

目前,随着手机短信验证码、短信余额提醒和重要事项通知等功能的使用,手机已经成为银行和支付机构验证个人身份和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

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有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新政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每日每卡取现限额调整至1万元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

取消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确定。

信用卡被盗刷后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据悉,央行此次规定针对的是同行存取款和转账,跨行业务手续费还是照常收取的。如果要跨行业务免手续费,最好通过手机银行,大多数手机银行转账汇款免手续费。

延伸阅读:

央行发布支付新规:你的微信钱包跟支付宝该怎么办?

大消息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啥是客户备付金?

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在网上买东东的时候先预付了钱,这钱我们预付完之后,商家是拿不到的,一直要等到我们收到货并且确认付款之后商家才能收到钱。而在这期间,这笔我们预付而商家没拿到的钱就一直存在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上,这就是客户备付金。

对此,人民银行权威解释:客户备付金是非银行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这政策是啥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以后客户备付金统一开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就不再是由网上的那些支付机构自己说了算了。当然了重点是:

银行不付利息?

不付利息!

……

这政策为啥要出?

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客户备付金规模快速增长、存放分散,风险事件频发。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人民银行认为风险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是一旦客户备付金被挪用或者窃取,后果不堪设想。

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

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

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

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其实还存在流动性风险。

这政策有啥影响?

央视财经测算了一下,由于第三方支付过程产生的时间差会形成巨大的资金积淀,这部分资金在银行账户里产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机构总收入的11%。

目前设置了缓冲期,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不过按照要求,最终支付机构应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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