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材料

近期,市妇联按照上级妇联关于开展“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题专题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等方式,对全市丰富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女性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材料

  一、基本情况

市共有女农民工1.1万人,其中来自市内的有8700人,市外的2300人。近年来,市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从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阵地建设、开展文体活动、结对帮扶救助、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入手,努力丰富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共培训女农民工1.6万多人次,提供婚姻家庭、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和创业就业信息服务1300人次,处理矛盾纠纷184起,结对救助女农民工204名,开展文体活动60余场次、受益女农民工达9000余人。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女农民工文化素质。

针对大部分女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就业困难或步入工作岗位初期很难适应工作要求的现状,近年来,市妇联依托农广校、潍坊安德仕时装有限公司、市外贸食品有限公司等巾帼创业培训基地、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巾帼创业见习基地,先后举办各类就业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班121期,培训女农民工1.6万多人次,大力提高女农民工劳动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使她们在短时间内适应了岗位要求,增强了工作信心。

(二)发挥阵地作用,维护女农民工权益。

一是探索建立“娘家人”工作站。为畅通女农民工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她们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市妇联在企业中探索建立了“娘家人”工作站,由企业妇代会主任或女工主任负责开展业务。目前已建立工作站32个,接受女农民工咨询520人次,处理矛盾纠纷74起,有效维护了女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了企业和女农民工双赢发展。

二是完善“妇女之家”建设。注重发挥妇女之家的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能,积极为女农民工办好事、解难题,先后举办女农民工法律法规、卫生保健知识等讲座236期,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78起,协调处理家庭暴力事件32起,提供婚姻家庭、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和创业就业服务782人次。

三是创建妇女健身示范点。结合省妇联、省体育局创建妇女健身示范点要求,市妇联积极争取市体育局支持,建立市级妇女健身示范点16处,并指导示范点组织女农民工在假节日和夜晚开展做健身操、跳交谊舞、打太极拳、扭秧歌等健身活动,有效提高女农民工的健康水平。

(三)举办文化活动,丰富女农民工精神生活。

一是举办女农民工才艺比赛。先后组织开展了女农民工技能绝活大比拼、故事会和演讲比赛、书画、摄影等竞赛活动,参与女农民工达2600余人,其中120多人获奖,大大激发了她们提高才艺的热情,倡导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是举办女农民工演唱会。结合“文明之夏”广场活动演出,每年都举办一次演唱会,截止目前共有122名女农民工参与演出,充分展示广大女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开展送文化到身边活动。针对基层厂矿企业和建筑工地女农民工外出时间少、接触社会面窄、精神生活相对匮乏等特点,市妇联积极与文化、广播影视等部门联合,组织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为女农民工举行文艺演出、放映电影达52场次,慰问女农民工6000多人。

(四)搭建交流平台,畅通女农民工诉求渠道。在妇女网开设“知心娘家”网上服务平台,迅捷及时地为女农民工姐妹解答婚姻家庭、就业创业、医疗教育、心理健康、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有效帮助她们疏导情绪、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引导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自开通以来,共收到咨询498条,始终保持100%的回复率。同时开设“和谐家庭园”互动栏目,并升级为“家园论坛”,吸引女农民工感悟交流情感,享受幸福和谐网上空间。

(五)开展救助行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一是结对救助贫困女农民工。积极发动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女企业家及各界爱心单位、个人代表,从资金、技术、心理、情感等方面结对救助贫困女农民工,使她们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目前已有204名女农民工得到救助,救助资金达10万元。

二是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组织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和妇代会主任与山区留守老人和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为老人和孩子们提供了资金救助,并进行亲情交流。目前,已为1000多名留守儿童找到了“爱心妈妈”、“爱心家长”,为600多名留守老人找到“贴心儿女,解决了女农民工后顾之忧,使她们能够专心干好本职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开展文化活动覆盖面不广。

女农民工工作岗位分散,工作时间不确定,处于小范围集中,大范围分散的状态。特别是在女农民工流动性较快的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领域设立社会组织还存在一定难度,致使上级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一般传达不到她们当中,因而许多活动她们就不能够参加。

(二)开展文化活动的阵地不足。

一是自有的文化娱乐设备较少。目前,大多数女农民工暂住地的自有文化活动设备普遍较少,好的'只有电视机,差的甚至没有任何活动设备。这样就导致她们只能选择找人聊天或打扑克。二是用工企业和单位提供的文化活动场所少。多数企业和单位没有为改善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仅有20%的企业和单位为女农民工提供电视室、阅览室等文化活动场所。三是政府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够。部分女农民工认为自己周围的文化设施太少,居住地附近很少有免费的文化活动场所。

(三)女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水平偏低。

女农民工工资多数在1000元左右,近几年,由于教育、住屋、医疗等消费价格的持续上涨,女农民工各项开支增加较快,致使其可支配收入不高,大大降低了她们的文化消费能力。

  四、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覆盖面。

按照“纵向抓巩固、横向抓拓展”的思路,创新基层妇女组织设置方式,特别是在女农民工流动性较快的建筑企业基地以及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建立临时妇女组织,提高妇女组织覆盖率,对女农民工的服务真正做到无缝隙、广覆盖,使她们充分感受到妇女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积极参与到各种活动中来。

(二)大力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

妇联组织应积极争取有关企业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在企业中进一步推广建立“娘家人工作站”,并拓展延伸其功能,使其成为女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的阵地;在村、社区加强“妇女之家”和妇女健身示范点硬件设施建设,为女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活动场所。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的投入,多建一些免费的文化活动场所。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针对女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水平低的特点,经常为她们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比如“露天电影”“纳凉晚会”、“广场演出”、“健身比赛”等活动,满足她们低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