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生产实施方案3篇

生产实施方案 篇1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我市豆制品市场诸多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精选生产实施方案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豆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豆制品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并逐户建档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

(二)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四是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xx]71号)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技术帮扶、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规范豆制品传统制作工艺,督促豆制品生产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来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引导区域性集聚的豆制品小作坊走集体投入、分工协作、规范生产、联合经营的道路。四要组织专家或行业协会,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完善从原辅料到产成品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五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开展人员培训、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豆制品行为。要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行为。要发挥豆制品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豆制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豆制品安全健康消费。对存在生产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豆制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以及核查通则细则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及上报。市食药局将对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参与豆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豆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布豆制品抽查“红黑榜”,促进小作坊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在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产品标识标注以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对业主进行警戒约谈,彻底消灭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市食药局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二)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7月30日前报市食药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落实我乡粮食生产及早稻集中育秧任务,保证我乡粮食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另成立乡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农技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调整结构,杜绝抛荒,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依法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专业化农业合作组织。依靠政策和科学技术,提高种粮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完成种植早稻27000亩,中稻5000亩,晚稻29000亩,玉米5300亩,小麦1500亩的粮食生产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控制抛荒、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

我乡粮食生产的重点是杜绝全年性抛荒和较少季节性抛荒,对种粮户实行按实补贴,对连续两年抛荒的收回其承包权。

(二)搞好早稻集中育秧。

提高双季稻种植面积,搞好集中育秧是关键。我乡确定,村11个村为早稻集中育秧点,确保育秧面积4000亩以上。

(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使种粮农民真正受到鼓励,得到实惠,积极鼓励、帮助村组引进和培植种植大户,促进耕地向种粮能手集中,对种粮大户给予奖励扶持,切实保护,调动并激发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

各村、组要以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粮食生产,杜绝抛荒的重要性,增强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各级重视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抢抓季节。

各村必须在3月28日之前完成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在4月28日之前完成早稻栽插任务。

四、资金筹集、使用。

(一)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11个村,集中育秧所需费用由各村先行支付,待验收合格后,乡政府从粮食追加面积中整合资金给予解决,原则上不让村上负债。

(二)集中育秧过程中,干部所需费用包括用车、用餐等约1.2万元,由乡政府统一开支。

五、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只针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11个村,待早稻生产结束后,由领导小组通过对育秧全过程的监督、验收,给出评定结果,全面完成任务的村,乡政府奖励该村书记、村主任各20xx元,联村干部、技术包村干部各奖励1000元(不重复奖励)。完成50?以上按完成比例给予奖励,50?以下不予奖励。

生产实施方案 篇3

当前正值晚稻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由于早稻遭遇长时间阴雨寡照天气,成熟期推迟,收割期推迟,收割期又遇连续阴雨,造成晚稻移栽期推迟,加上插后气温偏低,光照不足,影响禾苗生长发育。整体上来看晚稻幼穗分化进度较去年慢5天左右。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寒露风出现时间较常年偏早。上述一“早”一“迟”将对晚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县委县政府《晚稻生产“两防”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晚稻生产“两防”工作方案。

一、 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为加强“双防”工作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果园镇晚稻生产“双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覃芳

副组长:周宾、各联村党政负责人

成 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水管站、经贸办、综治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各村(社区)主任是辖区“双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并将“两防”工作纳入粮食生产考核内容,对造成人为损失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二、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一) 高度重视“两防”工作,充分认识“两防”工作的重要性。

粮食生产关系到国家安全,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粮袋子”,今年我镇晚稻粮食丰产受气候条件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丰产形式不容乐观,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 “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摸清情况,抓紧搞好预测、预案,制定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两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纰漏,最大程度保障今年晚稻粮食实现丰收。

(二)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落实“两防”工作各项工作措施,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一台宣传车,重点加强对两防工作技术要点进行宣传。各村(社区)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挂横幅(每村、社区两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搞好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晚稻粮食生产可能出现的情况的认识,引导农户采取科学的措施积极应对。

(三) 注重监测,抓分类指导。

各村(社区)要着实加强晚稻生产监测,即日起认真组织好人员搞好辖区内晚稻生产情况的全面摸底工作,要求按村民小组进行,对晚稻种植品种情况、主要病虫、重点区域情况等详细登记并报至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做好临田指导和督导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监测,要求每五天一次,重点为病虫情况,做到心中有底,措施得力,应对及时。

(四)积极应对,多措并举。

一是抓好病虫害防治,确保效果。各村(社区)、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病虫情况摸底,及时发布病虫警报。同时,农技站、经贸办要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严防假冒农药和含隐性成份农药,及时协助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及其复配制剂严厉禁止下稻田。

二是落实好重金属污染治理措施。重金属污染治理石灰已发放到村(社区),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石灰施洒工作的督促及引导,确保安全,做到发放、施洒到位,并造册公示。

三是搞好水浆管理。各村(社区)一定要按照晚稻需水规律,抓好调度,科学管理,施用穗肥时应有浅水层,抽穗后采用干湿交替灌溉,以增强叶片的光合作用能力,提高晚稻的千粒重和充实度。四是抓好有机肥、叶面肥的施用,确保晚稻丰产丰收。县有关部门统一配发的有机肥、叶面肥已全部发放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确保及时发放到户,并积极引导、督促农户按技术要求施洒到位,以提高晚稻的结实率和粒重,减轻寒露风危害,实现晚稻高产。

五是做好冬季绿肥种植的准备工作。冬季绿肥种植预计在国庆节前后进行,各村(社区)要提早做好宣传发动,确保绿肥种植面积。

(五)各部门职责

1、联村干部职责:进行入户登记调查,由村干部带队并进行村民签名登记。

2、农业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技术指导,包括晚稻种植品种、病虫害防治等;加强对农药市场进行监管,严防假冒农药和含隐性成分农药,由杨国银负责。

3、农办职责:负责各项协调沟通工作。

4、各村(社区)职责:每个村(社区)制作横幅两条,印发技术资料进行宣传;加强晚稻生产监测,对晚稻粮食生产情况、施用石灰、有机肥、叶面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做好调查登记。

三、 严格监督考核。

晚稻粮食“两防”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镇对村绩效考核,由镇“两防”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组织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对因轻视大意,工作措施不力等主观原因造成辖区内粮食减产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