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劳务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墙劳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墙劳务合同

外墙劳务合同1

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采用平均三公分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展开面积约为

四、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____年月日,有效工期为天。

第二条:工程结算

工程项目按元/平方米人工费包干,进场后预支生活费贰万元,工程进度到一半时,付工程款80%,完工后付工程款95%,剩余款交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己方违规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宿条件。小型用具乙方自备,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单位工程分包,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元。

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办理保温材料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节余限额部分,甲乙双方各奖50%0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限额用料标准:胶粉聚苯颗粒每平方米用量:____网格布:损耗按16%;抹面胶浆:每平方米用量:4.50kg/㎡。

第八条:施工用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进场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合格住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咸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公司财务一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外墙劳务合同2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 乌审旗蒙大矿业管理服务中心2#、3#、4#公寓楼装修施工工程 1.2建筑面积:1.3 1.4发包方有权根据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做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做出调整的理由。

1.5劳务作业内容:

2、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按17.5元/㎡计算,脚手架式升降机由劳务承包方提供)。

2.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中的固定单价,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2.3合同价款中的固定单价包含内容:分包方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体项目而必须消耗的`人工费、中小型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费、赶工费、成品保护费、发包方采购材料及甲供材料的保管费、竣工清理费、施工期间垃圾清理费、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自行解决饮食、以及分包方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费用。分包方应当充分理解合同中的固定单价为包含上述各项费用的全费用固定单价。 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4 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 现场洽商。

2.5 承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联系电话: ,在内蒙古乌审旗住址: 家庭住址: 。

3、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优良 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建委有关管理规定及公司规定 。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其他 。

6、图纸

发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 3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1 套。

7、项目经理

7.1 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徐惠乃 。身份证号码: 330222X 。委托权限: 全权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

8、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8.1 承包人应及时如实向发包人提供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用量清单(所用材料损耗按3%计,超出损耗部份从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8.2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3施工中所需的周转、低值易耗材料由 承包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3)。

9、合同价款的调整

9.1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的合同: (1)合同执行期内固定单价不变。

(2)工程量按发包人项目经理及项目预算员审核的工程量,据实调整。

(3)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变更洽商、经济签证调整方法:○1合同已有的项目,执行合同单价;○2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协商解决。

10工程款支付

10. 1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承包方施工进度付款,每月验工计价工作完成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50%,待工程结算审计通过后向承包方支付47%工程余款。同时发包方财务部门按3%留取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 后向承包方结付,保修期限为壹年,保修金不计利息。

11工程结算

11.1 整体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10日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审核,并按发包方有关规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11.2承包人和发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3 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结算应真实有效: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或书面洽商变更。所有书面签证必须由项目部负责人

12、违约责任

12.1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附件1中约定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导致工期延长时,工期顺延。

12.2 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发包人顺延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 12.3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 %支付违约金。

(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分包方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上述损失。

(3)非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对于已完成的工作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12.4 承包方违约后,如果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继续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

12.5承包方严重违约或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自动撤场,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承包方应无条件在3日内退场,对于已完成的工作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12.6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发包方概不负责。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

14、合同生效

14.1 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14.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外墙劳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承建的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的外墙及屋面涂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第一条 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外墙及屋面两遍底腻子、两遍防水涂料

其他:自备小型工具、脚手架、吊挂及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管理及协助甲方做好所有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行)。

2、乙方按甲方安排的工序与工程的总进度控制计划认真执行,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计划与方案,乙方必须在外脚手架拆除前刮完底腻子,如出现现场进度与计划不符,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

3、每栋楼外墙涂料必须在外墙脚手架拆除外后7天内完成。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1、协议价款为: 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2、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作业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或将其清除出工地。

2.1承包方式:劳务清包。劳务单价一次性包死,单价中包括:施工现场内的所有零用工,创"安全文明工地"投入的所有用工,成品保护用工,场内材料的倒运、二次搬运用工,材料卸车、返料装车等的一切用工;队伍进退场费用,所有办证费用(如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所有乙方的车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 承包单价: 按实际涂饰面积计算15元/㎡

2.3 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3、协议价款包括以下内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协议价款的结算:按实际涂刷面积15元/㎡。

1.1乙方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协议价款的支付:每栋楼刮完外墙腻子支付工程款的30%、刷完两遍外墙涂料后支付工程款的50%,待工程验收竣工后预留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合格标准,质保期:为五年,所刷的涂料保证五年内不脱落,不起皮,不退色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规定组织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并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一切均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拆除安全装置,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但每天收工时必须恢复原样。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打架斗殴、滋事,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4、乙方在涂饰外墙涂料时应注意成品保护,如破坏外墙保温及损坏污染玻璃乙方应自行包赔损失并马上进行恢复及清理。

第八条 工期要求

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在施工中因互相密切配合,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防止出现停工、窝工现象。

第九条 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洽商变更的权利。

本工程乙方代表: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合同之外签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进度按拟定的施工计划执行,滞后一天罚一仟元整,如属于甲方责任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5、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施工所在地当地法院申诉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