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施工的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灌注桩施工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1

承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钢板桩打桩机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甲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租赁期限之前至少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

第二条:租赁设备租金及相关费用

1、 本协议租金实行月支付制,月租金(大写)柒万伍仟元(小写75000),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月底结帐;

2、 桩机进出场费由方负责;

3、 桩机维修费用由方负责。

第三条:误工及处理办法

施工工期如因甲方或是不可抗拒原因(天气、征地)而耽误工期,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机械需要修理或保养,所耽误的工期则自动从当月扣除。

第四条:司机事宜

1、 甲方为乙方桩机司机提供住宿,其他由乙方自行解决;

2、 文明、安全施工,如发生人身伤亡、机械损坏,乙方自负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

1、 本协议期限满后;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等不可抗拒原因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 乙方将设备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设备致使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甲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本协议任一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的权利及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需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桩基施工所用的大型机械的进出场及安装拆卸、桩孔定位放线、破桩头、放点、材料常规试验、桩体浇筑,技术资料整编。

1.4合同单价:

1.4.1CFG桩综合承包包死价(含税3,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即图纸设计根数、图纸设计有效桩长+虚桩长、设计桩径计算混凝土方量。

1.4.2.由于图纸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由现场确认并即刻进行签证。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无预付款

2.2桩基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后,支付工程款的20%;桩基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工程检测合格并资料递交甲方后,支付工程款的2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三个月内付清。本合同税金采用代扣代缴形式,税率为:3.47%;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以进入现场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2本工程工期为:试桩施工天完成,试桩检测完毕后,工程桩程内容。该工期不含桩基砼凝固期和分次桩基检测期;在工程桩完成后天内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违约金。

3.3本工程上述的施工工期,在实际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及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时,经甲方确认书面后工期应予以顺延、签证。

3.4本工程结束后三十五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书一式伍份。

第四条材料供应

工程所需商品砼均由甲方组织采供,其余与工程相关的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经检测应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保证桩基本身的完整性、内在质量良好、砼强度达标、桩基检测合格。

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

6.1甲方负责将水、电源引至现场附近,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中乙方负责将水、电源引入施工基坑内,并按规定架设线缆、安置配电柜,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所用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6.2甲方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蓝图。并向乙方进行桩基图纸交底和书面将有关基准点及有关测量放线必需数据,应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6.3现场施工中所用的小挖掘机由甲方提供。

6.4根据定额、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5乙方负责材料进场的复试报验、承担砼试块的现场制作,并定期养护和报送检测,并及时将各种材料的每次复检报告报送甲方。

6.6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操作(如电、机械等)造成人员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并根据事故的大小接受甲方处罚。

6.7不得浪费材料,提供材料需购量,结算时以图纸结算为准,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的现场使用量以《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含量为准(甲方书面认可的合理用量情况除外),超出定额量部分计为浪费材料。超用或浪费将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并处以两倍罚款。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7.1质量要求:施工中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对不合格工程要求返工修改,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7.2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按程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签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认真填写各种检验表格,并按程序及时给工程监理部报验。

7.3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7.4乙方在施工中若不听从甲方、监理方管理,违章操作施工,工程质量粗制滥造,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更换单位,其费用乙方自负,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作为违约金。

7.5桩基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四方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桩基工程检测合格后,且甲、乙双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审定完工程决算后,乙方应按规定整理上交甲方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

第八条安全施工

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确保现场为标准化管理工地,并承担相应费用;

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约定

9.1与本合同有关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任何一方单方违背本合同任何条款时均视为违约,如单方违约时,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3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9.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桩基检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范围(在所确定内容前的括号内打“√”,不选则打“╳”):

( 1)、低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对桩身的完整性作出评价、并指出存在缺陷的性质和部位,提供桩基的设定波速及反射波形图。

(2 )、高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

提交成果:判定桩基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提供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摩阻力值及端承力值。

(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根。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压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钻孔抽芯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桩型,桩径,桩数根,检测数量共根,钻孔抽芯长度米。

提交成果: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桩端持力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 5)、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根。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条检测期限

1、检测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并经甲方确认为止,共计为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检测期限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

(2)不可抗力。

第四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检测费用

上述单价为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仪器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移机费用、政府相关收费、用水、用电等一切按规范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桩基检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任何空桩、损耗均不计入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

(二)付款方式(在括号内打“√”为选定项,不选则打“╳”)

1、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并办妥结算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的%,余款作为保质金,在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相符,甲方则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质金。

2、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办理的工程量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确认人员为该项目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设计代表、项目总经理。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签证和工程量确认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检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桩基检测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后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确认。甲方对乙方提供任何资料(含阶段性成果)的审核、确认或同意,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责任。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5、按相关规定办理检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桩基础平面图、地质资料、桩径、桩长及砼标号,。

6、甲方负责将计划验桩的桩头打平,清除浮浆,派名员工配合现场工作。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检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检测工作开始前三天内应桩基检测方案及从事检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勘察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

3、乙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资质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等资质;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工程检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

4、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具体数量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前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并按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式份),对其提交成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检测所需的桩帽由乙方负责制作。

6、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7、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齐全的相关结算、检测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8、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在检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11、施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勘察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完成撤场及移交工作后两日内与甲方共同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施工。

13、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应在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甲方无需向乙方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2、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作业、补齐有关资料,并不得另行收费。由此造成检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按本条第3款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5、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存在错误,乙方应双倍向甲方支付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或累计停工三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检测工作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检测期限延误及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若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包括乙方擅自将检测任务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员、设备)未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工作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检测资料,乙方应向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未撤离施工现场的设备,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不按时进场检测,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仍不进场检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若乙方检测工作未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以每次20__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1、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2、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检测任务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乙方应按本合同检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3、若乙方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桩基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退还实际检测结算总价款作为违约金且承担赔偿责任。

14、在项目建设及备案验收过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门或甲方要求对工程桩检测情况提供技术意见、对检测成果进行确认或提供补充资料等,乙方未在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内提供各种相关资料的,乙方应全部退还检测结算总价款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结算时若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超出结算应支付金额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乙方应予返还,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未返还款项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第六条执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桩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受认可,甲方仍然有权对检测方案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甲方及审批部门的验收标准。

2、甲方通讯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4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5

甲方:

乙方:(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范围:

3、 桩径及型号:Φ500mm、AB型桩、壁厚125mm;具体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静截压力要求 边桩锤击桩锤重4、工期要求

桩基分片施工,分片施工的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包合格。

三、工程造价

1、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单价:

2、引孔桩施工单价:

以上“含税工程单价”已包含并不限下列: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进退场、桩位测量放线、桩孔引孔(包括入强风化岩费用)、送桩、管桩桩芯封砼(送桩前填2灰斗C25砼)、普通十字桩尖、管桩等材料的采购、管桩施打人工费、接桩、机械费、多余桩头截除、配合桩基检测(但桩基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预算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

决算时,高强预应力管桩的延长米按甲方及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有效桩长计算,有效桩长指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桩引孔的延长米按甲方和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实际桩引孔长计算。,实际桩长指现场引孔桩机施工面到高强预应力管桩桩尖的长度。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次月经甲方审核确认,并于15日前按当期已完工程之造价的80%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乙方;

2、桩基础分片(栋)验收时,该片(栋)的桩基础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片(栋)的桩基础已完工程总造价的95%;

3、分片(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4、乙方申请打桩费时应负责开具正规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六、甲方责任

1、 开工搞好三通一平,清理地上障碍物;

2、 提供施工期内的市政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3、 提交施工图纸5套,工程地质勘探资料1份;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 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方式条文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七、乙方责任

1、签合同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已清楚明白所有工作范围和内容。 2、打桩场地土方开挖及平整时,乙方须现场有人指挥回填,以保证场地达到正常打桩条件;

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待甲方审批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必须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或因乙方管理的过失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凡是图纸有不完善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须及时提出,待完善后才能继续施工;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但由于地质原因,引起的断桩和补桩,甲方应负责断桩和补桩的50%费用(包括引孔桩)。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竣工验收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1、乙方必须按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待桩工程完成后提供甲方一份原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乙方须保证本桩基础工程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在竣工验收中采取欺诈等手段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甲方可视情形适当延长其工程期限,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附则

1、执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在施工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桩基础工程、基坑喷锚支护、降水施工(包工不包料)。

2、施工内容:

(1)、前期准备:熟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安溪县检察院检察侦察技术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放样(桩位的定位);施工便道铺设;泥浆池、清水池的挖设;一米以内的障碍物清除。

(2)、工程桩、围护桩及试桩:乙方包工、包机械方式承包冲孔灌注桩成孔的全部工序(包含:桩机进出场,施工便道铺设,护壁(采用钢套筒由乙方提供,采用砼,材料由甲方提供),桩的成孔,清孔,孔内抽水,抽泥浆,模板的安拆,钢筋笼的制作、连接及吊放,护砼的浇筑,桩芯砼的浇筑,水下灌注砼至设计标高,漏浆回填及斜岩回填等)

(3)、制作钢筋笼所需钢材由甲方定量提供,其它焊接工具由乙方负责。

(4)、泥浆沉淀池、泥浆外运及倒浆场地由乙方负责。

(5)、回填所需的泥、石头由甲方负责;临时施工便道材料由乙方负责。

(6)、在灌筑桩芯砼时,商品砼提供送到乙方浆斗,接管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由甲方负担,其它生产用具 、安全保护用具、照明灯具、铁线、铁钉及其他冲孔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合同单价及其他说明

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安溪县检察院检察侦察技术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基础工程、基坑喷锚支护、降水施工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工程采用以下计价方式见下表:

2、不因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价格的变动和政策性文件的下达作任何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财产进行自行处理。

3、超灌注砼高度大于1m时材料费、砍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确保安排7台冲桩机及配套设备同时进场施工。

四、工期期限

工程工期:按业主方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节点施工工期的日历天数,施工开工日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延期一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00元,按天数累加,工期违约金在支付该期进度款时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以业主方确认的工程延期签订相应顺延。在各节点内乙方工期若超过5天尚无法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或解除本合同,若由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费用由甲方代付,在乙方该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若解除本合同,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按乙方实际工程完成量的75%进行结算。如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从而影响业主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指业主及甲方双方约定的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承担业主及甲方双方约定的责任与费用。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五、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成孔几何尺寸、桩位轴线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说明文件施工,接受甲方、质检人员,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监督,如因施工缺陷(如砼蜂窝、缩径、夹层、底部沉渣超标等)引起的质量合格由乙方无偿返工,并赔偿一切损失。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桩基础全部完成后付20%工程款,余款在桩基础全部检测验收合格后,同时乙方提供齐全的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五日内结清。进度款支付:乙方于当月25日交给甲方已完工程量造价计算书和当月相关施工人员工资名册(需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甲方与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及双方要求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进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若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及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和要求,如因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造成相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一切防护用具,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职责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负责提供原始坐标点及固定水准高程、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及技术交底。

1.2、负责提供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组织召开每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计划,书面出具乙方的施工任务单。

1.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红线内的场地三通一平。

1.4、负责在合同施工期间对施工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工艺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导管理。

1.5、甲方协调乙方解决因施工出现的各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6、按合同要求结算支付工程款.

1.7、工程所需的钢筋、砼、水泥、砂石等材料由甲方提供到施工现场;提供一级配电箱。

1.8、桩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2.1、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两天内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进场.

2.2、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变更通知书、会议纪要和相关的规范和行业标准规程进行严格安全生产操作的施工顺序施工,接受甲方和建立的监督检查。

2.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

2.4、接受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乙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制定的管理措施,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无伤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有人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2.5、做好各工序质量自检, 安排人员进行施工桩位放点及安排人员协助甲方进行桩位复核。

2.6需要爆破的一切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做好爆破的安全措施。

2.7、乙方开工前工班长必须组织工人开会、学习、熟悉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熟悉所有机械操作使用。教育好工人遵纪守法和甲方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行为按有关条例接受处理。

2.8施工场地内的用电、用水的拉线、拉管所用工具或材料由乙方负责,场内运输由乙方负责。

2.9、如果由乙方原因造成场内场外地下电缆及管道断裂事故与责任由乙方负责。

3.0、乙方负责办理、提供完整合格的桩基础竣工验收资料,按有关要求的份数验收前交付甲方。

3.1、水池修筑:甲方出料,乙方负责人工。

3.2、场内搭设临设位置由甲方统一指定;临设费用、生活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3.3、外运泥浆时,因沿途漏洒或末清理至规定场所等违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的协调处理和费用以及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4、乙方机械进场台数:冲孔机7台,其他设备应满足施工使用需要.

3.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相关材料必须报送甲方;派驻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自始至终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做好各工序质量自检、质量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

3.6、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3.7、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管、维护各种施工机具,若因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事项

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若无故不服从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商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量经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监理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8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劳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冲孔灌注桩劳务施工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四川省泸县临港经济园区配套居住区一期项目

二、 工程地点:四川省泸县新路

三、工程承包内容:机械进出场及设备安装,机械注孔至甲方设计的有效深,协助安装钢筋笼,所有机械设备及辅材料,清洗孔桩至达到砼浇筑标准,桩芯砼浇灌。

四、工程承包方式:人工及机械劳务分包。

五、工程工期:按照甲方要求的合理工期完成承包的所有任务。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乙方必须在两天之内进场进行施工。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六、工程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设计施工。(备注:因本桩芯砼为自拌砼,乙方在浇筑桩芯砼时若出现堵管现象,由此造成的断桩,则乙方不对此负责)。

七、 工程计价:

1, 冲孔灌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按实收方。

2, 直径800至1000的桩按200/m元计价。

3, 人工挖孔部分不予计价,浇筑人工挖孔部分的砼按10/m元计价。

4, 超出直径1000(不包含直径1000)的桩统一按230/m元计价。

八、 工程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施工进度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进度的60%支付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完工办理结算后,剩余工程款在桩基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九、 甲方责任:主要角点的测量、桩点定位放线、现场交验所有轴线、三通一平,提供一台挖机供乙方挪设备、定位使用。

十、 乙方责任:乙方按甲方进度要求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并分发所有工程款,不得酒后上岗、打架闹事,否则发现一次处罚500至20xx元不等的罚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各项交底要求和规范精心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员的合理安排,若不服从,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情节严重的可采取经济处罚;如果乙方不按合同约束,随意罢工,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退场,不予结算且不支付工程款。

十一、 安全责任

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2、 安全生产,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规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 施工过程中,按规范操作时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单次在20xx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单次超出20xx元以外的,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4、 乙方为每位进场的工人购买最少100元的意外保险。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工程招标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喷粉桩。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水泥采用山水牌或大坝牌矿渣硅酸盐325﹟水泥)。

5、工程量:桩长12米(含虚桩),共881根,计10572米。

6、工程期限:18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工程质量: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

二、合同价款:单价¥26元/延米,暂定工程总造价为¥274872元(大写:贰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发包方责任:

1、提供施工方所需布桩图一套及基础平面图一套,勘察报告一份。

2、确保具备施工条件的三通一平,开工前向乙方提供±0面及基底深度,配合乙方放好基础轴线或轮廓线。

四、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工作,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自负。

3、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

4、乙方承担人工、机械、材料、电、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桩基检测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乙方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2、如单方违约,首先通过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10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平阳凌云花苑工程经发包单位推荐,总包单位同意将桩基分部工程委托分包单位施工。为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阳县凌云花苑

2)施工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种玉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1)桩基工程

2)包工包料

三、工程内容:放样定位,埋设护筒,移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砼试块制作,材料送检,资料整理等一切与桩基工程有关的施工内容。

四、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及工程造价:

工程量计算的方式:

砼理论方量=桩设计截面积×[桩设计有效桩长+加灌长度(2m)]

该桩基工程预计总造价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暂定57万元),桩基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接实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计算:

1)、桩径ф700回旋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56元/m3计算。(包括税费):桩径ф600简易钻孔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32元/m3计算。(包括税费)。上述工程量均需发包单位工程量确认后办理结算。税费按规定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

2)、地坪硬化工程的地坪填土方由发包单位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地坪硬化(浇硬地坪砼)及场地的维护,包括泥浆池,泥浆沟等一切桩基工程的施工需要的内容由分包单位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分包单位按县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标。分包单位在地硬地坪完成后,应请发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三方共同测量好场地地坪标高。桩基完成,分包单位以测量好的基准标高移交总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如地坪标高超过基准标高,则超过部分土方分包单位负责外运,分包单位如不外运,则由总包单位外运,总包单位外运后,在分包单位工程款扣除该项费用。

3)、桩底扩大头:人工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800元,含砼材料一次性包干。

4)、孔底注浆: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400元,含注浆管制作人工费一次性包干。注浆用水泥和钢管等材料根据市场价按实计算。凿桩头总包单位按规定另向发包单位收取。桩头超灌量以2米为准,超过2米部份凿桩头总包单位按市场价向分包单位收取。

5)、回旋钻孔桩桩泥浆外运和简易钻孔桩土方外运,按砼理论方量计算,单价38元/m3包干(含税费)。

6)、劳保费1.7%由发包单位负担0.7%,总包单位负担0.5%,分包单位负担0.5%。为了手续合法合规且便于计算,由发包方承担的0.7%劳保费换算为10元/m3ф700的回旋桩造价(766元/m3)。换算后分包单位负责支付劳保费1.2%并在支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给总包单位缴纳。

以上工程的单价均含税金,施工管理费,城建管理费,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拆装费等与桩基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桩基静荷载实验及动测实验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属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超过国家桩基静荷载试验及动测试验标准的数量或造成重新检测,其费用分包单位承担。上述桩基单价一次性包干(钢筋3200元/吨,砼C35每立方米280元,C25每立方米232元,如供应价变动单价按时调整),工程量按时结算。总包单位总包管理费1%,现场配合费1%合计按总造价2%收取,在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按比例由发包单位另支付给总包单位。工程保险费根据总包单位已投保险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部份向分包单位收取。

五、履约保证金:

经三方协商决定,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合同履约金30万元正。基础工程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退回给分包单位,如属分包单位原因没有按时进场或中途退场,履约金不予退回。

六、付款方式:

该桩基工程总造价预计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费57元)剔除分包单位预计利润80万元和发包单位垫付材料款资金利息60万元之后,暂定工程造价为1144万元,具体按以下方式支付:

1、桩基工程完工退场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50%计400万元、预留给乙方砼20%材料款计94万元);

2、基础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3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30%计240万元);如果桩基工程验收合格之后,非分包单位原因总包单位的基础工程工期超过一年,由发包支付工程款。

3、主体工程结顶后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17%(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20%计160万元)

4、总包单位在发包单位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时支付工程款;

5、主体工程结顶后,办妥桩基工程结算。发包单位扣除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保修金后,结清桩基及总包管理配合费和劳保费尾款。分包单位同时支付给发包单位利息60万元。

6、工程款审核及支付程序:

首先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呈报工程款支付申请报表并上报监理;其次是由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审批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经审核,在签证的工程款金额的基础上,外加总包管理配合费2%,凭总支票汇入总包单位帐户。但每到年终,总包单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结算;最后由分包单位根据发票金额,扣除总包管理配合费2%和税费及劳保费1.2%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发票,总包单位凭发票金额,开具支票汇入分包单位帐户。

七、施工工期:

分包单位工期从20__年9月25日起,至20__年1月25日止,总日历天数120天。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情况,为此再增加18天的工期,合计138天,如果超过138天,每延误一天罚款20__元。

总包单位按桩基工期150天计算,桩基工程超过150天,发包单位按分包单位实际延期工期的日历天给予总包单位上部工期延误的签证。对分包单位工期延误罚款仍按上款执行。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5%以上。

2)、不可抗拒原因。

3)、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夜间施工手续。

八、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桩基验收必须通过合格,若桩基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属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桩基质量问题,其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期限30天,如超过30天,要承担给总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加固补修费用。赔偿金在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地质原因造成桩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原试桩桩位偏位,由发包单位协调处理。

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及场外道路畅通,并组织桩基会审。

3)本工程回旋钻孔桩C35采用商品砼,简易钻孔桩C25砼,如采用泵送,泵送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要确保桩身质量。

4)分包单位必须按当地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机具及测量机具,做好规范施工。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外,对总包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在分包单位履约金中扣除。

5)本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分包单位负责按当地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6)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3%扣留,主体工程竣工当年归还,不计息。

九、双方责任:

总包单位责任:

1)、协助发包单位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

2)、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配合分包单位协调有关工作。

6)、协助分包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7)、总包单位现场代表:。

分包单位责任:

1)、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排,不得转包。

2)、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1天通知县质监站,提前半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

3)、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对现场操作技术、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必须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总包单位。

5)、分包单位必须办理桩基施工主管部门所需要的文件和手续。

6)、配合总包单位对塔吊桩基及地下室支护的前期穿插施工。

7)、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

十一、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根据总包单位向发包单位承诺本工程为县标化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分包单位进场前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达标,如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有权按本合同价的1%予以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总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分包单位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按本合同价的1%向分包单位赔偿,由发包单位负责扣款。

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报、监理、发包),分包单位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住宿自理,自行负责办理三证,严格执行进场各项管理制度。

4)、总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交底,分包单位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自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分包单位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人员上岗,分包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总包单位。

6)、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总包单位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赔偿。

7)、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己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总包单位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分包单位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总包单位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总包单位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

十一、分包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基础±0.00完成后10天内归还,不计息。

十二、该工程进场施工时,如与村民发生纠纷,由分包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涉及政策性问题纠纷,发包单位帮助解决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两份,并各自转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灌注桩施工的合同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泉州市海琪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顺利施工,实现按期保质工程之目的,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施工发包和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条:乙方承包内容: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围护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桩基础工程。

2、施工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桩位的定位、泥浆池、清水池的挖设、一米以内的障碍物清除。

二、工程桩及试桩:桩基进出场、冲孔桩的成孔、护壁(混凝土有甲方提供,其他物品乙方自带)、下钢筋笼(包括钢筋笼制作连接及所需机械材料)、桩混凝土浇筑、泥浆外运、砍桩头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围护桩:桩基进出场、冲孔桩及水泥搅拌桩的成孔、护壁(混凝土有甲方提供,其他物品乙方自带)、下钢筋笼(包括钢筋笼制作连接及所需机械材料)、桩混凝土浇筑、泥浆外运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泥浆外运及倒浆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整理冲孔、砼浇灌资料由乙方整理,交至甲方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机械及人工承包方式(含钢筋笼的加工制作、运输。场地的平整、场地内垃圾及成孔后的泥浆外运、定位测量等)。桩基工程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并承担水电费用;其他一切乙方自理。乙方提供现场原始技术资料并整理有序后交与甲方归档。

第四条: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合同天数:

2、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即开始计算工期。

3、工期顺延:

3.1甲方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差异时,工期予以顺延,以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3.2 遇有不可抗力,工期予以顺延,以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4.1非上述原因乙方不得拖延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出现拖延施工进度计划行为,甲方处以乙方每天1000元罚款,此款从结算款中扣除;

4.2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天内拆场完毕,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暂停施工

5.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2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安全要求: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合同。

1.1合同单价:工程成孔桩统一价格为。

1.2合同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临时场地平整、垃圾外运费、泥浆外运费、设备进场退场费、人工费、机械费、现场测量经费、部分材料费、上述施工内容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工程量计算及确认

1、工程量计算方式:本工程桩径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计量、桩顶上部(桩顶超过设计标高1米),下部桩长甲方根据实际测量计算出桩长,数据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余款(工程款总额的20%)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超过天按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 元。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视情节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工程完工验收及验收标准

1、工程完工后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及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工程验收通过,乙方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完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完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4、验收标准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相应技术规范标准、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1、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完工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审核及审计并上报上级主管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经上级审计部门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3、 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要求交付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承担保管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全部责任。

4、甲方乙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负责现场道路通畅,负责提供原始坐标点及固定水准高程、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及技术交底;

2、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及交工验收;

3、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套,负责工程区域的划分、协调;

4、桩的砼方量由甲方负责;钢筋原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5、负责提供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6、负责召开每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计划,书面出具乙方的施工任务单。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按期组织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乙方为了保证工期,必须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数量;其余机械设备配套配备或按甲方要求配备(以满足施工工期要求为准);

3、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

4、安排人员进行施工桩位放点及安排人员协助甲方进行桩位复核;

5、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6、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

7、负责提供完整的冲孔、沉笼、灌注的原始技术资料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

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10、 合理配备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确保按施工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11、 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12、 复从甲方人员管理,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13、 爱护当地资源,保护好环境,遵纪守法;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事宜: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要求规定处理与当地发生各类事务,与当地发生各类事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有权代扣相关款项并处理相关事宜。

2、如地质情况与甲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于地质情况变化而产生施工难度费用。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