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自查报告(汇编11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金融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汇编11篇)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1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信用社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ⅩⅩ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甬银发[ⅩⅩ]69号),分行资产监控部积极响应通知要求开展ⅩⅩ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我部根据工作分配对相关的金融统计数据报表进行了自查,自查工作主要从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数据采集管理方式方面进行,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计质量自查情况

涉及我部的对外报表主要包括房地产贷款统计类、涉农统计类、贷款行业分类统计报表、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为了核查数据质量,我部对上述报表重新进行核实计算。

因为涉及报表较多,自查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检查。现在进行自查工作因为取数时点和原来不同,导致在去年上报行业分类中数据和目前数据仓库导出的ⅩⅩ年的数据资料行业分类余额有所不同。

4.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在该报表中,大中小企业规模和限额方面按照国标大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筛选,由数据仓库导出的企业类型大小进行区分。大中小企业贷款行业分类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4754-20xx)进行分类筛选,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在自查工作中,抽查了4月份的190

2、1908机构和6月份的1907、1909机构,发现填报数据正确。但是在表外业务“单户授信小于500万的境内小型企业贷款合计”一栏中,由于数据仓库中导出的原始数据缺少企业的授信额度栏目,先前是按照企业贷款余额进行统计,由于今年下半年总行会?3予以导出客户风险信息的数据资料,其中包含授信额度一栏,因此统计授信额度小于500万元的企业数量及其贷款数量的统计口径会进一步明确。

二、统计自查发现的问题

在统计自查过程中,我部统计人员也发现了在统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另外因为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进行表内和表间的数据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的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

2.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尚待完善

因为统计报表由填报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的理解自行填报,文字性的填报流程或说明尚待更新完善,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因此,准确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在涉农贷款统计中,“农村区域”与“城市区域”的准确界定问题。

三、统计工作改善措施

1.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目前资产监控部正在对crm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不久的将来,对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报表能够统一由crm系统自动导出。crm系统的优化升级将有效地改变数据处理系统支持功能差,报备安全检查记录。表自动化处理程度低的状况,不仅能够减轻统计人员通过手工填报工作量较大的弊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各监管报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单位积极认真的从内控制度建设、发卡业务规范、使用和风险管理、收单业务规范及救济保护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部门,对银行卡领域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银行卡业务操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责任到人,有错必纠。同时,不定期由该部门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员工对银行卡金融消费权益的认识。

二、发卡业务规范情况

在发卡业务过程中,我行员工认真的审核了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向客户说明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以显著的方式说明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告知客户安全注意事项和售后服务等与客户有关的内容,确保银行卡申领为客户本人真实意愿。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确保客户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对于个人代理办卡的,同时要对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核实代理行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本人真实意愿;对于单位代理办卡的`,要严格审核代理单位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并且严格执行被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才可以激活银行卡的制度。

三、使用管理情况

客户成功办理银行卡后,各网点严格的为客户执行保密制度,如客户只有本人持有效证件才可以打印银行卡流水明细等,以防止客户信息外漏,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外漏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其次,在未得到客户书面申请下,员工不可为客户私自开通电话转账和网银等自主转账类业务。

四、风险管理请况

在风险管理这方面。我行同时具有一套完整成熟的综合管理风险体系,建立了卡号,账号,持卡人等多维度的交易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了对大额可疑交易采取上报上级行及人民银行的制度,同时对客户单笔交易金额及日累计支付金额进行合理的限制,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五、收单业务规范情况

收单业务方面,一方面我单位遵循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特约商户时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证件,确保真实有效。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业务本地化管理制度,切实的承担了本地商户拓展与审核、日常管理、风险核查、商户巡检、档案管理、外包业务等管理责任。

六、救济保护情况

我行建立完善的救济保护机制,能够及时的对客户投诉纠纷办理回复,办理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主动向客户解释,明确告知处理期限和办理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地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普及银行卡基本常识和安全用卡知识,有效的减少伪卡欺诈及盗刷等案件的发生。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4

金融业是国家重点建设和保护行业,因此,金融业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保障国家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塔银办【20xx】83号文件要求,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高度重视,结合《金融城域网网络安全基线》内容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入情况概述

我行20xx年通过乌鲁木齐县xxxx村镇银行接口接入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参与并接入了人行身份联网核查、人民币账户管理、金融统计、等重要信息系统。目前,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良好,业务开展正常。

二、自查情况

(一)机房方面

因我行使用各类服务器配置地址在河南xxxx管理部,并由专人进行运维管理,我行设置仅设备机房一个,无数据信息、文件存储、应用程序等服务器,配置防火墙、路由器各一台用于与河南中心服务器数据通讯,并配备30kw不间断电源(UPS)。机房地址:乌苏市海河西路10号,银行办公新大楼20xx年1月交工,周围无危险建筑,机房面积为30平米,无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划分为主机房区及监控机房区;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一套,进出入由机房管理人员通过指纹验证进入,同时设有机房进出入登记薄,对外来人员进行记录,档案永久保存。综合布线清晰合理、安全规范、易于维护扩展,安装一套机房环境监控设备设施,布有中央空调一台,二氧化碳、水基灭火器各一个,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已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二)、网络安全:

xxxx村镇银行网络要求参照河南xxxx管理部现有要求,按业务种类将网络划分为业务内网与外部网络,不同网络通过路由器、交换机、网卡实现物理隔离,严禁相互访问、接入。同时,依照国家等级保护原则,不同网络区域安全保护等级设置有级别:业务网最高,办公网其次。为保障业务网络正常运行,已通过租用电信、联通双线路备份,采用中高端网络设备,以双机热备模式部署,实现设备冗余、自动切换,确保业务连续性。建立健全机房、网络、计算机等管理制度18份,以规范、标准、约束、指导的员工行为。配备机房管理人员2名(A岗、B岗),定期对机房设备、内外网络、办公电脑进行巡查运维。

(三)、信息管理

我行定期(每周三)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对业务、制度、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风险案列等进行统一学习,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的同时,亦树立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增强我行市场竞争力。单位在用每个信息业务系统均设置专人专岗,加大加强用户密码和屏保口令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变更情况如有变动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备案。所有终端、计算机安装有病毒防护软件,定期杀毒并查询杀毒日志。严格管理移动存储介质,定期核查所配发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建立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事件报告内容及流程。目前我行无外包服务。

(四)、运维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计算机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均设置有8位以上字母加数字混合密码,单位使用计算机严禁安装非本单位下发软件,严禁私接乱插个人或外单位人员存储介质,防止恶意代码软件,定期对使用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建立相应计算机使用、存储介质、数据查询等制度为依据。

(五)、组织机构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各部室经理、各支行长任组员,负责协调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组织、指导、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岗位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并配备AB角;建立机房、网络、主机、信息安全等方面运维及管理制度或操作技术规范,制度齐全,能保证业务持续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1、科技配备人员不足,技术水平相对他行较为薄弱;

2、科技培训方面开展次数较少,员工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待提;

3、科技工作不好开展,很多业务需要科技支撑,但只能依靠上级开发、指导、培训,不能参与到开发过程去;

4、系统功能开发不到位,结算渠道较少;跟不上金融发展趋势;

四、后期工作方向

1、加大本行员工科技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新知识、新技能,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效率、充满活力、爱岗敬业的队伍。

2、严格要求计算机、网络、业务系统、各类软件的使用,加大操作规范及操作权限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管理,保障各类系统稳定运行。

3、加强内控建设,强化监督,完善防范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积极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4、积极开展日常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机关、营业网点配备计算机管理员1名,定时对机房设备运行、计算机使用、卫生清理进行管理,总行负责监督落实。

5、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推动科技建设步伐,提升我行科技水平能力。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5

根据我行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风险防范的通知》的通知,我分理处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1月11日进行了一次认真自查,确保我分理处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分理处通过自查方式,确定我处员工未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通过员工行为排查,我处员工均未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未从事冒名贷款以及当民间借贷的“掮客”参与民间借贷行为。

二、我分理处一直以来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保我处贷款资金未流入民间借贷、涉农企业未参与民间借贷,通过贷款用途自查,确保了贷款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我处员工未有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保、担保、融资、结算等业务。

三、我分理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发挥银行业宣传优势,通过正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特别对大额支取和账户进行监测,关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线索,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通过我分理处的排查,未发现存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行为。排查结束后,我处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没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并自愿接受单位审查和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单位的管理。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6

衡水市商业银行计财部: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自查。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岗位职责。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我行在本次自查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8

根据岳银发(20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9

今年一年来,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4、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1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xx】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xx】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

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xx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xx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xx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xx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11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